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马潭区长江流域生态治理与可持续发展示范项目(玉带河生态修复工程)施工图审查服务项目
龙马潭区长江流域生态治理与可持续发展示范项目(玉带河生态修复工程)施工图审查服务项目
发布时间: 2026-04-27 10:33:01 来源: 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浏览次数:   原文链接
项目编号: LZSLMTSTHJJ2026- 10
龙马潭区长江流域生态治理与可持续发展示范项目(玉带河生态修复工程) 施工图审查服务项目
比
选
文
件
泸州市龙马潭生态环境局
2026年4月
目 录
第一章 比选公告
泸州市龙马潭生态环境局 拟对 龙马潭区长江流域生态治理与可持续发展示范项目(玉带河生态修复工程)施工图审查服务项目 进行国内公开比选,兹邀请符合本次比选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 LZSLMTSTHJJ2026- 10
二、项目名称: 龙马潭区长江流域生态治理与可持续发展示范项目(玉带河生态修复工程)施工图审查服务项目
三、 采购预算 /最高限价: 人民币 49000 元 。
四 、 项目简介:
项目采用 “ 提升泵站 + 安保装置 + 水平潜流人工湿地 + 垂直潜流人工湿地 ” 工艺对玉带河水质进行处理,项目共修建两处人工湿地, 1 号湿地处理水量 10000 吨 / 日, 2 号湿地处理水量 10000 吨 / 日。 1 号湿地永久占地面积 12590 ㎡,施工用地 16483 ㎡。 2 号湿地永久占地面积 11395 ㎡,施工用地 15786 ㎡。 1 号湿地挖方量约 2.6 万 m³ ,回填方量约 1.7 万 m³ ; 2 号湿地挖方量约 2.5 万 m³ ,回填方量约 1.2 万 m³ 。并对玉带河实施清淤,清淤量预计 15 000m³ 。
本项目共 1 个包:施工图审查费用以及工作中产生的差旅费、勘测费、会议费、耗材费和专家咨询费等为完成委托工作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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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采购 内容 |
服务期限 |
采购预算 /最高限价 (人民币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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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 1 |
施工图审查服务 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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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000 |
供应商自行踏勘,自行承担市场经营风险。 |
五、 供应商 邀请方式
本次采用公开比选邀请参加比选的 供应商 ,本次比选邀请在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 .泸州市)(https://www.lzsggzy.com) 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六、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 ① 供应商 若为企业法人:提供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 ;未换证的提供 “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 ; ② 若为事业法人:提供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 ” ;未换证的提交 “ 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 ” ; ③ 若为其他组织:提供 “ 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 ” ; ④ 若为自然人:提供 “ 身份证明材料 ” ; ⑤ 如分公司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对分公司参加投标的逐级授权。以上均提供复印件】
2 、具备施工图审查二类以上资质; 【 提供四川省勘察设计科技管理信息平台单位和人员截图 】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承诺函】
3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承诺函】
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 术能力; 【提供承诺函】
5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提供承诺函】
七、资格审查:
本项目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在评审时进行审查。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按比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的必须加盖单位印章。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比选或成交资格被取消。
八 、 递交响应文件 的时间、地点:
1 、 比选文件发布时间: 202 6 年 4 月 27 日至 202 6 年 4 月 29 日 ;
2 、 递交响应文件时间: 202 6 年 4 月 27 日 - 4 月 29 日 , (上午 9:00-11:40 ,下午 14: 3 0-17:00 ,北京时间) , 4 月 30 日(上午 9:00- 9 :30 ,北京时间) ;
3 、 递交响应文件 地点 : : 泸州市龙马潭区龙马大道三段长乐街 2 号人防大楼 11- 6 室(龙马潭生态环境局自然生态和核与辐射安全管理股) ;
4 、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选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九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比选 ( 开标 ) 时间: 2026 年 4 月 30 日 09 : 30 (北京 时间);
响应文件必须在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比选地点。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和未密封的相关资料恕不接受。本次比选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比选(开标)地点
比选 (开标) 地点:泸州市龙马潭区龙马大道三段长乐街 2 号人防大楼 11- 4 室(龙马潭生态环境局小会议室);
十 一 、联系方式
采购人 : 泸州市龙马潭生态环境局
地 址: 泸州市龙马潭区 龙马大道三段长乐街 2 号人防大楼 11- 6 室
联系人:童兴梅,
联系电话: 18183398243 ;
2026 年 4 月 27 日
第二章 供应商 须知
一、 须知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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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条款名称 |
说明和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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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采购 人 |
泸州市龙马潭生态环境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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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项目名称 |
龙马潭区长江流域生态治理与可持续发展示范项目(玉带河生态修复工程) 施工图审查服务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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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项目编号 |
LZSLMTSTHJJ2026-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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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最高限价 |
最高限价:人民币 :49000元; 注:超过项目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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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 |
在比选及评审过程中, 评审委员会 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或分项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资格性审查供应商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 评审委员会 应当要求其在比选现场合理的时间内( 60分钟内 )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其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注:供应商报价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 40%的, 为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 评审委员会 应当(有权)将其报价作为无效报价处理。 )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 评审委员会 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其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 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评审委员会 应当(有权)将其报价作为无效报价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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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采购 方式 |
公开 比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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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评标方法 |
合理低价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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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交付时间、地点 |
交付时间: 从合同签订之日起 3 0日内完成施工图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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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质量要求、验收标准 |
质量要求:按 比选 文件要求 。 验收标准: 按 比选 文件要求 进行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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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联合体投标 |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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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考察现场、标前答疑会 |
