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医院2026年主动脉球囊反搏泵等一批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时间 2026-05-08
招标类型 招标公告-公开招标
所属地区 四川省・医疗卫生 机械设备 电力电子 智能通讯 水泵阀门

四川省人民医院2026年主动脉球囊反搏泵等一批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5-08 18:44:12    来源: 四川政府采购网    浏览次数:  &nbsp   原文链接

项目概况

2026年主动脉球囊反搏泵等一批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6年06月02日 10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本项目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实行电子化采购。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5100012026000790

项目名称:2026年主动脉球囊反搏泵等一批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7,456,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合同签订后30日(自然日)内,供应商须将所有设备及相关货物运抵交付地点,完成安装、调试及试运行后,向采购人进行交付;如供应商因其自身原因逾期交货,应向采购人按逾期天数支付违约金;如供应商因其自身原因逾期超过10天仍未交货,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




采购包2:合同签订后30日(自然日)内,供应商须将所有设备及相关货物运抵交付地点,完成安装、调试及试运行后,向采购人进行交付;如供应商因其自身原因逾期交货,应向采购人按逾期天数支付违约金;如供应商因其自身原因逾期超过10天仍未交货,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




采购包3:合同签订后60日(自然日)内,供应商须将所有设备及相关货物运抵交付地点,完成安装、调试及试运行后,向采购人进行交付;如供应商因其自身原因逾期交货,应向采购人按逾期天数支付违约金;如供应商因其自身原因逾期超过10天仍未交货,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




采购包4:合同签订后60日(自然日)内,供应商须将所有设备及相关货物运抵交付地点,完成安装、调试及试运行后,向采购人进行交付;如供应商因其自身原因逾期交货,应向采购人按逾期天数支付违约金;如供应商因其自身原因逾期超过10天仍未交货,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




采购包5:合同签订后30日(自然日)内,供应商须将所有设备及相关货物运抵交付地点,完成安装、调试及试运行后,向采购人进行交付;如供应商因其自身原因逾期交货,应向采购人按逾期天数支付违约金;如供应商因其自身原因逾期超过10天仍未交货,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




采购包6:合同签订后30日(自然日)内,供应商须将所有设备及相关货物运抵交付地点,完成安装、调试及试运行后,向采购人进行交付;如供应商因其自身原因逾期交货,应向采购人按逾期天数支付违约金;如供应商因其自身原因逾期超过10天仍未交货,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




采购包7:合同签订后60日(自然日)内,供应商须将所有设备及相关货物运抵交付地点,完成安装、调试及试运行后,向采购人进行交付;如供应商因其自身原因逾期交货,应向采购人按逾期天数支付违约金;如供应商因其自身原因逾期超过10天仍未交货,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




采购包8:合同签订后30日(自然日)内,供应商须将所有设备及相关货物运抵交付地点,完成安装、调试及试运行后,向采购人进行交付;如供应商因其自身原因逾期交货,应向采购人按逾期天数支付违约金;如供应商因其自身原因逾期超过10天仍未交货,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




采购包9:合同签订后30日(自然日)内,供应商须将所有设备及相关货物运抵交付地点,完成安装、调试及试运行后,向采购人进行交付;如供应商因其自身原因逾期交货,应向采购人按逾期天数支付违约金;如供应商因其自身原因逾期超过10天仍未交货,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




采购包10:合同签订后30日(自然日)内,供应商须将所有设备及相关货物运抵交付地点,完成安装、调试及试运行后,向采购人进行交付;如供应商因其自身原因逾期交货,应向采购人按逾期天数支付违约金;如供应商因其自身原因逾期超过10天仍未交货,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0: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采购包2:无


采购包3:无


采购包4:无


采购包5:无


采购包6:无


采购包7:无


采购包8:无


采购包9:无


采购包10: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本包件采购产品均为医疗器械,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针对其自身生产的产品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针对非自身生产的产品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已提供包含二类备案的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投标人除外)。(提供扫描件)。



采购包2:

(1)本包件采购产品均为医疗器械,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针对其自身生产的产品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针对非自身生产的产品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已提供包含二类备案的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投标人除外)。(提供扫描件)。



采购包3:

(1)本包件采购产品均为医疗器械,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针对其自身生产的产品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针对非自身生产的产品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已提供包含二类备案的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投标人除外)。(提供扫描件)。



采购包4:

(1)本包件采购产品均为医疗器械,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针对其自身生产的产品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针对非自身生产的产品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已提供包含二类备案的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投标人除外)。(提供扫描件)。



采购包5:

(1)本包件采购产品均为医疗器械,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针对其自身生产的产品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针对非自身生产的产品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已提供包含二类备案的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投标人除外)(提供扫描件)。



采购包6:

(1)本包件采购产品均为医疗器械,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针对其自身生产的产品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针对非自身生产的产品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已提供包含二类备案的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投标人除外)。(提供扫描件)。



采购包7:

(1)本包件采购产品均为医疗器械,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针对其自身生产的产品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针对非自身生产的产品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已提供包含二类备案的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投标人除外)。(提供扫描件)。



采购包8:

(1)本包件采购产品中医用升温毯、神经肌肉电刺激仪为医疗器械,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针对其自身生产的产品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针对非自身生产的产品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已提供包含二类备案的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投标人除外)。(提供扫描件)。



采购包9:

(1)本包件采购产品均为医疗器械,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针对其自身生产的产品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针对非自身生产的产品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已提供包含二类备案的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投标人除外)。(提供扫描件)。



采购包10:

(1)本包件采购产品均为医疗器械,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针对其自身生产的产品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针对非自身生产的产品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已提供包含二类备案的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投标人除外)。(提供扫描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6年05月09日2026年05月15日,每天上午 00:00:0012:00:00,下午 12:00:00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 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 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6年06月02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 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投标文件

开标地点: 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包1最高限价(元): 650,000.00;采购包2最高限价(元): 1,000,000.00;采购包3最高限价(元): 795,000.00;采购包4最高限价(元): 987,500.00;采购包5最高限价(元): 590,000.00;采购包6最高限价(元): 540,000.00;采购包7最高限价(元): 450,000.00;采购包8最高限价(元): 631,300.00;采购包9最高限价(元): 300,000.00;采购包10最高限价(元): 195,000.00;
2、监督部门:四川省财政厅,联系电话:028-86723581、028-86723539、028-86723553,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学道街26号。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四川省人民医院

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一环路西二段32号

联系方式: 028-873933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四川中意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1700号新世纪环球中心E3门栋6楼2-1-611-615

联系方式: 028-87050033转20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潘女士

电话: 028-87050033转2028


四川中意招标有限公司

2026年05月08日



相关附件:
采购需求.pdf





项目概况

2026年主动脉球囊反搏泵等一批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6年06月02日 10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本项目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实行电子化采购。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5100012026000790

项目名称:2026年主动脉球囊反搏泵等一批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7,456,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合同签订后30日(自然日)内,供应商须将所有设备及相关货物运抵交付地点,完成安装、调试及试运行后,向采购人进行交付;如供应商因其自身原因逾期交货,应向采购人按逾期天数支付违约金;如供应商因其自身原因逾期超过10天仍未交货,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




采购包2:合同签订后30日(自然日)内,供应商须将所有设备及相关货物运抵交付地点,完成安装、调试及试运行后,向采购人进行交付;如供应商因其自身原因逾期交货,应向采购人按逾期天数支付违约金;如供应商因其自身原因逾期超过10天仍未交货,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




采购包3:合同签订后60日(自然日)内,供应商须将所有设备及相关货物运抵交付地点,完成安装、调试及试运行后,向采购人进行交付;如供应商因其自身原因逾期交货,应向采购人按逾期天数支付违约金;如供应商因其自身原因逾期超过10天仍未交货,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




采购包4:合同签订后60日(自然日)内,供应商须将所有设备及相关货物运抵交付地点,完成安装、调试及试运行后,向采购人进行交付;如供应商因其自身原因逾期交货,应向采购人按逾期天数支付违约金;如供应商因其自身原因逾期超过10天仍未交货,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




采购包5:合同签订后30日(自然日)内,供应商须将所有设备及相关货物运抵交付地点,完成安装、调试及试运行后,向采购人进行交付;如供应商因其自身原因逾期交货,应向采购人按逾期天数支付违约金;如供应商因其自身原因逾期超过10天仍未交货,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




采购包6:合同签订后30日(自然日)内,供应商须将所有设备及相关货物运抵交付地点,完成安装、调试及试运行后,向采购人进行交付;如供应商因其自身原因逾期交货,应向采购人按逾期天数支付违约金;如供应商因其自身原因逾期超过10天仍未交货,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




