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穆棱市城区供水设施提升改造工程项目

项目时间 2026-05-07
招标类型 招标公告-公开招标
所属地区 黑龙江省・工程建筑 水电燃气 农林牧渔 建材装饰 机械设备

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2026-05-07 15:33:03

存证哈希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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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块高度:
21642421





牡丹江市穆棱市城区供水设施提升改造工程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牡丹江市穆棱市城区供水设施提升改造工程项目                                  已由   穆棱市发展和改革局以穆发改复【 2024 4 号文件和穆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穆住建复【 2025】3号文件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穆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申请一般债券及地方配套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牡丹江市穆棱市城区供水设施提升改造工程项目

2.2建设地点: 穆棱市城区内

2.3工程规模: 改造管线总长度 47691米,其中DN50~DN500给水管线46092米,D219x6~D720x9给水套管1599米,建设一、二、三级分区计量57处,更换全市部分居民楼智能水表37098块,道路恢复面积118757.5m²。(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   2026     06     05 日,计划竣工日期:   2029   02     05   日,总工期: 977 日历天。(备注: 本计划工期仅为文件统一制式内容,项目实际履约工期,以双方正式签订的施工合同约定条款为准

2.5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自项目实施、实验、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等所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

2.6质量要求: 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 最高投标限价:     85908962元   

3.投标人资格主要要求(详见投标须知)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3.2 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一级)及以上 资质。

3.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 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 符合省级住建部门有关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规定, 且未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交易平台处于人员锁定状态(以投标截止日当日的状态为准)。 项目经理近三个月( 2026年1月-2026年3月)本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同时提供养老保险的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包括身份证号、密码、查询步骤截图等以便进行核实、如外省未联网企业须提供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未联网证明及加盖社保部门专用章的养老保险证明;住建部建办市函[2019]92 号文件中规定的 6 类情形人员除外。如退休人员需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务合同以及退休证明。未提供养老保险信息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用于本项目的资质未处于“资质异常状态”。以投标截止日黑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111.42.127.146:8095/hibsmp/indexController/findIndex)“资质动态核查”专栏上查询的结果为准。

3.7其他:

3. 7 .1 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要求:

项目机构人员要求:投标人应按照 《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 黑建规〔 2026〕3号 )要求,其中 项目负责人 1 人,技术负责人(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1 人,施工员(市政专业)2 人,质量员(质量管理人员,市政专业)2 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2 人。 (以上人员仅要求项目负责人提供相关证件,其他人员仅需填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表,无需提供相关证件。 )投标人应按照 《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 黑建规〔 2026〕3号 )文件要求,以不低于上述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里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并对中标人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进行施工现场系统管理,工程合同价款 2亿元以上的项目不少于3人,且每增加2亿元,应当至少增加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前款所述基础上,施工活动涉及建筑起重机械的,应当至少增加1名机械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 7 .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 7 .3 投标人(独立或联合体双方)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 3年(指2023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财务审计报告或由投标人出具的企业年度会计报表(投标人出具的企业年度会计报表要求企业年度会计报表封皮有企业法人和会计人员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会计报表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投标人(独立或联合体双方)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或企业年度会计报表。

注:如 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企业年度会计报表未出具,可提供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企业年度会计报表。

3.8信誉要求:

3.8.1 投标人信用良好,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及违法违规不良记录(以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为准)以及公司没有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

3.8.2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无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投标人提供的在中国裁判文书 (http://wenshu.court.gov.cn/) 网站上无行贿犯罪 查询记录和承诺函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jyw.hlj.gov.cn/ ”点击首页“交易平台”的“会员端”,使用 CA 锁登录后免费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   2026   05 07   18   00   分至 2026     05   13 18   00   (北京时间,下同),逾期将不可下载,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将无法参与本项目投标。

4.2 首次参与投标者,需按交易平台的要求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安装相关驱动等,有关手续请查看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服务指南”中相关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     2026       05       29     09    0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方式

6.1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投标人自行安装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在招标文件规定的 开标时间,进行 远程解密、开标。

6.2开标时间:    2026      05     29     09     00   分。

6.3开标地点:   牡丹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牡丹江市东长安街 70号)。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jyw.hlj.gov.cn/ 上发布。

8 .其他

8 .1本项目采用 评定分离法 ,具体评标、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8 .2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异议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受理。

9 .有关单位联系方式

招标人: 穆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址: 穆棱市人民办事中心 16楼

联系人: 刁宏宇

联系电话: 0453-3120035

招标代理机构: 黑龙江建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 牡丹江市东安区 河街与海浪河路交叉口保利江山悦小区东门往南 100米136号门市

联系人: 王桂芬

   话: 18645350353

代理项目负责人: 王桂芬

  话: 18645350353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 穆棱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址: 穆棱市人民办事中心 16楼

   话: 0453-3123601

   期:    2026         05     07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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