自行踏勘现场,不组织标前答疑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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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供应商对比选文件提出异议的时间 |
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 日前提出。供应商逾期提出的异议,采购人有权予以拒绝。文件解释权及采购需求归采购人所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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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分包履约 |
不允许分包履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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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构成 比选 文件的其他文件 |
比选 文件的澄清 、修改书及有关补充通知为比选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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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投标截止时间 |
同第一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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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投标有效期 |
递交响应文件 截止之日起 90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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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投标保证金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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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备选投标方案和报价 |
不接受备选投标方案和多个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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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签字盖章 |
供应商必须按照 比选 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签字、盖章(法人代表的签字可用具有法定效力的签字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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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响应文件份数 |
纸质正本 1份;副本 1 份; 电子文档 1份(U盘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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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响应文件的装订 |
正本和副本分别装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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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响应文件封面的标注 |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均应标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年月日;并分别在右上角标明 “正本”和“副本”字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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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响应文件外层密封袋的标注 |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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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比选时间和地点 |
比选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比选(开标)地点: 泸州市龙马潭区龙马大道三段长乐街 2 号人防大楼 11- 4 室(龙马潭生态环境局小会议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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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履约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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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付款方式 |
完成 施工图审查 并 经 行政主管部门 备案 后 15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 1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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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特别说明 |
如评审过程中出现比选文件描述不清(理解有歧义)或结合响应文件出现争议,原则上按照通俗习惯对供应商做出有利解释,如仍有争议以本项目评审委员会做出的最终意见为准,供应商不得有异议。 |
二 、 比选文件
6.比选文件的构成
6 . 1 比选文件用以阐明比选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比选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比选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 1)比选邀请;
( 2) 比选 须知及前附表;
( 3)响应文件格式要求;
( 4) 供应商 有关资格证明文件要求;
( 5)比选项目及要求;
( 6)评审办法;
( 7)合同主要条款。
6 . 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比选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供应商没有对比选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没有按照比选文件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7 .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本项目不组织)
8.1 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比选采购单位认为有必要,可以组织召比选前答疑会或组织供应商对项目现场进行考察。答疑会或进行现场考察的时间,比选采购单位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了比选文件的供应商。
8.2 供应商考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三 、开标 、 评审 和定标
8. 开标
8.1采购人 在比选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 供应商 须派代表参加并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9.评审
24.1 评审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负责。
24.2 评审过程严格保密。供应商对评委会的评审过程或合同授予决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4.3 在评审期间,评委会可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中非实质性的有关问题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要求和答复应以书面形式提交。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4.4 评委会认定实质性响应比选文件的投标是响应文件与比选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没有实质性负偏离。评委会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依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10 . 定标原则
根据评委会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按 价格由低到高排序 确定成交供应商 ,若总价报价相同,通过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 。中标者如有弃标行为的,视为自动弃权,中标单位按低位出价顺延。
四 、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28. 签订合同
28.1 成交供应商在收到采购人发出的《成交通知书》后,应在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将视为放弃成交,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8.2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比选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28.3 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29. 合同分包
29.1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30.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
本采购项目严禁成交供应商将任何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成交供应商将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
成交供应商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1. 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32. 履行合同
32.1 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32.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 、比选纪律要求
33. 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
供应商参加比选不得有下列情形:
(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 3)与比选单位、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
( 4)向比选单位、评审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 5)在比选过程中与比选单位进行协商谈判;
( 6)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有上述情形之一的供应商,属于不合格供应商,其投标或成交资格将被取消。
第三章 比选 文件格式
一、 响 应 函
:
我方全面研究了 “ ”项目比选文件(项目编号 /包号 : ),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投标。我方授权 ( 姓名、职务)代表我方 (投标单位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1、我方自愿按照比选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 向采购人提供所需服务。
