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游县龙游瀫配套污水提升工程(二期)[A3308250980003647001001]

项目时间 2026-05-07
招标类型 招标公告-公开招标
所属地区 浙江省・水电燃气 环境保护 工程建筑 园林景观 电力电子
<span id="litPosition">澄清修改信息</span>
项目名称:
龙游县龙游瀫配套污水提升工程(二期)
项目代码:
2602-330825-04-01-682800
招标人:
名称:龙游县小南海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
名称: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龙游县小南海镇光明路29号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祥园路108号3幢606室
联系人:张国新
联系人:方利民
电话:13857035712
电话:13505700916
标段(包)名称:
龙游县龙游瀫配套污水提升工程(二期);
标段(包)编号:
A3308250980003647001001
澄清、修改对象:
招标公告
澄清、修改内容要点:

  招标编号:LYZJSG2026-017-016

  致各投标申请人:

  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2.2款和第2.3款的规定,招标人—龙游县小南海镇人民政府经研究决定作出以下修改:

  1、原招标文件P10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4最高投标限价第4.本项目风险控制价:为防止投标人恶意低价竞标,最高投标限价的 85 %作为风险控制价( 1047.3403 万元)。”修改为“4.本项目风险控制价:为防止投标人恶意低价竞标,最高投标限价的 80 %作为风险控制价( 985.7321 万元)。

  2、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定标办法P47页中平均价下浮法:“(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由招标人代表,从4%、4.5%、5%、5.5%、6%中随机抽取一个百分数,作为下浮值;修改为“(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由招标人代表,从1%、1.5%、2%、2.5%、3%中随机抽取一个百分数,作为下浮值;”。

  3、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定标办法P49页中随机下浮率法:“以最高投标限价的85%为成本控制价”修改为“以最高投标限价的80%为成本控制价”。

  4、原招标公告中第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5月20日8时45分;修改为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5月26日8时45分。招标文件相应内容均作相应修改。

  5.原电子招标文件(即后缀为QZZF文件)现已做出修改,新的电子招标文件(即后缀为QZCF的文件)已重新生成,具体内容以本次生成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在本次澄清公告附件中下载更新。本次澄清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次澄清的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到网上查看,无需书面确认,视为已获取,否则后果自负。

  招标人:龙游县小南海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05月07日



行政监督机构:
龙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
0570-7177213
信息来源:
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点击跳转)
服务平台接收时间:
2026-05-07 16:2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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