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隆水库输水工程项目施工一、二标段 补遗文件03号
久隆水库输水工程项目施工一、二标段 补遗文件03号
发布时间: 2026-04-24 16:59:13 来源: 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浏览次数: 原文链接   监督部门: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本项目施工一、二标段招标文件进行补遗,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本补遗文件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 本次 “施工一、二标段”更正,补遗 内容 如下:
1、 本项目 施工一、二标段 招标文件 专用合同条款 17.2.3条中“工程预付款在合同累计完成金额达到(签约合同价-暂列金额)的30%时开始扣款,每月按预付款金额的1/10扣回,直至合同累计完成金额达到(签约合同价-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的60%时全部扣清,当期应支付工程款少于应扣回预付款金额的,当期工程款不予支付,当期未足额扣回预付款金额在下期进度款计量时扣回。 ”变更为“工程预付款在合同累计完成金额达到(签约合同价-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的30%时开始扣款,每月按预付款金额的1/10扣回,直至合同累计完成金额达到(签约合同价-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的60%时全部扣清,当期应支付工程款少于应扣回预付款金额的,当期工程款不予支付,当期未足额扣回预付款金额在下期进度款计量时扣回。”。
2、 招标文件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4、其他:________________”变更为“☑4、其他: 本项目 施工一标段 招标工程量清单中 “LED大屏、视频处理器机箱、综合安防管理平台、堡垒机、磁盘整列服务器”技术指标,均不要求投标人在投标阶段提供检测报告作为证明材料,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书面承诺所投产品满足全部技术要求 (承诺函格式自拟) 。项目实施阶段,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提供具有相应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在其认可能力范围内出具的对应检测报告,如无法提供或报告不满足要求,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按合同约定处理。 ”
3、 本项目 施工一标段 的招标工程量清单已更正,请各标段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以新上传的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 特别注意:工程量清单以上传的 PDF格式的文件为准,招标人提供的Excel格式的工程量清单仅供参考。
4、 本项目 施工一、二标段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由原 “2026年04月27日10时30分”变更为“2026年05月12日10时30分”。 投标人如有疑问,应在 2026 年 04 月 29 日 12 时 00 分 之前 , 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云平台进行在线提问 。
5、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按上述调整后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相应顺延。
6、招标文件中涉及以上相关内容均做相应调整,其余内容不变。
招 标 人: 成都东部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4月24日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本项目施工一、二标段招标文件进行补遗,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本补遗文件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 本次 “施工一、二标段”更正,补遗 内容 如下:
1、 本项目 施工一、二标段 招标文件 专用合同条款 17.2.3条中“工程预付款在合同累计完成金额达到(签约合同价-暂列金额)的30%时开始扣款,每月按预付款金额的1/10扣回,直至合同累计完成金额达到(签约合同价-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的60%时全部扣清,当期应支付工程款少于应扣回预付款金额的,当期工程款不予支付,当期未足额扣回预付款金额在下期进度款计量时扣回。 ”变更为“工程预付款在合同累计完成金额达到(签约合同价-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的30%时开始扣款,每月按预付款金额的1/10扣回,直至合同累计完成金额达到(签约合同价-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的60%时全部扣清,当期应支付工程款少于应扣回预付款金额的,当期工程款不予支付,当期未足额扣回预付款金额在下期进度款计量时扣回。”。
2、 招标文件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4、其他:________________”变更为“☑4、其他: 本项目 施工一标段 招标工程量清单中 “LED大屏、视频处理器机箱、综合安防管理平台、堡垒机、磁盘整列服务器”技术指标,均不要求投标人在投标阶段提供检测报告作为证明材料,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书面承诺所投产品满足全部技术要求 (承诺函格式自拟) 。项目实施阶段,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提供具有相应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在其认可能力范围内出具的对应检测报告,如无法提供或报告不满足要求,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按合同约定处理。 ”
3、 本项目 施工一标段 的招标工程量清单已更正,请各标段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以新上传的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 特别注意:工程量清单以上传的 PDF格式的文件为准,招标人提供的Excel格式的工程量清单仅供参考。
4、 本项目 施工一、二标段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由原 “2026年04月27日10时30分”变更为“2026年05月12日10时30分”。 投标人如有疑问,应在 2026 年 04 月 29 日 12 时 00 分 之前 , 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云平台进行在线提问 。
5、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按上述调整后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相应顺延。
6、招标文件中涉及以上相关内容均做相应调整,其余内容不变。
招 标 人: 成都东部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