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按期完成项目的 现场踏勘、报告编制等服务 ,并交付采购人验收。
3、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 1 份,电子文档 1份(U盘制作)。
4、我方承诺投标有效期为 递交 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 90天(日历日)。
5、我方愿意提供贵公司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6、我方完全理解采购人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供应商的行为。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 真:
日 期:
二、承诺函
(采购 人 名称):
我单位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比选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满足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八)截至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九)本项目以非联合体形式投标。
本单位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单位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
供应商名称: 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日 期 :XXXX。
注: 1.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被行政主管部门处以责令停业整顿,暂扣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处于较大金额罚款。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的重大违法记录,即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 “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有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供应商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提供此承诺函,即视为提供了采购文件资格条件中相关内容的承诺函,供应商不须再单独分别提供。
三、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
本授权声明: (供应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人姓名、职务)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 “ ” 项目(项目编号 /包号 : )投标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投标、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人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日 期:
注:
1.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2.身份证明材料包括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或军官证或护照等。
3.身份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其在有效期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四 、 报价 一览表
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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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服务内容 |
服务期限 |
报价金额(人民币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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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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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合计(元): ; 大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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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报价要求:
(1) 报价是由供应商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并结合供应商自身技术和管理水平、经营状况自主合理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本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报价为包干价,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 成交供应商自行评估风险, 采购人就本项目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实质性要求) 。
( 2) 供应商 每种服务 /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 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投标处理(实质性要求)。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五、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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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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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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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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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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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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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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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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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结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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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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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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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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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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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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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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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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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总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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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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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 |
项目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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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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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职称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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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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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职称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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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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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职称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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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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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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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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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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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
