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工业大学翡翠湖校区学生公寓组团(三期)配电房安装工程答疑澄清(三)

项目时间 2026-05-07
招标类型 招标公告-变更公告
所属地区 安徽省・弱电安防 工程建筑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6DFAGZ00375/JG2026-06-049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合肥工业大学翡翠湖校区学生公寓组团(三期)配电房安装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4月2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合肥工业大学翡翠湖校区学生公寓组团(三期)配电房安装工程 答疑澄清

各投标人:

合肥工业大学翡翠湖校区学生公寓组团(三期)配电房安装工程(招标编号:2026DFAGZ00375/JG2026-06-0493),现答疑澄清内容如下:

1.澄清1: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 因工程设计有重大变更或重大失误;以上等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工期予以签证,由此造成的费用不予索赔。 ”现修改为:“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 因工程设计有重大变更或重大失误;以上等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工期予以签证,发包人承担的其他违约责任双方协商处理。

2.澄清2: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16.1.2 发包人违约的责任(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 发包人以书面通知承包人推迟开工日期,竣工工期相应顺延,发包人不因推迟开工向承包人承担任何额外的费用支付义务。 ”现修改为:“16.1.2 发包人违约的责任(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 工期顺延,发包人承担的其他违约责任双方协商处理。

3.澄清3: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16.1.2 发包人违约的责任(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 工期顺延,承包人不得据此主张增加任何费用,也不得提出任何赔偿请求。 ”现修改为:“16.1.2 发包人违约的责任(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 工期顺延,发包人承担的其他违约责任双方协商处理。

4.澄清4: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16.1.2 发包人违约的责任 (7)发包人承担的违约责任和损害赔偿责任总额不超过结算款的2%。 ”现修改为“ (7)发包人承担的其他违约责任双方协商处理。

此次答疑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澄清说明内容与招标文件及前次答疑澄清不同之处,按本次澄清内容执行。

 

招标人:合肥工业大学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屯溪路193号

联系人:叶老师

电话:0551-62901772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888号

项目负责人:胡杭东

电话:0551-66061457、18100500586

日期:2026年5月7日

更正日期:2026年05月0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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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合肥工业大学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屯溪路193号        

联系方式:叶老师 0551-629017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888号            

联系方式:胡杭东 0551-66061457、181005005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杭东

电 话:  0551-66061457、18100500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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