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江桥街区域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施工

项目时间 2026-04-29
招标类型 招标公告-公开招标
所属地区 黑龙江省・工程建筑 水泵阀门 电力电子 水电燃气 园林景观

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2026-04-29 16:04:17

存证哈希值:
02E410819082A5A4D6B6694421DEDBB7AD6F02BA23C8F5257C7AD43A7621845C

区块高度:
21361682





新江桥街区域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SG0100G26043 HTCL-ZB-26603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新江桥街区域雨污分流改造工程 已由 哈尔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新江桥街区域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哈发改审批〔 2026 18 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哈尔滨水务发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申请中央预算内、超长期国债、地方政府债券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哈尔滨水务发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新江桥街区域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施工

2.2 建设地点:哈尔滨市道外区。具体位置为:哈尔滨市道外区平湖路(建 平街 - 新江桥街)、建平街(平湖路 - 太平大街)、太平北三道街(平湖路 - 太平大街)、太平北二道街(平湖路 - 太平大街)、西树街(平湖路 - 太平大街)、太平大街(马家沟 - 新江桥街)、太平南四道街(太平大街 - 东直路)、太平南三道街(太平大街 - 东直路)、太平南二道街(太平大街 - 东直路)、太平南头道街(太平大街 - 东直路)、南西树街(太平大街 - 东直路)、新江桥街(南直路 - 老东直路泵站)、 三棵树大街(南直路 - 新江桥街)、三机街(北树七道街 - 新江桥街)、民强大街(明德路 - 东直路);泵站改造位于现状老东直路泵站及圆井泵站

2.3 建设规模:新建及改造排水管线 7121.32 米,改造雨水泵站 1 座,改造污水泵站 1 座,配套建设雨水口及联络管、出户管等附属设施

2.4 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 2026 5 30 计划竣工日期: 2027 12 31

,总 580 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为准

2.5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全部内容的施工

2.6质量要求: 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 1 个标段。

2.8最高投标限价: 6 8,688,181.14

3.投标人资格主要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级及以上资质

3.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证书 ,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 符合省级住建部门有关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规定, 且未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 交易网 -交易平台处于人员锁定状态(以投标截止日当日的状态为准)。项目经理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提供企业为其缴纳连续三个月( 202 6 1 月至 202 6 3 )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建办市函【 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注:自 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申请人在上传证明材料时需上传电子证书扫描件(黑白或彩色皆可)。另外,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关于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具体要求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执行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用于本项目的资质未处于“资质异常状态”。以投标截止日黑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111.42.127.146:8095/hibsmp/indexController/findIndex)“资质动态核查”专栏上查询的结果为准。

3. 7 其他:

(1) 投标人拟派 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符合 《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黑建规〔 2026 3 文件规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 工程合同价款 5000 -2 亿 不低于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 施工现场管理 人员,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

(2) 投标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自 202 3 4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在 " 中国裁判文书网 " 无行贿犯罪记录

(3) 投标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至投标截止日期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

(4) 按照《关于建立建设领域欠薪企业网上通报机制的通知》文件规定,至投标截止日期如投标人在哈尔滨市政府网站 https://sgqy.hrbjzsc.cn:8881/zzcxqqjl.jsp 公布的数据被列入欠薪企业名单被通报,且未整改完成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5) 至投标截止日期,投标人不得存在被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通报,禁止在黑龙江省行政区域内参与投标或承揽新的建设项目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形,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 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jyw.hlj.gov.cn ”点 击首页 “交易平台”的“会员端”,使用 CA 锁登录后免费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 2026 4 29 18 00 分至 2026 5 9 18 00 (北京 时间,下同),逾期将不可下载,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将无法参与本项目投标。

4.2 首次参与投标者,需按交易平台的要求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安装相关驱动等,有关手续请查看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服务指南”中相关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 2026 5 20 09 30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方式

6.1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投标人自行安装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在招标文件规定的 开标时间,进行 远程解密、开标。

6.2开标时间: 2026 5 20 09 30 分。

6.3开标地点: 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项目开标室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 建设工程 上发布。

8 .其他

8 .1本项目采用 评定分离法 ,具体评标、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8 .2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异议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受理。

8 .3其他:

1 )本项目执行《 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 》( 黑建规〔 2026〕3号 )文件规定,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当在工程开工前,建筑工人(农民工)应当在进入施工现场作业前,通过实名制管理系统完成实名注册登记。

2 )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 0451-87383319;哈尔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站举报电话:0451- 84518543、84518544、84503329。

3 )本项目将在哈尔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平台接受监督,潜在投标人应及时登录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填报企业基本信息和拟派项目负责人信息。投标截止后,系统将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投标情况和中标结果进行标记,并纳入监管范围。平台注册网址为: http:/.102.38.21:8001/jgweb/#/login,有关注册手续请查看平台登录页面中的《使用手册》,请按照使用手册进行注册。

9 .有关单位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哈尔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站

电话:0451-84518543

招标人: 哈尔滨水务发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自兴街 2号

联系人:闫秀丽

电话: 0451-51193678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 180号

电话: 0451-82375252

项目负责人:徐国良

联系人: 陆超、陈飞

电子邮件: 515940609@qq.com

  期: 20 2 6 4 29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相关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