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安市农村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工程项目管理、工程造价、建设项目财务竣工决算审计、单位年度会计报表审计全过程服务项目

项目时间 2026-04-27
招标类型 招标公告-公开招标
所属地区 黑龙江省・工程建筑 交通运输 环境保护 电力电子 建材装饰

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2026-04-27 14:28:11

存证哈希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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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块高度:
21258165





宁安市农村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工程项目管理、工程造价、建设项目财务竣工决算审计、单位年度会计报表审计全过程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1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宁安市农村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工程项目管理、工程造价、建设项目财务竣工决算审计、单位年度会计报表审计全过程服务项目 ,已由 宁安市交通运输 局以 宁交发【 2026】12号 文件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宁安市农村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车购税,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代理机构为 黑龙江巨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宁安市农村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工程项目管理、工程造价、建设项目财务竣工决算审计、单位年度会计报表审计全过程服务项目

2.2项目编号:JT0000G260415001001

2.3建设地点:宁安市。
2.4服务期限:1+1+1,通过甲方考核后,可签署下一年服务合同。

2.5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及省市相关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工 程项目管理, 工程造价(设计概算审核,施工图预算审核,工 程招标控制价(招标上限)编制, 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 工程竣工结算审核 ,其他造价相关服务) 单位 年度会计报表审计,建设项目财务竣工决算审计。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最高投标限价:

工程项目管理:参考《关于印发 <基本建设项目成本管理规定>的通知》(财建[2016]504号)规定标准的100%

工程造价:参照《黑龙江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黑价联[ 2013]39号文件规定标准的100%

建设项目 财务 竣工决算 审计: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财政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黑价联字 (2011)20号)标准的100%

单位年度会计报表审计: 2万元/年度

3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项目所需服务的企业法人,具有财政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 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登记注册备案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须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并在本企业注册,同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 (提供注册证书 职称证)

3.3其他专业负责人要求

3.3.1工程项目管理负责人:须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并在本企业注册。 (提供注册证书)

3.3.2工程造价负责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经过年检,证企相符。 (提供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

3.3.3 建设项目 财务 竣工决算 审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 (提供注册会计师证书)

注:项目负责人和各专业负责任人 可为同一人 且需提供近三个月本企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证明

3.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时间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3.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公布的结果为准。)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3.8.1本项目联合体投标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共同与发包单位签订本项目合同,就约定事项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3.8.2牵头单位必须是承接本项目工程项目管理服务的单位。

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相关电子招投标程序及签章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使用CA数字证书完成。

4 .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材料。2026年 4 27 17时00分至2026年 5 7 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5.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相关文件。

6 .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 026年 5 22 09时 00 分。

6.2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 . 开标方式

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开标时间为 202 6 5 22 9时00分。 投标人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远程开标,支持投标人在线远程解密。

9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ggzyjyw.hlj.gov.cn/ 发布。

10 . 其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1 . 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宁安市交通运输局

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 0453-8854881

人:宁安市农村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址:宁安市古塔东街九号交通运输局

人:孙先生

    话: 0453-7655277

招标代理机构: 黑龙江巨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哈尔滨市道外区先锋路广告产业园 A1栋北门

项目负责人:丛先生

     话: 16603650365

电子邮件: 16603650365@163.com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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