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师121团城市燃气管道(炮台镇、东野镇)及设施更新改造项目代建单位招标公告

项目时间 2026-05-06
招标类型 招标公告-公开招标
所属地区 新疆・工程建筑 建材装饰 办公文教 电力电子 智能通讯

第八师121团城市燃气管道(炮台镇、东野镇)及设施更新改造项目代建单位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 第八师121团城市燃气管道(炮台镇、东野镇)及设施更新改造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 E6608004002260134 ) 已由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师发改投资发〔2026〕21号 批准建设, 项目资金来源为 政府 , 招标人为 第八师石河子市城镇建设发展服务中心(师市城建档案馆)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八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121团
  3.项目工程规模: 更新改造121团(炮台镇、东野镇)次高压燃气管道30千米,及附属配套设施。
  4.标段工程规模
  (1) E6608004002260134001001 第八师121团城市燃气管道(炮台镇、东野镇)及设施更新改造项目代建单位,【标段工程规模】:更新改造121团(炮台镇、东野镇)次高压燃气管道30千米,及附属配套设施。
  5.本次公告共划分为 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E6608004002260134001001 第八师121团城市燃气管道(炮台镇、东野镇)及设施更新改造项目代建单位 1)本代建项目采取全过程代建,自初步设计批复开始后至项目保修期终结的全部建设管理工作,以经批准的设计概算为投资控制目标。2)按照师市《八师石河子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制管理暂行办法》履行建设实施代建单位的责任和义务。3)负责本代建项目的各类手续报批、报建和组织协调工作。4)负责以项目法人单位的名义办理本代建项目质量、安全、进度、投资、合同、环保、信息等工作的管理和控制。5)负责办理竣工验收手续、竣工结算、竣工财务决算、资产移交使用单位等工作。6)负责所有工程缺陷期内、保修期内的修复管理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0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 3.1资质等级及范围: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有固定的的办公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完善的管理制度。2)投标人应当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市政行业设计资质、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资质、房地产开发资质;至少满足本条资质要求中的一项资质(建筑企业须同时具有有效使用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具有代建经验的企业。3.2财务要求:投标人最近连续三年(“最近连续三年”是指 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 2025年度审计,则“最近连续三年”是指 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3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且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3业绩要求:投标人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前具有与本项目类似业绩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设计、监理、房产开发、代建业绩均可)至少一项,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政府行文原件扫描件。3.4信誉要求:无不良行为。3.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从事工程咨询、工程设计、施工、监理、房地产开发、工程管理等相关业务不少于10年。3.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投标人驻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2人,且须具有与本项目相应的管理能力。3.7其他要求:1)单位负责人存在交叉持股或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投标无效。2)投标人不得存在新兵办发[2021]100号文“兵团办公厅关于印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十九条、第二十条予以限制的情形。3.8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须知

  注:投标单位须办理CA(标证通)证书,通过CA(标证通)证书登录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填报入库信息;信息审核后方可进行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各主体类型下领取招标文件。
  具体注册事宜见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通知公告《关于注册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主体信息库有关问题的说明》、《关于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启用“标证通”的通知》、《关于办理兵团公共资源一体化平台网上交易系统CA(标证通)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 2026年05月07日 00时00分2026年05月13日 00时00分
  2.领取方式: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xjbt.gov.cn)自行获取。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6年06月01日 10时30分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xjbt.gov.cn)递交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  2026年06月01日 10时30分
  2.开标地点: 新版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ggzy.xjbt.gov.cn/BidOpeningVideoManager/bidhall/default/login

八、其他说明

  
受理异议的渠道及方式:第八师石河子市城镇建设发展服务中心(师市城建档案馆) 赵刚 15559300811

  按照《关于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全面推 广电子保函应用的通知》企业可以以电子保函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推荐各交易主体使用电子保函代替现金方式缴纳保证金,除现金形式外,不得排除电子保函等非现金方式。在电子保函的申请、使用、查看应用过程中遇见问题可咨询技术支撑方:0512-58188553;0991-8844613。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和石河子政府网

十、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督部门联系电话: 0993-2015570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第八师石河子市城镇建设发展服务中心(师市城建档案馆)

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中咨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石河子市

地 址:
石河子市上海商城C座9楼
联 系 人:
赵刚

联 系 人:
刘佳(项目负责人)闫春艳 刘鑫悦
电 话:
15559300811

电 话:
15999295115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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