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盛世开元拍卖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原州区头营镇徐河村固原市良种繁育推广中心柳树育苗项目、青贮玉米示范园、红梅杏林草兼作项目用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三年租赁权拍卖公告
|
拍卖标的名称 |
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原州区头营镇徐河村固原市良种繁育推广中心柳树育苗项目、青贮玉米示范园、红梅杏林草兼作项目用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三年租赁权 |
|||||||
|
拍卖项目编号 |
NXSSKY固-2026-001 |
拍卖机构 |
宁夏盛世开元拍卖有限公司 |
|||||
|
公示起始日期 |
2026.4.24 |
公示截止日期 |
2026.5.12 |
|||||
|
标的所在地区 |
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原州区头营镇徐河村 |
|||||||
|
一、委托人承诺 |
||||||||
|
本委托人现委托 宁夏盛世开元拍卖有限公司 在中拍平台(https://paimai.caa123.org.cn/)对 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原州区头营镇徐河村固原市良种繁育推广中心柳树育苗项目、青贮玉米示范园、红梅杏林草兼作项目用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三年租赁权 进行 公开拍卖 。 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 公开拍卖 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拍卖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 公开拍卖 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法律、章程规定的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相关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 公开拍卖 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
二、转让方简况 |
||||||||
|
委托人基本情况 |
委托人名称 |
固原市种子管理站 |
||||||
|
注册地(住所) |
固原市试验区警民路南 |
|||||||
|
法人代表 |
王峰 |
|||||||
|
公开拍卖行为 批准情况 |
批准单位 |
固原市农业农村局 |
||||||
|
三、拍卖标的简况 |
||||||||
|
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原州区头营镇徐河村固原市良种繁育推广中心柳树育苗项目、青贮玉米示范园、红梅杏林草兼作项目用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三年租赁权,其中:柳树育苗项目用地27.9亩;青贮玉米示范园用地30.1亩;红梅杏林草兼作项目用地106.13亩,红梅杏林草兼作项目用地地上建筑物,办公室、圈棚、库房等共计5164平方米。整体参考价:99246元/年。 |
||||||||
|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宁夏宇川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
评估基准日 |
2026年4月18日 |
|||||||
|
拍卖标的对应 评估值 |
99246 元 |
|||||||
|
四、拍卖要求及资格条件 |
||||||||
|
拍卖条件 |
拍卖底价 |
人民币99246 元 |
||||||
|
价款支付方式 |
按双方《竞买协议》的约定执行。 |
|||||||
|
竞买注意事项 |
1、本拍卖手册对标的的数量、质量及权属的说明由委托方提供的材料为依据。 2、本次拍卖的标的依据现状进行拍卖,拍卖人不对标的存在的任何权利及质量瑕疵承担任何担保责任,拍卖人不对标的现状及相关权利文件上表述的差异承担任何责任,竞买人须自行查看和自己甄别标的的相关资料。 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2026年5月22日前交清首年拍卖成交款,并与委托人签订《租赁合同》。买受人所缴纳的30000元竞买保证金,转为租金押金,细则以《租赁合同》为准。 4、拍卖成交后,不得转让租赁使用权,租赁期满后保持土地原貌交给委托人,之后处置权完全归委托人,如果买受人把地上附着物清除不彻底,委托人有权将该宗土地附着物清除彻底,清除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
|||||||
|
竞买条件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动物诊疗、兽药经营、饲料生产、食品互联网销售、互联网直播技术服务资质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 2、竞买人提交的书面竞买资料应包括:(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2)如委托代理人,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3)交纳保证金的凭据;(4)本公司要求的其他资料。 |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
交纳金额 |
人民币 30000元 |
|||||||
|
交纳时间 |
2025年5月12日17:00前 |
|||||||
|
交纳账户名称 |
宁夏盛世开元拍卖有限公司固原分公司 |
|||||||
|
开户行 |
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固原分行 |
|||||||
|
交纳账号 |
36000140900000813 |
|||||||
|
五、拍卖交易信息 |
||||||||
|
拍卖交易 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
|
拍卖交易说明 |
1、标的以现状拍卖,委托人、拍卖人对各标的质量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标的自2026年4月27至29日由拍卖人组织开始展示,竞买人也可自行前往查看。有意竞买者于拍卖会前交纳相应的保证金后,持有效身份证到我单位办理报名手续。 |
|||||||
|
交易方式 |
公开拍卖 |
|||||||
|
展示时间 |
2026年4月27日-2026年4月29日 |
|||||||
|
展示地点 |
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原州区头营镇徐河村 |
|||||||
|
拍卖时间 |
2026年5月13日10:00 |
|||||||
|
拍卖 地 址 |
https://paimai.caa123.org.cn/(中拍平台) |
|||||||
|
拍卖公告发布 媒体 |
中国商报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拍平台网站 |
|||||||
|
拍卖机构 |
拍卖机构 |
宁夏盛世开元拍卖有限公司 |
||||||
|
拍卖机构项目经办人 |
翟琪 |
联系电话 |
18595013777 |
|||||
|
传真 |
0954-2065939 |
|||||||
|
重要提示 |
1 、本次拍卖标的均以现状进行拍卖 ,对拍卖标的的各方面状况,竞买人须自行了解、查验其具体情况,对标的状况须竞买人自行现场勘察核实(竞买人对标的上述信息有 疑议 的,须在参拍前向拍卖人提出),并对竞买本标的可能存在的投资风险进行充分评估。 2、标的物按现状拍卖及交付,标的瑕疵及使用现状不影响拍卖交易及成交价格。 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向中拍平台交纳0.15%的软件使用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