乐安小区(03地块)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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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证时间:
2026-05-08 16:5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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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61A640B93F570BA405162704E8454C7D9DFCB80E160282549E9C96ECC929F47
区块高度:
21699729
乐安小区
(03地块)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
GZ0100G26003
(
HTCL-ZB-2
65059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乐安小区
(03地块)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以
企业投资备案书:
2501-230110-04-01-998264文件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哈尔滨龙一置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哈尔滨龙一置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乐安小区(03地块)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工程
2.2建设地点:香坊区哈平四路与松新街交口东北角
2.3建设规模:本工程为乐安小区(03地块)项目,项目位于香坊区哈平四路与松新街交口东北角、占地面积24834.76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约为71201.96平方米,
高度
55米;
由住宅、商业及地下车库组成。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始日期:202
6
年
6
月
20
日,计划竣工日期:
202
7
年
12
月
30
日,总工期:
558
日历天。
2.5招标范围:
(
1
)工程设计:
方案深化设计、
施工图设计、施工现场技术服务等;(
2
)工程施工:设计图纸范围内及清单范围内所包含的全部施工内容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6质量要求:
(1)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设计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
(2)施工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2.8最高投标限价:
279144665.84
元,
其中设计费
1927456.39元,建安费277217209.45元
。
2.9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且具备以下条件:
3.
1.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
1.2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应当同时具有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设计单位资质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
甲
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
甲级
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施工单位资质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
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
2.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
(
1)取得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贰级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以投标截止当日的状态为准);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
(
3
)担任过建筑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或
设计项目负责人
或
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3.
2.2设计负责人:具备
壹级
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
2.3施工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贰级以上建造师注册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以投标截止日当日的状态为准)。
3.
2.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应为本企业在职人员并提供自2026年01月至今企业为其缴纳的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材料(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3.
2.5其他拟派项目管理机构成员要求:投标人拟派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符合《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黑建规〔2026〕3号)文件规定的要求,不得低于规定的配备标准。
3.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投标单位不得超过二家(含二家)单位;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且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联合体成员内负责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单位。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同一专业且分工相同的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相关电子招投标程序及签章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使用CA数字证书完成;如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hlj.gov.cn)”点击首页“交易平台”的“会员端”,使用CA锁登录后免费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
6
年
5
月
8
日
1
7
时
00分至202
6
年
5
月
13
日
17
时
00分(北京时间,下同),逾期将不可下载,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将无法参与本项目投标。。
4.2首次参与投标者,需按交易平台的要求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安装相关驱动等,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服务指南”中相关文件。
4.3根据“关于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标项目
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锁定变更及解锁流程上线运行的公告
”,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牵头人获取招标文件。在获取文件环节“是否承担施工内容”选择“是”的单位项目负责人必填并校验锁定状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
6
年
5
月
29
日
09时30分。
5.2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方式
6.1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各投标人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进行远程解密、开标。
6.2开标时间:202
6
年
5
月
29
日
9时30分。
6.3开标地点: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四楼开标室。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
.其他
8.1
本项目采用
评定分离法
,具体评标、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8
.
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8
.
3
投标人(全体联合体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
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
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
“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8
.
4
投标人(全体联合体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
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
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
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
8
.
5
投标人被列入哈尔滨市政府网站
“建筑领域欠薪企业公示名单”且未完成整改的,其投标将被否决。(以投标截止日哈尔滨市政府网站:https://zzcx.hrbjzsc.cn:8887/WageArrears公布的数据为准。)
8
.
6本项目执行《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建筑业和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黑建规(2025)3号)的规定,对于在黑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111.42.127.146:8095/hibsmp/indexController/findindex)资质动态核查中显示资质异常的企业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以投标截止日公布信息为准
)。
8.7
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
0451-87383319;哈尔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站举报电话:0451-84518543、84518544、84503329。
8
.
8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哈尔滨龙一置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
哈尔滨市香坊区哈平四道街
2
号
联系人
:
王琨
电话
:
18646009703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
180
号
代理项目负责
人:
陈继龙
、
苏锐
电话:
0451-82364
7
97
电子邮件:
hljyxzb5@126.com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
哈尔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站
地
址:
哈尔滨市道里区通达街
317号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