投标日期:
六 、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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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用户名称 |
项目名称 |
完成时间 |
合同金额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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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
投标日期:
备注:需提供 2024年1月1日至今施工图审查报告业绩2个。提供业绩材料需提供合同全本复印件和图审意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七 、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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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
职务 |
姓名 |
职称 |
常住地 |
资格证明(附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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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 |
级别 |
证号 |
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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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 理 人 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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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 术 人 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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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
投标日期:
备注:需提供至少 2名市政工程专业人员社保证明、中级及以上市政工程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 并加盖公章 。
第四章 资格证明文件
一、应当提供的供应商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 ① 供应商 若为企业法人:提供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未换证的提供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 ; ⑤ 如分公司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对分公司参加投标的逐级授权。以上均提供复印件 。 】
2 、具备施工图审查二类以上资质; 【 提供四川省勘察设计科技管理信息平台单位和人员截图 】
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承诺函】
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承诺函】
5 、具有履行合同所 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提供承诺函】
6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提供承诺函】
二、供应商应提供的服务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代理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注: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代理书原件需加盖公章;②如响应文件均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的且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本人参与投标的,则可不提供。)
注: 1.以上要求供应商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必须加盖供应商 公章 (鲜章)。
2.资格条件在本比选文件中描述时如出现不一致的情况,以本章为准。
第 五 章 合同范本(仅供参考)
甲方: ( 采购人 )
乙方: (中标 /成交人)
甲方委托(代理机构名称),对 (项目名称) 进行采购,于 年 月 日通过(采购方式),确定乙方为 (项目名称) 中标 /成交人。为了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严格遵循本项目采购文件的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项目清单及合同金额(详见报价表,附后)
1. 项目编号: 。
2. 项目名称: 。
3. 具体内容:。(详见乙方报价表)
4. 合同金额: 人民币元 (大写:)。
二、付款方式及期限
。
三、合同期限 /交货时间、服务/安装地点及交付方式
1.合同期限: 。
2.服务地点: 。
四、服务内容与质量标准(本部分具体条款应来源 采购文件 、响应文件)
( 1)
( 2)
( 3)
( 4)……
五、履约验收
1、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整体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
2.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
3、甲方按国家、行业相关标准和本 采购文件 的相关要求自行组织有关专业人员验收。
(1) 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甲方采购文件的服务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甲乙双方如对服务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甲方采购文件与乙方响应文件中按服务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2) 验收时如发现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
4、甲方应自乙方履行完合同义务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甲方无故逾期不进行验收工作的,视同验收合格。
六、乙方在响应文件中的其它服务承诺。
1、
2、
3、……
七、相关权利及义务
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过程中所配备的人员、设备等情况,对不符合规定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
2、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考评办法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定期考评。当考评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考评办法约定的数额减付应付款项或扣除履约保证金。
3、甲方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4、甲方有义务并指派专人积极配合乙方进行服务。
指派人员: 电话:
5、 甲方应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履行付款责任。
6、乙方有义务按响应文件中的承诺提供良好的服务。
7、乙方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
8、乙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要求甲方及时支付相应合同款项。
9、乙方应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
10、乙方应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11、乙方须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服务事宜。
指派人员:电话:
12、甲方有义务对因本项目而知悉的乙方的技术及商业机密予以保密。
1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甲、乙各方应承担的其它责任。
八、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均应遵守本合同,非因不可抗力而单方面终止执行合同的,将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并向对方支付本合同总额10%的违约金;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的,除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外,并由甲方提请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2、若因乙方原因在合同规定期限内无法提供服务/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且由乙方向甲方支付10%的违约金;或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继续履行合同,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甲方视情况在延迟服务/交货期内每天按合同总额3‰的标准收取违约金。因不可抗拒力所导致的交货及付款延迟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及本合同第八条处理。
3、乙方提供的服务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5%的违约金并限期日内整改,否则,视作乙方无法提供合格的服务违约,按第七条第2款进行处理。
4、乙方保证本合同服务的权利无瑕疵,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除应向甲方返还已收款项外,还应另按合同总价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5、乙方应严格遵守服务承诺,如有违约,将赔偿因服务违约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并按照泸州市供应商诚信管理规定进行记分。
6、验收合格后,甲方应在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内及时支付合同款项,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付款延误的,乙方视情况在延迟付款期内每天按合同总额3‰的标准收取违约金。
九、不可抗力
甲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乙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乙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交货时间到期以前及时向甲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可以签订延期履行、部分履行补充合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十、争议
1、因服务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具有法定资格条件的质量技术监督(检测)机构进行质量鉴定。服务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服务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违约行为进行及时的协商解决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可向合同签约地法院通过法律诉讼解决。
十一、合同标的减少处理
1、如因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有变更,存在减少服务的情况,经甲乙双方书面确认,按乙方中标/成交时的报价进行调减,并按有关规定签订补充合同。
2、如因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有变更,甲、乙双方其中一方不同意进行变更的,经双方协商无法达成一致,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视为提出变更方违约。
