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水县人民检察院远程提讯室系统迁建服务项目(第二次)询价公告
邻水县人民检察院远程提讯室系统迁建服务项目(第二次)询价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4-24 16:58:08 来源: 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浏览次数:   原文链接
四川豪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受 邻水县人民检察院 委托,拟对 邻水县人民检察院远程提讯室系统迁建服务项目(第二次) 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询价。
一、采购编号: 2026-SCHY0402
二、采购项目: 邻水县人民检察院远程提讯室系统迁建服务项目(第二次) 。
三、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采购预算为人民币: 100000元 ( 大写: 壹拾万元整 )。
最高限价为人民币: 100000元 ( 大写: 壹拾万元整 ) 。
四、采购内容:本项目采购内容为 邻水县人民检察院远程提讯室系统迁建服务 。凡购买询价通知书的供应商,对询价内容进行响应的,必须制作响应文件,并响应询价通知书的要求。(具体详见询价通知书第五章)。
五、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询价邀请在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以公告的形式发布。
六、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 一 ) 、参加询价的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7)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 8)本次采购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采购项目的特定条件:无
七、拒绝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参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询价通知书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询价通知书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八、询价通知书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一)询价通知书获取时间: 202 6 年 0 4 月 27 日至 202 6 年 0 4 月 29 日上午 9:0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询价通知书获取方式、地点:
网上报名:申请人将介绍信填写完整(附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鲜章后扫描以 PDF格式(PDF名称或邮件名称须为 XXXX 项目 XX 公司报名登记资料)发送至 1198262463@qq.com ; 询价通知书 资料服务费:人民币 300 元 /份(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 0826-2333393 ,网上报名以邮件形式发送 询价通知书 , 询价通知书 资料服务费一概不退 ,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注: 1.介绍信格式自拟,内容应包含: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等。
2.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的需要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同时递交报名资料原件 , 否则不予接收其响应文件。
九、相关要求
1.获取文件方式: 网上 获取 , 如 报名成功并 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未达到 3 家,本次采购活动自动终止 。
2. 供应商 获取磋商 文件时须如实认真填写项目信息和供应商信息;若因供应商提供的错误信息,对其投标事宜造成影响的,由其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责任。
十 、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与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 6 年 0 4 月 30 日 9: 3 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询价地点。逾期送达、密封错误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文件接收时间: 202 6 年 0 4 月 30 日 0 9:0 0 至 0 9:3 0)
十一、询价地点: 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民安中街 73号4幢负101号 。
十 二 、联系方式
采购人: 邻水县人民检察院
地 址:四川省广安市邻水县鼎屏镇东临路 131号
联系人: 刘 先生
联系电话: 135 5162 9322
采购代理机构: 四川豪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广安市广安区民安中街 73号4幢负101号
项目联系人:敬先生
联系电话: 0826-2333393
2026年04月24日
四川豪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受 邻水县人民检察院 委托,拟对 邻水县人民检察院远程提讯室系统迁建服务项目(第二次) 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询价。
一、采购编号: 2026-SCHY0402
二、采购项目: 邻水县人民检察院远程提讯室系统迁建服务项目(第二次) 。
三、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采购预算为人民币: 100000元 ( 大写: 壹拾万元整 )。
最高限价为人民币: 100000元 ( 大写: 壹拾万元整 ) 。
四、采购内容:本项目采购内容为 邻水县人民检察院远程提讯室系统迁建服务 。凡购买询价通知书的供应商,对询价内容进行响应的,必须制作响应文件,并响应询价通知书的要求。(具体详见询价通知书第五章)。
五、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询价邀请在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以公告的形式发布。
六、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 一 ) 、参加询价的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7)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 8)本次采购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采购项目的特定条件:无
七、拒绝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参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询价通知书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询价通知书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八、询价通知书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一)询价通知书获取时间: 202 6 年 0 4 月 27 日至 202 6 年 0 4 月 29 日上午 9:0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询价通知书获取方式、地点:
网上报名:申请人将介绍信填写完整(附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鲜章后扫描以 PDF格式(PDF名称或邮件名称须为 XXXX 项目 XX 公司报名登记资料)发送至 1198262463@qq.com ; 询价通知书 资料服务费:人民币 300 元 /份(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 0826-2333393 ,网上报名以邮件形式发送 询价通知书 , 询价通知书 资料服务费一概不退 ,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注: 1.介绍信格式自拟,内容应包含: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等。
2.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的需要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同时递交报名资料原件 , 否则不予接收其响应文件。
九、相关要求
1.获取文件方式: 网上 获取 , 如 报名成功并 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未达到 3 家,本次采购活动自动终止 。
2. 供应商 获取磋商 文件时须如实认真填写项目信息和供应商信息;若因供应商提供的错误信息,对其投标事宜造成影响的,由其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责任。
十 、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与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 6 年 0 4 月 30 日 9: 3 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询价地点。逾期送达、密封错误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文件接收时间: 202 6 年 0 4 月 30 日 0 9:0 0 至 0 9:3 0)
十一、询价地点: 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民安中街 73号4幢负101号 。
十 二 、联系方式
采购人: 邻水县人民检察院
地 址:四川省广安市邻水县鼎屏镇东临路 131号
联系人: 刘 先生
联系电话: 135 5162 9322
采购代理机构: 四川豪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广安市广安区民安中街 73号4幢负101号
项目联系人:敬先生
联系电话: 0826-2333393
2026年0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