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尔塔拉宾馆3号楼建设项目(施工标段)

项目时间 2026-04-28
招标类型 招标公告-公开招标
所属地区 新疆・工程建筑 园林景观 办公文教 电力电子 智能通讯

招标公告

 

 

博尔塔拉宾馆 3号楼建设项目 (施工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博尔塔拉宾馆 3号楼建设项目 已由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504171878652700000046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赛里 文化 旅游 投资集 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博尔塔拉宾馆 3号楼建设项目 (施工标段)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满足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博乐市                                                    

2.1.2 建设规模: 总建筑面积 21293.09平方米,地上六层,地下一层。配套绿化、亮化、硬化、管网、电力等相关设施。

2.1.3 工程投资额: 19800万元(其中设计标段 260万元,施工标段 10009万元)。

2.1.4 计划工期: 426 日历天 (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计划开工日期: 20260601

计划竣工日期: 20270801

2.1.5 标段划分: 本项目施工为 1个标段。

2.1.6 其他:   \ 

2.2 招标范围: 本项目所包含的全套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包括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答疑及招标文件补充等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 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含)及以上 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3.3 类似项目(业绩)要求:                     

企业承担过 1 项类似项目(业绩);

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承担过 1 项类似项目(业绩)。

其他要求: 技术负责人 1人、施工员 2人、专职质检员 1人、专职安全员 2人、资料员 1人、材料员 1人、造价员 1人;以上人员均需提供劳动合同和近半年( 202510月至 20263月)任意一个月社保缴费证明;以上人员均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类似业绩具体指标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若发生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变更的,工程业绩计入继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业绩。类似项目(企业业绩、人员业绩均适用)指施工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 5000万元的建筑工程,如申请人提供的合同为总承包合同,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充分体现出施工费用的合同金额,否则视为不满足业绩要求。(以中标通知书、签订合同及竣工验收表为准,合同至少需包括合同封面、合同双方盖章签字、合同签订生效日期、承包范围、工程属性、工程规模、合同金额)。 具体年份要求为近 5 年,指 2021 04 28 日起至 2026 04 28 日止。

3.4 财务要求: 近三年度(指 2022年、 2023年、 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企业应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

具体年份要求为近 3 年,指 2022 年起至 2024 年止。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 信誉要求:

3.6.1 信誉基本要求:

1投标人需提供在“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中国裁判文书网”等平台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扫描件,截图须体现时间,截图时间应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提供网上截图加盖公章);

2本项目招标评审近年企业不良行为记录情况,企业可以通过网上查询自己承诺等方式来证明

具体年份要求为近 3 年(最多不超过 10年),指 2023 04 28 日起至 2026 04 2 8 日止。

3)未被限制市场准入、招标投标活动的。

3.6.2 信誉其他要求:

1)近年企业不良行为记录情况:

本项目招标评审近年企业不良行为记录情况;

具体要求: 不良行为记录是指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违反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或强制性标准和执业行为规范,经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执法监督机构查实和行政处罚,形成的不良行为记录。

具体年份要求为近 3 年,指 2023 04 28 日起至 2026 04 28 日止。

2)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

本项目招标不评审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

3.7 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以上两条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 2026 04 28 13 00 分至 2026 05 19 20 00 分在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 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包括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等。

 

5. 投标 文件的递交

5.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26 05 20 11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请投标人在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及下载地址) 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及递交地址) 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

 

7. 评标 方法

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定性评审法

其他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州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xzfw.xjboz.gov.cn/ )和 尔塔 点击查看 上发布。

 

9.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

博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系电话: 0909-2277337;博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方式: 0909-2267019

 

10. 其他

10.1 投标人需办理移动数字证书 (标证通 )CA锁。

10.2 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的上传 /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前,将电子版加密投标文件 (格式为: BZTF)上传至“ 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将纸质版投标文件送达到 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新疆 博乐 锦绣 6 号行政服务中心)。逾期上传 /送达的或者未上传 /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0.3 本项目开标当日,需通过“不见面开标大厅”完成远程解密、评标办法与系数抽取、文件传输、答疑澄清、开标 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

10.4 “不见面开标大厅”通过 州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的“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进行登录。

10.5 投标人需提前在 州公共资源交易网 - 服务指 - “不见面开标大厅”相关操作手册及直播软件中查看操作手册及注意事项。

10.6 投标人必须使用能正确解密投标文件的“标证通”或“ CA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远程解密,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系统内投标文件将被退回;

10.7 若投标人已办理多个标证通或多把 CA锁,请注意使用差别,务必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标证通或 CA锁解密。

10.8 请在互联网网络环境较稳定的电脑 登录,因投标人网络环境或硬件配备不达标等原因影响开标的,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9 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共计 149400元。

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 2025年第 34号令,第十五条 招标代理服务费用应当由招标人支付,招标人、代理机构与投标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约定例外规则,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直接支付代理机构,招标人不支付、不垫付、不担保;服务费金额、支付时限及方式招标人要求代理机构需在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中详细描述;投标人投标即视为同意本约定。中标人应于施工合同签订后 5日内一次性付清全款。

10.10  异议提出的方式: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以书面形式提出或以电子邮件形式提出。异议受理机构名称:博州赛里木湖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机构电话:18892923803,异议受理机构电子邮件: 点击查看 283125700@qq.com 点击查看 ,异议受理机构通讯地址:新疆博乐市北京南路汇嘉广场6号楼9楼901室。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 赛里 文化             招标代理机构:五 国际招标

旅游 投资 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博乐                         地址: 博乐 隆泉 18

邮编: 833400                      邮编: 833400

联系人:赵高飞                     联系人:刘捷、 凌乐

电话: 18699321186                  电话: 18097676662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42343710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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