十二、其它事项
1、甲、乙双方约定其他事项:
( 1)
( 2)
( 3)……
2、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乙方各执贰份,代理机构壹份。
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4、本项目的 采购文件 、响应文件等是本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5、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款执行。
附:乙方报价表。
甲方(印章): 乙方(印章):
甲方代表签字 : 乙方代表签字: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
项目编号: LZSLMTSTHJJ2026- 10
龙马潭区长江流域生态治理与可持续发展示范项目(玉带河生态修复工程) 施工图审查服务项目
比
选
文
件
泸州市龙马潭生态环境局
2026年4月
目 录
第一章 比选公告
泸州市龙马潭生态环境局 拟对 龙马潭区长江流域生态治理与可持续发展示范项目(玉带河生态修复工程)施工图审查服务项目 进行国内公开比选,兹邀请符合本次比选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 LZSLMTSTHJJ2026- 10
二、项目名称: 龙马潭区长江流域生态治理与可持续发展示范项目(玉带河生态修复工程)施工图审查服务项目
三、 采购预算 /最高限价: 人民币 49000 元 。
四 、 项目简介:
项目采用 “ 提升泵站 + 安保装置 + 水平潜流人工湿地 + 垂直潜流人工湿地 ” 工艺对玉带河水质进行处理,项目共修建两处人工湿地, 1 号湿地处理水量 10000 吨 / 日, 2 号湿地处理水量 10000 吨 / 日。 1 号湿地永久占地面积 12590 ㎡,施工用地 16483 ㎡。 2 号湿地永久占地面积 11395 ㎡,施工用地 15786 ㎡。 1 号湿地挖方量约 2.6 万 m³ ,回填方量约 1.7 万 m³ ; 2 号湿地挖方量约 2.5 万 m³ ,回填方量约 1.2 万 m³ 。并对玉带河实施清淤,清淤量预计 15 000m³ 。
本项目共 1 个包:施工图审查费用以及工作中产生的差旅费、勘测费、会议费、耗材费和专家咨询费等为完成委托工作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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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采购 内容 |
服务期限 |
采购预算 /最高限价 (人民币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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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 1 |
施工图审查服务 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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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000 |
供应商自行踏勘,自行承担市场经营风险。 |
五、 供应商 邀请方式
本次采用公开比选邀请参加比选的 供应商 ,本次比选邀请在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 .泸州市)(https://www.lzsggzy.com) 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六、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 ① 供应商 若为企业法人:提供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 ;未换证的提供 “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 ; ② 若为事业法人:提供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 ” ;未换证的提交 “ 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 ” ; ③ 若为其他组织:提供 “ 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 ” ; ④ 若为自然人:提供 “ 身份证明材料 ” ; ⑤ 如分公司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对分公司参加投标的逐级授权。以上均提供复印件】
2 、具备施工图审查二类以上资质; 【 提供四川省勘察设计科技管理信息平台单位和人员截图 】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承诺函】
3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承诺函】
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 术能力; 【提供承诺函】
5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提供承诺函】
七、资格审查:
本项目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在评审时进行审查。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按比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的必须加盖单位印章。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比选或成交资格被取消。
八 、 递交响应文件 的时间、地点:
1 、 比选文件发布时间: 202 6 年 4 月 27 日至 202 6 年 4 月 29 日 ;
2 、 递交响应文件时间: 202 6 年 4 月 27 日 - 4 月 29 日 , (上午 9:00-11:40 ,下午 14: 3 0-17:00 ,北京时间) , 4 月 30 日(上午 9:00- 9 :30 ,北京时间) ;
3 、 递交响应文件 地点 : : 泸州市龙马潭区龙马大道三段长乐街 2 号人防大楼 11- 6 室(龙马潭生态环境局自然生态和核与辐射安全管理股) ;
4 、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选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九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比选 ( 开标 ) 时间: 2026 年 4 月 30 日 09 : 30 (北京 时间);
响应文件必须在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比选地点。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和未密封的相关资料恕不接受。本次比选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比选(开标)地点
比选 (开标) 地点:泸州市龙马潭区龙马大道三段长乐街 2 号人防大楼 11- 4 室(龙马潭生态环境局小会议室);
十 一 、联系方式
采购人 : 泸州市龙马潭生态环境局
地 址: 泸州市龙马潭区 龙马大道三段长乐街 2 号人防大楼 11- 6 室
联系人:童兴梅,
联系电话: 18183398243 ;
2026 年 4 月 27 日
第二章 供应商 须知
一、 须知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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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条款名称 |
说明和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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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采购 人 |
泸州市龙马潭生态环境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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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项目名称 |
龙马潭区长江流域生态治理与可持续发展示范项目(玉带河生态修复工程) 施工图审查服务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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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项目编号 |
LZSLMTSTHJJ2026-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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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最高限价 |
最高限价:人民币 :49000元; 注:超过项目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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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 |
在比选及评审过程中, 评审委员会 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或分项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资格性审查供应商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 评审委员会 应当要求其在比选现场合理的时间内( 60分钟内 )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其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注:供应商报价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 40%的, 为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 评审委员会 应当(有权)将其报价作为无效报价处理。 )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 评审委员会 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其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 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评审委员会 应当(有权)将其报价作为无效报价处理。 |
|
6. |
采购 方式 |
公开 比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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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评标方法 |
合理低价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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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交付时间、地点 |
交付时间: 从合同签订之日起 3 0日内完成施工图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 。 |
|
9. |
质量要求、验收标准 |
质量要求:按 比选 文件要求 。 验收标准: 按 比选 文件要求 进行验收。 |
|
10. |
联合体投标 |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11. |
考察现场、标前答疑会 |
自行踏勘现场,不组织标前答疑会 |
|
12. |
供应商对比选文件提出异议的时间 |
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 日前提出。供应商逾期提出的异议,采购人有权予以拒绝。文件解释权及采购需求归采购人所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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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分包履约 |
