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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宁县农村水毁道路恢复重建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丰宁县农村水毁道路恢复重建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已由
丰宁满族自治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以
《丰宁满族自治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关于丰宁县农村水毁道路恢复重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丰数政投资﹝2026〕60号)、《丰宁满族自治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关于丰宁县农村水毁道路恢复重建项目两阶段初步设计的批复》(丰数政投资﹝2026〕8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丰宁满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
丰宁满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丰宁满族自治县。2.1.2建设规模:本项目建设主体工程为2条县级路及51条乡、村道路水毁恢复重建,总里程40.815公里(县级道路6.4公里,乡、村道路34.415公里),主要恢复内容主要包含路基填方、路面修复、新建挡墙、恢复交通安全设施等工程。2.1.3工期: 3 个月,其中,设计周期 60日历天 ,施工工期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 2026年6月5日 ,缺陷责任期: 24 个月。
2.2招标范围:
丰宁县农村水毁道路恢复重建项目施工图设计阶段、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部相关工作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2、设计资质: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3、施工资质:(1)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2)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2 家。其中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 资质。
3.1.2财务要求:
1、投标人在2024年度或2025年度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不小于1(以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4年度或2025年度财务会计报表中年末数据为准)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应满足本项第1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3.1.3业绩要求:
近三年内(2023年4月1日至今,以交工或竣工时间为准),至少独立完成过一项三级或以上等级公路的新建或改(扩)建公路工程施工业绩。
3.1.4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近1年(2025年4月1日至今)中不曾在公路工程设计或施工项目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公路工程合同被解除。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应满足本项第1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3.1.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1、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公路工程及相关专业);2、具有“公路工程”专业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3、具有省级或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在有效期内(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1.6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
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公路工程及相关专业);
3.1.7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具备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公路工程及相关专业)
3.1.8其他要求:
(1)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设计、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投标人未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录入相关信息的需提供省级相关部门许可资质的查询截图)。投标人不满足本项规定条件的,将被否决投标。(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3)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不含分公司)、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活动)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名单(均不含分公司)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4)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兼施工负责人)、项目总工、设计负责人在近三年内( 2023 年 4 月 1 日至今)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 。
3.2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资格满足本招标公告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关于联合体的要求,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标段中投标,电子招标文件的下载、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上传、解密均须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05-07 09:00至
2026-05-12 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丰宁县)(http://fnggzyjy.cn/fnggzy/)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6-05-27 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丰宁县)(http://fnggzyjy.cn/fnggzy/)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cn/)、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ebei.gov.cn/province/)、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官网)(http://jtt.hebei.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丰宁县)http://fnggzyjy.cn/fnggzy/)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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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人:丰宁满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联系人:杨晓光,联系电话:0314-8012952;招标代理机构:丰宁满族自治县晨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联系人:薛晓侠,联系电话:0314-8080029。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丰宁满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电话:
0314-8080205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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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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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丰宁满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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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丰宁满族自治县晨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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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 |
丰宁县大阁镇新丰北路9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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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丰宁满族自治县大阁镇和顺嘉园17-2-80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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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编: |
068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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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068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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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
杨晓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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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何树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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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话: |
0314-8012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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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电话: |
0314-8080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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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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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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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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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39026271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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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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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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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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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丰宁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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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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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101704162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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