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钢股份焦副产品技术升级改造项目放散火炬招标

项目时间 2026-04-28
招标类型 招标公告-公开招标
所属地区 内蒙古・工程建筑 机械设备 电力电子 智能通讯 园林景观

包钢股份焦副产品技术升级改造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包钢股份焦副产品技术升级改造项目 已由 包头市昆都仑区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包钢股份焦副产品技术升级改造项目

2.2建设地点:包头市昆都仑区河西工业区

2.3招标规模:包钢股份焦副产品技术升级改造项目拟建设一套10万t/a粗苯加工装置,主要生产设施包括:主装置(包括预分馏、加工、预蒸馏、萃取蒸馏、苯蒸馏、甲苯蒸馏、二甲苯蒸馏)、油库及外管线及辅助生产设施等。粗苯加工装置拟采用低温两段气相催化精制净化和环丁砜溶剂萃取蒸馏分离相结合的精制工艺流程。包钢股份焦副产品技术升级改造项目放散火炬为苯加氢工艺的主体设备,需进行采购。招标内容及范围:本次招标含粗苯加氢工艺用放散火炬(高架火炬)1台套。投标报价包括该标段设备的制造、检验试验、包装、运输、现场组装调试、指导使用、培训、技术服务和售后服务。卖方须提供功能完整且完全符合本技术协议要求(如有改变,质量水平和性价比只能提高,并必须有论证)的设备,卖方必须对放散火炬的产品质量负责,满足粗苯加氢工艺的现场使用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技术协议)。

2.4项目计划投资:36351.0万元

2.5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K1502002025031701019001 标段名称 包钢股份焦副产品技术升级改造项目放散火炬招标
招标范围 货物-机械、设备类-化工机械-化工装置
合同估算价(万元) 350.0 工期(日历天) 9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所有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须为标的高架火炬的制造商或集成商,集成商须提供高架火炬制造商的有效授权。
(3)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需提供查询截图。
(4)2023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查询截图。

3.3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完全满足技术协议要求,不得有负偏离
(2)投标人须填报《包钢股份焦副产品技术升级改造项目放散火炬分项报价表及品牌响应表》,投标人填报的含税单价、含税总价,且每项的报价都不得超过相应最高限价。不满足该条会被否决投标。投标人不填或漏填 《包钢股份焦副产品技术升级改造项目放散火炬分项报价表及品牌响应表》将会被否决投标。
注意:以上3.1-3.3要求均为投标前置条件,任意一项不满足,将会被否决投标。
3.4其他说明
(1)开标后经评审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招标人不定标。
(2)合同执行期限严格按照交货期执行。
(3)按9:1进行付款,即设备完成到货验收合格卖方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付90%,预留设备价款的10%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付清。付款方式为银行承兑。付款形式:半年期银行承兑汇票。
(4)交货期:货物交货须满足签订合同后3个月内供货到现场并完成组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04-28 20:00 至 2026-05-04 23:59(北京时间,下同),通过请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项目交易系统》(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领取格式为"nmgzf\"的招标文件。领取后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内蒙古)"打开查看。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05-20 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系统,如果是双信封,需将一信封和二信封分别上传。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mg.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nmgztb.com.cn)上发布。

7.其他说明

7.1 项目类别: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项目内容:其他工程

7.2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八部委令第20号)等相关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或备案交易合同。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包头市昆都仑区河西工业园区包钢东路包钢股份采购中心办公楼

联 系 人:李彩莲

联系电话:18686103637


           

招标代理: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钢铁大街与一号路交叉路口北侧200米)

联 系 人:杨霞

联系电话:15048150083


           

行业监管:包头市昆都仑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地    址: 内蒙古包头市黄河大街昆区市民大厅5号楼205房间

联 系 人:缠女士

联系电话:0472-5359967 

9.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可通过内蒙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项目交易系统在线提交异议,并通过本公告注明的招标人联系方式向招标人反馈。

10.投标注意事项:

10.1、领取招标文件登录地址:请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领取格式为“nmgzf"的招标文件。领取后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内蒙古)”打开查看。

10.2、请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投标文件内容并编辑电子版投标文件,工具下载地址:【请点击下载】

10.3、开标解密投标文件(不见面开标大厅)地址:https://219.148.175.179:9443/BidOpening

10.4、投标操作须知

2026-04-28

投标注意事项:投标操作须知


附件:
招标公告.pdf
招标人信用承诺书-包钢股份焦副产品技术升级改造项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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