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道绥尚公路绥巴界至巴彦段改扩建工程(电力设施配套新建工程)

项目时间 2026-04-29
招标类型 招标公告-公开招标
所属地区 黑龙江省・工程建筑 电力电子 交通运输 弱电安防 机械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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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道绥尚公路绥巴界至巴彦段改扩建工程 (电力设施配套新建工程)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JT0112G260423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省道绥尚公路绥巴界至巴彦段改扩建工程 (电力设施配套新建工程) 由黑发改交通 [2023]229号文件 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 政府筹集资金 ,招标人为 绥尚公路绥巴界至巴彦段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招标代理 机构为 黑龙江省领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为 巴彦县交通运输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省道绥尚公路绥巴界至巴彦段改扩建工程 (电力设施配套新建工程)

2.2   工程建设地点: 巴彦县

2.3   建设规模: 本工程涉及迁改线路 50处,该工程建设共需锥形水泥杆170根、柱上变成套设备7套、交流避雷器318只、交流三相隔离开关53组、架空绝缘导线,AC10kV,JKLYJ,50型号2.941512千米、架空绝缘导线,AC10kV,JKLYJ,240型号1.224千米、架空绝缘导线,AC10kV,JKLYJ,120型号4.2147千米、电力电缆YJLV22-3*240   14.553千米、电力电缆YJLV22-3*120   2.2742千米:电缆分支箱1坐。低压电力电缆,YJLV22-4*35    0.4906千米;低压电力电缆,YJLV22-4*70   0.7656千米。低压电力电缆,YJLV22-4*2400.9658千米。低压架空绝缘导 线, AC1kV,JKLYJ,120   0.6804千米。拆除水泥杆193基,10kV架空绝缘导线23.574千米,1kV架空绝缘导线2.736千米,柱上变成套设备7台。

2.4   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2026年06月0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11月20日,计划总工期173日历天 (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 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 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

2.5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6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 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 招标控制价: 6872738.35   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 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国家能源局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三级、承修类三级、承试类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注:已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书取得相应资质证书的提供新资质证书)。

3.3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的施工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 (含贰级)及以上建造 师注册执业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同时须提供2026年01月至2026年03 月投标单位为其连续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承诺。 (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颁发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补充通知》(建办市函(2019)92号)的"六类人员"除外,须提供证明材料)。

3. 4 投标人应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 (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以不低于上述文件规定的“专业承包工程”标准数量配备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

3.5   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近三年( 202 2   1     1 日—202 4   12     31 日)企业财务状况良好, 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全部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提供近三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 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 不足三年的企业以成立年限为准。

3.6   本次招标信誉要求:

3.6.1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如在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 http://zxgk.c点击查看   ourt.gov.cn/shixin/点击查看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以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 结果为准 ), 其投标将被否决。

3.6.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近 3 年(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如有行贿犯 罪行为(本   次招标所称   行贿犯罪行为   ”是指各级人   民法   院判   决书(以     国裁判文书   https://wenshu.court.gov.cn点击查看 )公布的为准 )中有判决投标人或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犯行贿罪的情形 ), 其投标将被否决。

3.6.3 投标人须提供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承诺 书,以证明投标人没有拖欠工程款和农 民工工资的情形。

3.6.4 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 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点击查看 )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以 “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 其投标将被否决。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 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 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 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主要资格 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 交易网 "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 登录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下载时间为 2026 04 29   17     00   分至 2026 05 08   17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 ,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 公共资源交易网 "中的《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不见面交易 )-操作手册》。投标人需在发售截 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 件或答疑文件,否决 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4.2   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 "黑龙江公共资源 交易网 "在线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 “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6 05 22 09时 30 分,在投标截止时 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 接收;

6、开标方式

6.1 开标时间为 2026 05 22 09时 30 分;

6.2   开标地点: 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 181号市民大厦四楼)。

6. 3   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在现场开标,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 提前登录黑龙江省不见面开标大厅,按照操 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 CA   锁进行 线上解密。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7.2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 进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9.其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 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 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 材料应由法定代 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 。潜在投 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 国家及省市有关 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 巴彦县交通运输局

人:李

联系方式: 15046128567

人: 绥尚公路绥巴界至巴彦段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址: 巴彦县西郊街 1

  人: 侯新宇

联系方式: 18346076216

招标代理机构: 黑龙江省领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埃德蒙顿路 23号

  人: 谢金龙

点击查看 联系方式: 15332914979

电子邮箱: lingruixmgl@163.com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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