不允许分包履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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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构成 比选 文件的其他文件 |
比选 文件的澄清 、修改书及有关补充通知为比选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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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投标截止时间 |
同第一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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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投标有效期 |
递交响应文件 截止之日起 90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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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投标保证金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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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备选投标方案和报价 |
不接受备选投标方案和多个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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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签字盖章 |
供应商必须按照 比选 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签字、盖章(法人代表的签字可用具有法定效力的签字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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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响应文件份数 |
纸质正本 1份;副本 1 份; 电子文档 1份(U盘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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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响应文件的装订 |
正本和副本分别装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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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响应文件封面的标注 |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均应标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年月日;并分别在右上角标明 “正本”和“副本”字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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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响应文件外层密封袋的标注 |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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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比选时间和地点 |
比选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比选(开标)地点: 泸州市龙马潭区龙马大道三段长乐街 2 号人防大楼 11- 4 室(龙马潭生态环境局小会议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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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履约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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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付款方式 |
完成 施工图审查 并 经 行政主管部门 备案 后 15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 1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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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特别说明 |
如评审过程中出现比选文件描述不清(理解有歧义)或结合响应文件出现争议,原则上按照通俗习惯对供应商做出有利解释,如仍有争议以本项目评审委员会做出的最终意见为准,供应商不得有异议。 |
二 、 比选文件
6.比选文件的构成
6 . 1 比选文件用以阐明比选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比选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比选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 1)比选邀请;
( 2) 比选 须知及前附表;
( 3)响应文件格式要求;
( 4) 供应商 有关资格证明文件要求;
( 5)比选项目及要求;
( 6)评审办法;
( 7)合同主要条款。
6 . 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比选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供应商没有对比选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没有按照比选文件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7 .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本项目不组织)
8.1 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比选采购单位认为有必要,可以组织召比选前答疑会或组织供应商对项目现场进行考察。答疑会或进行现场考察的时间,比选采购单位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了比选文件的供应商。
8.2 供应商考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三 、开标 、 评审 和定标
8. 开标
8.1采购人 在比选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 供应商 须派代表参加并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9.评审
24.1 评审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负责。
24.2 评审过程严格保密。供应商对评委会的评审过程或合同授予决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4.3 在评审期间,评委会可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中非实质性的有关问题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要求和答复应以书面形式提交。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4.4 评委会认定实质性响应比选文件的投标是响应文件与比选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没有实质性负偏离。评委会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依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10 . 定标原则
根据评委会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按 价格由低到高排序 确定成交供应商 ,若总价报价相同,通过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 。中标者如有弃标行为的,视为自动弃权,中标单位按低位出价顺延。
四 、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28. 签订合同
28.1 成交供应商在收到采购人发出的《成交通知书》后,应在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将视为放弃成交,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8.2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比选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28.3 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29. 合同分包
29.1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30.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
本采购项目严禁成交供应商将任何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成交供应商将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
成交供应商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1. 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32. 履行合同
32.1 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32.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 、比选纪律要求
33. 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
供应商参加比选不得有下列情形:
(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 3)与比选单位、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
( 4)向比选单位、评审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 5)在比选过程中与比选单位进行协商谈判;
( 6)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有上述情形之一的供应商,属于不合格供应商,其投标或成交资格将被取消。
第三章 比选 文件格式
一、 响 应 函
:
我方全面研究了 “ ”项目比选文件(项目编号 /包号 : ),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投标。我方授权 ( 姓名、职务)代表我方 (投标单位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1、我方自愿按照比选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 向采购人提供所需服务。
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按期完成项目的 现场踏勘、报告编制等服务 ,并交付采购人验收。
3、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 1 份,电子文档 1份(U盘制作)。
4、我方承诺投标有效期为 递交 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 90天(日历日)。
5、我方愿意提供贵公司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6、我方完全理解采购人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供应商的行为。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 真:
