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东河区白银湖、庙沟下游防洪排涝建设项目(EPC)
一、项目概况
白银湖防洪排涝工程建设内容为:库区清淤 3.58万m³、新建围堤护岸总长度为1.530km、在白银湖西南角布设浮船泵站1座,总装机功率400kw,泵站设计流量0.83m³/s,排水管道总长为2.54km,设计管径为DN800,排水规模6.57万m³/d, 接入已建项目排水管道排入南海湿地、新建南海子村排涝管线0.3km,设计流 量0.067m³/s,管径为DN300、庙沟下游新建移动式泵车1座。
二、公示目的
为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确保招标文件的公平、公正、科学和可 操作性,现对《包头市东河区白银湖、庙沟下游防洪排涝建设项目( EPC)》(草案)进行公示,公开征求潜在 投标人及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三、公示文件
本次公示的文件包括 (但不限于):
1. 招标公告 (草案)
2. 投标人须知 (草案)
3. 评标办法 (草案)
4. 合同条款及格式 (草案)
5. 工程量清单 (草案)
6. 技术标准和要求 (草案)
7. 投标文件格式 (草案)
四、获取方式
潜在投标人及社会公众可自即日起登录以下网站免费下载查 阅招标文件草案:
1. 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jy.nmg.gov.cn/)、 2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nmg.gov.cn/msym/btsggzyjyw/ )
五、意见反馈
1.反馈对象: 所有反馈意见请提交至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2.反馈要求:
意见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加盖单位公章 (个人可签字)。意见应具体明确,指出招标文件草案中的具体条款、页码或 内容,阐述修改理由及依据,并提出具体的修改建议。
请注明反馈单位的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
3.反馈渠道:
电子邮箱: zyzb6666@vip.163.com
邮寄地址: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 67号传媒大厦A座18楼
邮编: 014030(请在信封上注明“招标文件意见反馈”)
4.反馈截止时间: (以邮件发送时间或邮戳 时间为准,反馈截 止日期为预公示截止日期 )。
六 、公示期
2026年 4 月 30 日至 2026年 5 月 8 日,共 3个工作日。
七、重要声明
1.本次公示的招标文件为征求意见草案,并非正式招标文件,不构成招标要约。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汇总、研究,但不承诺采纳所有意见。最终发布的正式招标文件以届时发布的招标公告及文件为准。
3.本次公示及意见征集活动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具有约束力,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保留对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和修改权。
4.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招标文件草案有异议,应严格按照本公告要求在公示期内提出。逾期未提出或未按要求 提出的异议,视为无异议。
5.正式招标公告将在公示期结束并完善招标文件后另行发布。
八、发布机构及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中智卓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张静
电话 : 0472-6866316
电子邮箱: zyzb6666@vip.163.com
地址 :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 67号传媒大厦A座18楼
招标人:包头市东河区水利事业发展中心
联系人:李勇
电话 : 0472-4388258
九、发布媒介
本公告在
1.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mg.gov.cn/)、2.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btggzyjy.cn)
附件:
包头市东河区白银湖、庙沟下游防洪排涝建设项目(EPC)文件4.30.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