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县部分区域排涝点整治工程灌南县部分区域排涝点整治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时间 2026-05-06
招标类型 招标公告-公开招标
所属地区 江苏省・工程建筑 智能通讯 园林景观 建材装饰 电力电子

灌南县部分区域排涝点整治工程 项目名称 灌南县部分区域排涝点整治工程 施工 (标段名称)招标公告

E3207011837000398001001JS320724(标段编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灌南县部分区域排涝点整治工程 项目名称 已由 灌南县数据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灌数据经〔 2026〕9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人为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202 6 年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 及财政, 已落实 资金来源 ,项目建设采用: ? 自建 代建 集中建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 灌南县部分区域排涝点整治工程 标段 名称 )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中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 施工 招标事宜。

2.项目 概况与招标范围

2 .1 标段名称: 灌南县部分区域排涝点整治工程

2.2 建设地点: 灌南县

2.3 建设内容: 对灌南县部分区域排涝点进行整改治理

2.4 质量要求: 合格 , 须满足国家、行业标准规范要求及招标文件有关技术要求

2.5 工程规模 (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 新建及恢复雨水管约 750m,新建及恢复雨水井约41座、新建检修道约350m2、新做及恢复道路约750m2以及新建泵站、泄压井和防倒灌检查井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 . 6 工程 合同 估算价 4621419.48元

2.7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 灌南县部分区域排涝点整治工程涉及支护桩、新建泵站、泄压井、防倒灌检查井,雨水管新建和改造、道路拆除及恢复、新建检修道,绿化苗木移栽、河边防护栏杆、围墙工程,泵房内设备安装等。

2 . 8 工程类别和技术复杂程度:

工程类别: ?小 大型 □特大型 技术复杂工程: /

2 . 9 工期 60 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2.10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是

2.10.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10.1.1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 总承包 级及以上资质 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类证

3 . 3 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 .2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3 .4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3 .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 .6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项规定的情形。

3.4 资格审查 可选 条件:

3.4 .1 企业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企业 或者项目负责人 / / / 日以来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设置要求为 1、类似工程业绩的企业或者项目负责人仅可选1项 2、类似工程数量仅可选1个 3、类似工程期限一般不得低于3年。

注: 除法律法规规定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 1 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 2 合同履行时,项目负责人不具备注册建造师资格或者超越注册建造师执业规模范围执业的; 3 项目负责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 4 项目负责人违反规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

3.4 .2自 / / / 日以来(近 2年内),投标人 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4 .3自 / / / 日以来(近 1年内),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4 . 4 / / / 日以来(近 5年内),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

?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执行“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连云港市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 工资领导小组 办公室 ”相关通报文件精神,凡是出现在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且未解禁的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且在岗履职、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说明:无行贿犯罪承诺必须反映投标人( 3 年内)、法定代表人(5年内)、项目负责人(5 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具体时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3)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6 号文、苏建招办〔2022〕2 号文,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4)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苏建建管(2017)236号、苏建函建管[2022]387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归集(配备)时,项目负责人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归集(配备)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归集(配备))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要提醒: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施工合同按时归集(配备),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

(5)本工程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的要求。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公布为准,不同网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存在差异的,以“信用中国”公布的信息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6)投标单位拟报 项目负责人 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社保缴纳凭证 (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社保缴纳时间为 2025年 10 月以来任意一个月 ,如为退休人员,需提供有效的退休证明材料及与投标单位签订的 聘用 合同 。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亲自参与所投项目的开标、项目负责人答辩、评标答疑、异议投诉及标后实施过程。

8)投标人应承诺贯穿工程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9)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挂靠行为,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

出借(挂靠)资质行为认定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 2019〕1 号)等文件涉及“违法转包、分包、挂靠”等条款精神。

3.5 本工程 接受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以联合体形式或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的实施方式及预留份额: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预留 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 %(不低于 / %) 以上,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预留 接受大型企业将 / %(不低于 / %) 以上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 / (一家或者多家) 中小企业,且在 拟分包项目计划表 中明确。

?3.7 本次招标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 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5. 评标办法

5.1 、评标入围

5 .1.1评标入围合格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

开标后初步评审前,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评标入围合格条件,确定进入后续评标或评标入围的投标文件。

5 .1.2评标入围方法

符合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即为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当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超过 20 家时,采用以下两种评标入围方式,开标时由 招标人 代表 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通过交易中心现场的摇号机随机抽取以下两种方式中的 其中一种方法。 评标入围方式:

方法二:低价排序法

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 ×G1(G1值为10%、15%、20% 25%、30%) 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10%、15%、2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 在开标时抽取;再按报价由低到高取 不少 15 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排序 15 位存在两个及以上报价并列相同的,同时入围;不足 15 家时 按实际数量计取。

方法三:均值入围法

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 ×G1(G1 值为 10%、15%、20%) 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 值为 10%、15%、 20%、25%、3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 和 G2 在开标时抽取,已经去除的投标人不再参与报价平均值计算和后续评标 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平均值,取平均值(含)以上和平均值以下若干家投标人 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取平均值(含)以上的具体数量为 7 家,取平均值以下的具体数量为 8 家,平均值以下投标人应多于取平均值(含)以上的投标人,合计数量 不少于 1 5 家。评标入围过程中,当投标人平均值(含)以上(或平均值以下)的数量不足时按实际数量计取,但不因此增加平均值以下 [或平均值(含)以上]的数量。按顺序取平均值(含)以上的投标人时,末位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均不入围;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下的投标人时,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同时入围。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评标入围结果不因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5.2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合理低价 评标标准和方法如下:

1)评标标准: 本项目采用合理低价法,仅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因素。评分采用百分制,评分计算过程中的偏离率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应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应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方法一或方法二抽取方法为:在开标时由 招标人 代表 在不 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两种方法中的其中一种方法,计算出评标基准价。

2)投标报价(100 分):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低于评标基准价 1%,扣 0.6 分,评标价高于 评标基准价 1%,扣 0.9 分;偏离不足 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方法一: 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下同)算术平均值为 A〔当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 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 4-6 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 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 A〕。

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 招标人代表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 随机抽取确定, K 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

方法二: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当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去掉最 高和最低 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 4-6 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 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 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 价 A〕,最高投标限价为 B,则:

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 Q2=1-Q1;

Q1的取值范围为: 65%、70%、75%、80%、85% ;

K1 的取值范围为: 95%、96%、97%、98% ;

K2的取值范围为:建筑工程为 90%~100%,装饰、安装为 88%~100%,市政工程为 86%~ 100%,园林绿化工程为 84%~100%,其他工程 88%~100%。

Q1、K1 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招标人代表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随机抽取确定。 K2 的取值为: 90%

注: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 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6. 招标文件 的获取

6.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6 5 6 日至 2026 5 11 23 59

6.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7. 投标 文件的递交

7 .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6 5 18 10 00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登录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 投标文件。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 . 3 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 递交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将拒绝接收。

8. 其他 要求

8. 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3份。纸质投标文件为上传系统的电子版投标文件打印胶装生成,加盖法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纸质投标文件与电子标书不一致的,以电子标书为准。投标人需存档的请另行准备。

8. 2、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8. 3、 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其他文件】中(暗标除外)。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 4、连云港市电子化招投标 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 :连云港地区支持实体 CA锁和移动CA数字证书(手机APP),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

1)如需办理实体CA锁,请您联系CA机构办理 CA证书和电子签章;

2)如需申请移动CA数字证书(手机APP),请您在投标人“全国CA互认”扫码登录页面点击下载安装,自主选择APP进行安装和线上申请。

使用 CA登录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 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

实体 CA锁(连云港办理点):

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东盛名都广场 A座614室。

各机构联系方式如下:

公司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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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 孙丽丽

连云港 耿立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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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国信 CA)

周梦雪

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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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21087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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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 CA数字证书(手机APP)

下载和办理网址:

http://cashare.cebpubservice.com/#/allActivated?tradingSystemCode=E3200005473


》( http://ggzy.lyg.gov.cn/lygweb/tzgg/20250421/ade8867d-0fd7-46ec-91d5-f68cd20dfcd5.html)要求,登录全省统一主体库进行用户注册及企业信息管理,提前登录、注册,及时录入企业相关信息及佐证材料。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9 .1本次 招标 公告同时在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上发布;

9 .2本次 招标 公告为第 1 次发布。

10. 联系方式

1 0 .1招标主体

招标人: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人地址: 连云港市灌南县泰州北路行政集中办公区 ?

联系人: 魏魏

联系电话: 15050900657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中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 32-6号东盛阳光大厦A座502

联系人: 李工

联系电话: 18936586917

项目负责人: 司宗文

10 . 2 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灌南县数据局

联系电话 0518-83696599

10.3异议渠道

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入投标人交易系统按要求进行异议提出。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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