日 期:
二、承诺函
(采购 人 名称):
我单位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比选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满足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八)截至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九)本项目以非联合体形式投标。
本单位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单位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
供应商名称: 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日 期 :XXXX。
注: 1.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被行政主管部门处以责令停业整顿,暂扣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处于较大金额罚款。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的重大违法记录,即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 “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有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供应商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提供此承诺函,即视为提供了采购文件资格条件中相关内容的承诺函,供应商不须再单独分别提供。
三、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
本授权声明: (供应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人姓名、职务)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 “ ” 项目(项目编号 /包号 : )投标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投标、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人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日 期:
注:
1.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2.身份证明材料包括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或军官证或护照等。
3.身份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其在有效期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四 、 报价 一览表
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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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服务内容 |
服务期限 |
报价金额(人民币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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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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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合计(元): ; 大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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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报价要求:
(1) 报价是由供应商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并结合供应商自身技术和管理水平、经营状况自主合理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本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报价为包干价,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 成交供应商自行评估风险, 采购人就本项目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实质性要求) 。
( 2) 供应商 每种服务 /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 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投标处理(实质性要求)。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五、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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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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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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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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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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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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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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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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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结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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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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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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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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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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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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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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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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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总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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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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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 |
项目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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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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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职称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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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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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职称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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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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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职称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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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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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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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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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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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
投标日期:
六 、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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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用户名称 |
项目名称 |
完成时间 |
合同金额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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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
