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原县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项目招标文件预公示
五原县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项目招标文件预公示
一、 项目概况
1 . 项目名称:五原县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项目
2 . 批准文件 :五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关于五原县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五发改字〔 2025〕97号;五原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文件 《关于五原县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五卫健发〔 2026〕8号 。
3. 建设内容:总建筑面积 4577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县域医共体医学影像中心898.6平方米、心电诊断中心491.0平方米、医学检验中心1390.2平方米、中心药房1797.2平方米,(具体建设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二、公示目的
为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确保招标文件的公平、公正、科学和可操作性,现对《 五原县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项目施工标段 招标文件》(草案)进行公示,公开征求潜在投标人及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三、公示文件
本次公示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招标公告(草案)
2.投标人须知(草案)
3.评标办法(草案)
4.合同条款及格式(草案)
5.工程量清单(草案)
6.技术标准和要求(草案)
7.投标文件格式(草案)
四、获取方式
潜在投标人及社会公众可自即日起登录以下网站免费下载查阅招标文件草案: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jy.nmg.gov.cn)
五、意见反馈
1.反馈对象:所有反馈意见请提交至本 项目 招标代理机构。
2.反馈要求:
意见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可签字)。
意见应具体明确,指出招标文件草案中的具体条款、页码或内容,阐述修改理由及依据,并提出具体的修改建议。
请注明反馈单位的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
3.反馈渠道:
电子邮箱: 2166520395@qq.com
邮寄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五原县胜利办事处宏珠苑 D3号楼08号门市
邮编: 015100( 请在信封上注明 “招标文件意见反馈” )
4.反馈截止时间: 以邮件发送时间或邮戳时间为准。
六、公示期
202 6 年 05 月 01 日至 202 6 年 05 月 06 日 18:00
七、重要声明
1.本次公示的招标文件为征求意见草案,并非正式招标文件,不构成招标要约。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汇总、研究,但不承诺采纳所有意见。最终发布的正式招标文件以届时发布的招标公告及文件为准。
3.本次公示及意见征集活动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具有约束力,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保留对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和修改权。
4.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招标文件草案有异议,应严格按照本公告要求在公示期内提出。逾期未提出或未按要求提出的异议,视为无异议。
5.正式招标公告将在公示期结束并完善招标文件后另行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五原县人民医院 (五原县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牵头医院)
地 址:巴彦淖尔市五原县
邮 编: 015100
联系人:贾燕华
电 话: 15647812083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齐原数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巴彦淖尔市五原县胜利办事处宏珠苑 D3号楼08号门市
邮 编: 015100
联系人:李建军
电 话: 13848282333
电子邮件: 2166520395@qq.com
九、发布媒介
本公告在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jy.nmg.gov.cn)上发布。
十、 发布机构和时间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齐原数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 间: 202 6 年 04 月 30 日
附件:
施工招标文件(初稿).pdf
五原县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项目工程量清单.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