采购包7:合同签订后60日(自然日)内,供应商须将所有设备及相关货物运抵交付地点,完成安装、调试及试运行后,向采购人进行交付;如供应商因其自身原因逾期交货,应向采购人按逾期天数支付违约金;如供应商因其自身原因逾期超过10天仍未交货,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




采购包8:合同签订后30日(自然日)内,供应商须将所有设备及相关货物运抵交付地点,完成安装、调试及试运行后,向采购人进行交付;如供应商因其自身原因逾期交货,应向采购人按逾期天数支付违约金;如供应商因其自身原因逾期超过10天仍未交货,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




采购包9:合同签订后30日(自然日)内,供应商须将所有设备及相关货物运抵交付地点,完成安装、调试及试运行后,向采购人进行交付;如供应商因其自身原因逾期交货,应向采购人按逾期天数支付违约金;如供应商因其自身原因逾期超过10天仍未交货,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




采购包10:合同签订后30日(自然日)内,供应商须将所有设备及相关货物运抵交付地点,完成安装、调试及试运行后,向采购人进行交付;如供应商因其自身原因逾期交货,应向采购人按逾期天数支付违约金;如供应商因其自身原因逾期超过10天仍未交货,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0: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采购包2:无


采购包3:无


采购包4:无


采购包5:无


采购包6:无


采购包7:无


采购包8:无


采购包9:无


采购包10: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本包件采购产品均为医疗器械,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针对其自身生产的产品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针对非自身生产的产品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已提供包含二类备案的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投标人除外)。(提供扫描件)。



采购包2:

(1)本包件采购产品均为医疗器械,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针对其自身生产的产品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针对非自身生产的产品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已提供包含二类备案的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投标人除外)。(提供扫描件)。



采购包3:

(1)本包件采购产品均为医疗器械,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针对其自身生产的产品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针对非自身生产的产品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已提供包含二类备案的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投标人除外)。(提供扫描件)。



采购包4:

(1)本包件采购产品均为医疗器械,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针对其自身生产的产品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针对非自身生产的产品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已提供包含二类备案的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投标人除外)。(提供扫描件)。



采购包5:

(1)本包件采购产品均为医疗器械,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针对其自身生产的产品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针对非自身生产的产品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已提供包含二类备案的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投标人除外)(提供扫描件)。



采购包6:

(1)本包件采购产品均为医疗器械,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针对其自身生产的产品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针对非自身生产的产品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已提供包含二类备案的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投标人除外)。(提供扫描件)。



采购包7:

(1)本包件采购产品均为医疗器械,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针对其自身生产的产品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针对非自身生产的产品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已提供包含二类备案的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投标人除外)。(提供扫描件)。



采购包8:

(1)本包件采购产品中医用升温毯、神经肌肉电刺激仪为医疗器械,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针对其自身生产的产品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针对非自身生产的产品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已提供包含二类备案的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投标人除外)。(提供扫描件)。



采购包9:

(1)本包件采购产品均为医疗器械,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针对其自身生产的产品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针对非自身生产的产品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已提供包含二类备案的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投标人除外)。(提供扫描件)。



采购包10:

(1)本包件采购产品均为医疗器械,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针对其自身生产的产品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针对非自身生产的产品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已提供包含二类备案的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投标人除外)。(提供扫描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6年05月09日2026年05月15日,每天上午 00:00:0012:00:00,下午 12:00:00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 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 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6年06月02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 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投标文件

开标地点: 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包1最高限价(元): 650,000.00;采购包2最高限价(元): 1,000,000.00;采购包3最高限价(元): 795,000.00;采购包4最高限价(元): 987,500.00;采购包5最高限价(元): 590,000.00;采购包6最高限价(元): 540,000.00;采购包7最高限价(元): 450,000.00;采购包8最高限价(元): 631,300.00;采购包9最高限价(元): 300,000.00;采购包10最高限价(元): 195,000.00;
2、监督部门:四川省财政厅,联系电话:028-86723581、028-86723539、028-86723553,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学道街26号。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四川省人民医院

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一环路西二段32号

联系方式: 028-873933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四川中意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1700号新世纪环球中心E3门栋6楼2-1-611-615

联系方式: 028-87050033转20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潘女士

电话: 028-87050033转2028


四川中意招标有限公司

2026年05月08日



相关附件:
采购需求.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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