投标日期:
备注:需提供 2024年1月1日至今施工图审查报告业绩2个。提供业绩材料需提供合同全本复印件和图审意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七 、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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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
职务 |
姓名 |
职称 |
常住地 |
资格证明(附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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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 |
级别 |
证号 |
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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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 理 人 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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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 术 人 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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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
投标日期:
备注:需提供至少 2名市政工程专业人员社保证明、中级及以上市政工程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 并加盖公章 。
第四章 资格证明文件
一、应当提供的供应商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 ① 供应商 若为企业法人:提供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未换证的提供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 ; ⑤ 如分公司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对分公司参加投标的逐级授权。以上均提供复印件 。 】
2 、具备施工图审查二类以上资质; 【 提供四川省勘察设计科技管理信息平台单位和人员截图 】
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承诺函】
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承诺函】
5 、具有履行合同所 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提供承诺函】
6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提供承诺函】
二、供应商应提供的服务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代理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注: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代理书原件需加盖公章;②如响应文件均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的且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本人参与投标的,则可不提供。)
注: 1.以上要求供应商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必须加盖供应商 公章 (鲜章)。
2.资格条件在本比选文件中描述时如出现不一致的情况,以本章为准。
第 五 章 合同范本(仅供参考)
甲方: ( 采购人 )
乙方: (中标 /成交人)
甲方委托(代理机构名称),对 (项目名称) 进行采购,于 年 月 日通过(采购方式),确定乙方为 (项目名称) 中标 /成交人。为了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严格遵循本项目采购文件的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项目清单及合同金额(详见报价表,附后)
1. 项目编号: 。
2. 项目名称: 。
3. 具体内容:。(详见乙方报价表)
4. 合同金额: 人民币元 (大写:)。
二、付款方式及期限
。
三、合同期限 /交货时间、服务/安装地点及交付方式
1.合同期限: 。
2.服务地点: 。
四、服务内容与质量标准(本部分具体条款应来源 采购文件 、响应文件)
( 1)
( 2)
( 3)
( 4)……
五、履约验收
1、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整体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
2.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
3、甲方按国家、行业相关标准和本 采购文件 的相关要求自行组织有关专业人员验收。
(1) 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甲方采购文件的服务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甲乙双方如对服务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甲方采购文件与乙方响应文件中按服务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2) 验收时如发现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
4、甲方应自乙方履行完合同义务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甲方无故逾期不进行验收工作的,视同验收合格。
六、乙方在响应文件中的其它服务承诺。
1、
2、
3、……
七、相关权利及义务
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过程中所配备的人员、设备等情况,对不符合规定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
2、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考评办法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定期考评。当考评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考评办法约定的数额减付应付款项或扣除履约保证金。
3、甲方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4、甲方有义务并指派专人积极配合乙方进行服务。
指派人员: 电话:
5、 甲方应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履行付款责任。
6、乙方有义务按响应文件中的承诺提供良好的服务。
7、乙方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
8、乙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要求甲方及时支付相应合同款项。
9、乙方应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
10、乙方应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11、乙方须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服务事宜。
指派人员:电话:
12、甲方有义务对因本项目而知悉的乙方的技术及商业机密予以保密。
1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甲、乙各方应承担的其它责任。
八、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均应遵守本合同,非因不可抗力而单方面终止执行合同的,将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并向对方支付本合同总额10%的违约金;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的,除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外,并由甲方提请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2、若因乙方原因在合同规定期限内无法提供服务/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且由乙方向甲方支付10%的违约金;或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继续履行合同,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甲方视情况在延迟服务/交货期内每天按合同总额3‰的标准收取违约金。因不可抗拒力所导致的交货及付款延迟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及本合同第八条处理。
3、乙方提供的服务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5%的违约金并限期日内整改,否则,视作乙方无法提供合格的服务违约,按第七条第2款进行处理。
4、乙方保证本合同服务的权利无瑕疵,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除应向甲方返还已收款项外,还应另按合同总价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5、乙方应严格遵守服务承诺,如有违约,将赔偿因服务违约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并按照泸州市供应商诚信管理规定进行记分。
6、验收合格后,甲方应在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内及时支付合同款项,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付款延误的,乙方视情况在延迟付款期内每天按合同总额3‰的标准收取违约金。
九、不可抗力
甲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乙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乙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交货时间到期以前及时向甲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可以签订延期履行、部分履行补充合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十、争议
1、因服务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具有法定资格条件的质量技术监督(检测)机构进行质量鉴定。服务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服务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违约行为进行及时的协商解决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可向合同签约地法院通过法律诉讼解决。
十一、合同标的减少处理
1、如因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有变更,存在减少服务的情况,经甲乙双方书面确认,按乙方中标/成交时的报价进行调减,并按有关规定签订补充合同。
2、如因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有变更,甲、乙双方其中一方不同意进行变更的,经双方协商无法达成一致,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视为提出变更方违约。
十二、其它事项
1、甲、乙双方约定其他事项:
( 1)
( 2)
( 3)……
2、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乙方各执贰份,代理机构壹份。
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4、本项目的 采购文件 、响应文件等是本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5、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款执行。
附:乙方报价表。
甲方(印章): 乙方(印章):
甲方代表签字 : 乙方代表签字: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