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高速公路高边坡监测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时间 2026-04-30
招标类型 招标公告-公开招标
所属地区 宁夏・交通运输 工程建筑 智能通讯 环境保护 机械设备


宁夏回族自治区高速公路高边坡监测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宁夏回族自治区高速公路高边坡监测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宁夏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6 年度高速公路养护工程计划 第一批 的批复》 宁交公路函 2025 22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   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批准机关名称)以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 G22 线青兰高速公路六盘山隧道结构监测系统等两项养护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的 批复 》( 宁交函〔 2025 137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项目业主为   宁夏交投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宁夏交投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 宁夏回族自治区高速公路高边坡监测工程。

2.2 工程地点 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

2.3 工程概况 :高速公路高边坡监测工程共涉及 3 个地区,其中固原市境内涉及路段为: G70 福银高速、 G22 青兰高速,银川市境内涉及路段为 G1817 乌银高速,中卫市境内涉及路段为 G2012 定武高速, 10 处高边坡风险路段 按照不同风险等级和监测项目,在 G70 福银高速 K2037+400~K2037+550 K2024+280~K2024+350 K2045+100~K2045+200 K2045+101~K2045+201 K2047+850~K2047+900 5 处高边坡风险路段设置监测和预警设施,在 G22 青兰高速 K1582+910~K1583+164 K1590+030~K1590+130 K1593+050~K1593+150 3 处高边坡风险路段设置监测和预警设施,在 G1817 乌银高速 K201+600~K201+760 高边坡风险路段设置监测和预警设施,在 G2012 定武高速 K263+900~K264+150 风险路段设置预警设施。搭建监测预警平台系统,完成省级平台数据对接工作。主要监测项包括地表位移、路基沉降、坡面整体位移、深部位移、渗流压力、落石监测、视频监控、定期巡检等。

主要工程量 设置 GNSS 接收机 4 套、视频位移计 17 套、拉绳式裂缝计 14 套、地表长拉线位移计 17 套、振动倾角一体化设备 56 套、翻斗式雨量计 9 套、双轴固定式测斜仪 30 套、视频监控球机 21 套、土壤温湿度计 13 套、弦式渗压计 3 套、无人机 2 套、 AI 监控相机 9 套、 LED 路灯 61 套、爆闪灯 231 套、一体化告警设施 30 套、交通信号灯 20 套、悬臂式可变情报板 20 套、定向广播 20 套、软性垂暮 1 套、导流型护栏灯 400 套等。内场系统平台的搭建主要涉及平台的硬件设施及系统平台的部署,省级平台使用现有平台进行数据接入。

2.4 招标范围:

宁夏回族自治区高速公路高边坡监测工程项目主要包括监测预警外场设施建设与内场平台建设 以及 监测设备调试、监测设备验收、接入宁夏公路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平台、视频及监测数据传输、监测数据接入与维护、缴纳视频及监测数据传输费、监测平台运营维护、监测设备质保、应急技术服务、监测数据分析、提供监测技术报告、系统培训等。

设计图纸所包含的全部设计内容、工程量清单中所反映出来的实际工程量、技术规范和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中要求的计价不计量的工程量以及为完成以上工程所消耗的劳务、材料、机械、设备等所有附属工程量。

2.5 计划工期   90 日历天,技术服务期限 5 年。

2.6 标段划分: 本次施工招标根据工程特点 划分为 1 个标段。

2.7 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的联合体各方)具有法 人或其他组织资格,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以及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承担监测任务的成员)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证书或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试验检测资质证书或有效的公路工程甲级质量检测资质证书资质、财务最低要求: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在近 3年( 2023年至 2025年)每一年度末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均不小于 1;业绩最低要求:投标人至少完成过 1个公路机电施工项目或公路边坡监测项目或公路桥梁监测项目或公路隧道监测项目业绩;人员最低要求:项目经理 1名:具有公路工程或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目前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持有交通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至少完成过 1 个公路机电施工项目或公路边坡监测项目或公路桥梁监测项目或公路隧道监测项目的项目经理职务或项目负责人职务(或 2 个项目副经理职务或  2 个项目副负责人职务)。项目总工 1 名:具有公路工程或机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至少完成过 1 个公路机电施工项目或公路边坡监测项目或公路桥梁监测项目或公路隧道监测项目的项目总工职务或技术负责人职务(或 2 个项目的副总工职务或  2 个项目的副技术负责人职务)业绩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 2011 114 号)要求,投标人如为应通过名录对其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施工企业,则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 ”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 )联合体总数量不得超过   2 家。

2 )联合体资格条件的要求详见 3.1 款。联合体各方在本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1 )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 )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 )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 和项目总工 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最新的公路建设市场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或宁 夏回族自治区公路建设与养护市场从业单位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公示中被评为 D

8 )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5 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 1.4 款。

3.6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投标人为   /   信用等级的 施工企业 ,最多可对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1   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4.1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次招标实行网上登记,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宁夏 回族自治区 公共资源交易 平台 办理相关事宜。宁夏 回族自治区 公共资源交易 平台 实行 CA 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 CA 锁办理请关注宁夏 回族自治区 公共资源交易 平台 CA 办理 ”相关信息 ,相关费用请自理。

4.2 请有意参加投标者,于即日起至   2026- 5 - 9 18:00 (北京时间,下同),在宁夏 回族自治区 公共资源交易 平台 进行网上登记(节假日及法定公休日交易系统可正常运行)。交易平台操作事宜,联系电话: 0512-58188093 0951-6891120 。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对相应标段进行网上登记,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以联合体投标的,需要填报所有联合体成员信息且经全体成员使用 CA 数字证书确认后,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登记与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事项。

4.3 投标人成功登记后,应于投标确认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 根据 系统提示在交易平台上自行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期间请勿拔除 CA 锁。投标确认截止后网上登记系统将自动关闭,无法下载《招标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4.4 投标人成功登记后,系统会自动显示保证金账号及相关信息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 提交投标保证金。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5 - 22  09 : 00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宁夏 回族自治区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 NXTF )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

5.3 本次招标采用 “不见面开标模式”。各潜在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 开标 活动,用生成投标文件所用的 CA 锁(必须是同一把锁)登录网上“ 宁夏 不见面开标大厅 ”进行解 开标 。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进行 解密开标

5.4 逾期未通过 “宁夏 回族自治区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上传投标文件的 或未按规定加密投标文件的、 未按规定参与 解密开标 的、或因投标人自身原因 解密 未成功的,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5 本次招标采用   技术评分最低标价 法(双信封)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发布 并在宁夏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同步转载 (同步转载自行填写)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异议人 宁夏交投高速公路管理 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华杰工程咨询 有限公司

    址: 银川市兴庆区北京东路                               址: 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 20 世纪兴源大厦 1007室      

与京藏高速公路交叉口收费站办公楼             

人:   韩先生                                        项目负责人    张金忠                   

    话:   0951-8801012                                         话:    17367867510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

联系 电话 0951-6076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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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6400000141100906001001]宁夏回族自治区高速公路高边坡监测工程施工.NXZF


招标人信用承诺书.pdf


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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