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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市中心医院门诊能力提升项目-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承德市中心医院门诊能力提升项目-工程勘察设计已由
承德市数据和政务服务局 以
承数政字【2026】48 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承德市中心医院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专项债及医院自筹资金 ,出资比例为
国有资金占比 100%,财政资金占比 100%。 ,招标人为
承德市中心医院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总投资 6000 万元;建设规模:项目总改造建筑面积约9849.15平方米。项目分两期进行建设,其中一期主要对新门诊楼进行加固改造,建筑面积约3977.54平方米,同时对室外管道、硬化等配套设施进行修复等,并购置相关设备设施等;二期对旧门诊楼进行修缮,建筑面积约5871.61平方米,并购置相关医疗设备设施等;建设地点:承德市双桥区广仁大街11号、承德市双桥区广仁大街7号。建筑功能:医疗建筑。
2.2招标范围:
本工程的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通过相关专业部门审核审批,完成施工配合及后续服务等工作)以及实现本工程建设目标所涉及相关的全部工作内容。 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88.546338万元。2.3 服务期限:勘察服务期限:10个日历天。设计服务期限:45个日历天(其中方案设计10日历天,初步设计15日历天,施工图设计30日历天)。2.4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勘察资质;且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3.1.2.1 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或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3.1.2.2 自/年/月/日以来以项目经理身份(□承接过/□完成过) 业绩(业绩指标规模要求不得超过本次招标规模);3.1.2.3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由设计单位委派,项目负责人可以由设计负责人兼任。
3.1.3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
3.1.3.1 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或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3.1.3.2 自/年/月/日以来以项目经理身份(□承接过/□完成过) 业绩(业绩指标规模要求不得超过本次招标规模);3.1.3.3 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由设计单位委派,项目负责人可以由设计负责人兼任。
3.1.4勘察负责人资格要求:
3.1.4.1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资格,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1.4.2自/年/月/日以来以设计负责人身份(□承接过/□完成过) 业绩(业绩指标规模要求不得超过本次招标规模);3.1.4.3 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由设计单位委派。
3.1.5其他要求:
3.1.5.1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天“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显示信息为准);□ 3.1.5.2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勘察设计企业进冀信息报送”。 。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2.1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次招标应确定承担设计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参加投标;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3.2.2 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2 个;3.2.3 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3.2.4 其他: /。□ 3.3 自 /年 /月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业绩(业绩指标规模要求不得超过本次招标规模);3.4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04-30 09:00 至
2026-05-09 17:00 (北京时间,下同),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承德市)(https://szj.chengde.gov.cn/cdsggzy/) 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
1 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其相关附件和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05-21 09:00 ,递交地点/交易平台为
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承德市)(https://szj.chengde.gov.cn/cdsggzy/) 。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承德市)、河北省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平台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1)依据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投标文件中的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采用暗标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暗标部分时不得体现投标人的相关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2)根据河北省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印发的《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远程异地评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本项目实施远程异地评标。(3)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980号标准的收取。(4).本次招标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承德市)向河北中正鑫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联系人:邢博,联系电话:0311-86255811。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承德市建设工程招投标服务中心
电话:
0314-2074095
电子邮箱:
zbb2074095@126.com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本项目使用的电子交易平台为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承德市),供投标人免费使用。
13.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承德市中心医院
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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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中正鑫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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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 |
承德市双桥区广仁大街 1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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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石家庄市维明南大街26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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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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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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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
刘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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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邢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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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话: |
0314-2025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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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电话: |
0311-86255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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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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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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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hebeizzxh@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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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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