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黎县城镇燃气管网及安全设施改造提升工程-“瓶改管”改造工程(剩余部分)施工图设计招标公告
| 招标公告名称: | 昌黎县城镇燃气管网及安全设施改造提升工程-“瓶改管”改造工程(剩余部分)施工图设计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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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公告编号: | E13030002040025470010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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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黎县城镇燃气管网及安全设施改造提升工程-“瓶改管”改造工程(剩余部分)施工图设计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昌黎县城镇燃气管网及安全设施改造提升工程-“瓶改管”改造工程(剩余部分)施工图设计 已由 昌黎县行政审批局 以 昌黎县行政审批局关于昌黎县城镇燃气管网及安全设施改造提升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昌审批审字【2024】31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昌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秦皇岛中燃燃气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县财政投资及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 国有资金占比0%,财政资金占比40% ,招标人为 昌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秦皇岛中燃燃气有限公司,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北九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11507.4万元;建设规模:对昌黎县城镇2074户液化气居民用户和163户液化气餐饮用户实施“瓶改管”入户管网改造安装,建设地点:昌黎县城区,建筑功能:/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 0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05-08 09:00 至 2026-05-13 17: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秦皇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6-05-29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秦皇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秦皇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河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8. 其他公示内容 特别提醒:本项目施行“双盲”评审、“分散”评标、“远程异地”评标;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禁止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评审 9.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平台线上匿名提交向秦皇岛中燃燃气有限公司或河北九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联系人:张昊、尤常磊,联系电话:15613550339、13513354026 10.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昌黎县建设工程招投标服务中心 电话: 0335-2605152 电子邮箱: /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2.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3.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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