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稻城县委宣传部购置公务用车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项目时间 2026-04-30
招标类型 招标公告-变更公告
所属地区 四川省・交通运输 环境保护

中共稻城县委宣传部购置公务用车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发布时间: 2026-04-30 10:33:17    来源: 四川政府采购网    浏览次数:  &nbsp   原文链接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3337202600005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购置公务用车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4月1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采购文件更正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日期:2026-04-16,更正为:2026-05-06。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日期:2026-04-22,更正为:2026-05-12。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05-06 10:00:00,更正为:2026-05-18 10:0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6-05-06 10:00:00,更正为:2026-05-18 10:00:00。


更正内容;

报价要求 本采购项目的报价应包含货物、包装、运输、人工劳务、上牌、质保期内的售后服务、车辆第一年商业险(商业险至少包含300 万三者险 +5 / 座座位险 + 车损险 + 医保外用药险 + 驾乘险)及交强险保险、税费、利润等其他所有费用(包含车辆购置税),采购人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如出现因投标报价估算错误等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2. 技术要求

一般参数 注:参数第6 21 项投标时须提供制造厂家官方网站参数截图或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其他能够证明投标产品符合采购要求的证明材料。

更正为: 注:参数第6 21 项投标时须提供制造厂家官方网站参数截图或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 制造厂家出具的参数说明材料

▲重要参数 注:标注“▲ ”参数第 22 项投标时须提供制造厂家官方宣传资料彩页或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其他能够证明投标产品符合采购要求的证明材料 。)

更正为: 注:标注“▲ ”参数第 22 项投标时须提供制造厂家官方宣传资料彩页或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 制造厂家出具的参数说明材料。)

第1 条为新添加项目, 2 、条为更正项目。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 2026年04月30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中共稻城县委宣传部

地址: 贡巴路一段18号

联系方式: 187836782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稻城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稻城县稻城县金珠镇亚丁路三段7号

联系方式: 199832876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单位管理员

电话: 19983287664


稻城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2026年04月30日



相关附件:
采购需求 (1).docx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3337202600005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购置公务用车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4月1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采购文件更正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日期:2026-04-16,更正为:2026-05-06。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日期:2026-04-22,更正为:2026-05-12。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05-06 10:00:00,更正为:2026-05-18 10:0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6-05-06 10:00:00,更正为:2026-05-18 10:00:00。


更正内容;

报价要求 本采购项目的报价应包含货物、包装、运输、人工劳务、上牌、质保期内的售后服务、车辆第一年商业险(商业险至少包含300 万三者险 +5 / 座座位险 + 车损险 + 医保外用药险 + 驾乘险)及交强险保险、税费、利润等其他所有费用(包含车辆购置税),采购人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如出现因投标报价估算错误等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2. 技术要求

一般参数 注:参数第6 21 项投标时须提供制造厂家官方网站参数截图或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其他能够证明投标产品符合采购要求的证明材料。

更正为: 注:参数第6 21 项投标时须提供制造厂家官方网站参数截图或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 制造厂家出具的参数说明材料

▲重要参数 注:标注“▲ ”参数第 22 项投标时须提供制造厂家官方宣传资料彩页或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其他能够证明投标产品符合采购要求的证明材料 。)

更正为: 注:标注“▲ ”参数第 22 项投标时须提供制造厂家官方宣传资料彩页或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 制造厂家出具的参数说明材料。)

第1 条为新添加项目, 2 、条为更正项目。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 2026年04月30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中共稻城县委宣传部

地址: 贡巴路一段18号

联系方式: 187836782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稻城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稻城县稻城县金珠镇亚丁路三段7号

联系方式: 199832876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单位管理员

电话: 19983287664


稻城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2026年04月30日



相关附件:
采购需求 (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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