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宁县农村水毁桥梁恢复重建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项目时间 2026-04-28
招标类型 招标公告-公开招标
所属地区 河北省・工程建筑 交通运输 电力电子 水电燃气 环境保护
招标公告名称: 丰宁县农村水毁桥梁恢复重建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编号: I1300000001144607001
招标方案核准(备案)部门: 丰宁满族自治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
招标方案核准(备案)文号: 2026-13
所属行业: 建筑业/土木工程建筑业
所属地区: 丰宁县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永硕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业主单位: 丰宁满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招标内容:

丰宁县农村水毁桥梁恢复重建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丰宁县农村水毁桥梁恢复重建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已由 丰宁满族自治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以《丰宁满族自治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关于丰宁县农村水毁桥梁恢复重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丰数政投资﹝2026〕23号)、《丰宁满族自治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关于丰宁县农村水毁桥梁恢复重建项目两阶段初步设计的批复》(丰数政投资﹝2026〕6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丰宁满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 丰宁满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丰宁满族自治县。2.1.2建设规模:本项工程为新建20座桥梁,桥梁总长1150.5m,其中重建1座大桥,大桥总长105m;重建14座中桥,中桥总长929.5m;重建4座小桥,小桥总长92m;加固1座小桥,总长24m。工程主体包含桥梁主体工程、桥头引道工程及交通安全设施等。2.1.3工期: 3 个月,其中,设计周期 60日历天 ,施工工期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 2026年6月1日 ,缺陷责任期: 24 个月。
  2.2招标范围: 丰宁县农村水毁桥梁恢复重建项目施工图设计阶段、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部相关工作 。2.3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1个标段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详见附件1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3.1.2财务要求详见附件1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3.1.3业绩要求详见附件1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3.1.4信誉要求详见附件1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3.1.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详见附件1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3.1.6其他要求(1)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设计、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投标人未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录入相关信息的需提供省级相关部门许可资质的查询截图)。投标人不满足本项规定条件的,将被否决投标。(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3)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不含分公司)、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活动)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名单(均不含分公司)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4)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兼施工负责人)、项目总工、设计负责人在近三年内( 2023 年 4 月 1 日至今)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 

3.2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资格满足本招标公告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关于联合体的要求,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标段中投标,电子招标文件的下载、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上传、解密均须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04-29 09:002026-05-08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丰宁县)(http://fnggzyjy.cn/fnggzy/)”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6-05-19 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丰宁县)(http://fnggzyjy.cn/fnggzy/)”(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递交成功,递交时间即为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时间。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招标人不再邀请投标人参加现场开标,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可以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丰宁县)(http://fnggzyjy.cn/fnggzy/)”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确认工作。本公告5.3款修改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丰宁县)(http://fnggzyjy.cn/fnggzy/)”完成上传的、未按要求进行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cn/)、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ebei.gov.cn/province/)、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官网)(http://jtt.hebei.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丰宁县)http://fnggzyjy.cn/fnggzy/)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1、依据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采用“双盲”评审。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不得显示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评审;2、本项目实行远程异地评审。请投标人按要求递交投标文件。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人:丰宁满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联系人:杨晓光,联系电话:0314-8012952;招标代理机构:河北永硕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联系人:王永花,联系电话:0311-69039099。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丰宁满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电话: 0314-8080205

电子邮箱: gongguanchu@163.com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丰宁满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点击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永硕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丰宁县大阁镇新丰北路98号 地址: 石家庄桥西区
邮编:

068350

邮编: 050000
联系人:

杨晓光

项目负责人: 王永花
电话:

0314-8012952

项目负责人电话: 0311-69039099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网址:

/

网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账号:

/

账号: /
附件:

相关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