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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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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C530400202600072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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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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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塔区消防小区等20个老旧小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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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6-04-30 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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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6-05-18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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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标地点: |
红塔区1开标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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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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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段合同估算价: |
12463.01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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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招标内容: |
1、项目名称:红塔区消防小区等20个老旧小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总承包2、建设地点:项目位于玉溪市红塔区各街道及乡镇,包含市消防支队、红塔区消防大队、消防小区、玉溪市红塔中学生活区、红塔区高仓中学教师生活区、玉溪第二中学生活区、北城卫生院生活区、研和中心卫生院生活区、北城街道荣昌街102号宿舍、春和街道科技路9号住宅用房、大营街街道职工宿舍、高仓街道办事处住宅、李棋街道职工宿舍楼、研和职工宿舍、小石桥财政所职工宿舍、小石桥村委会办公宿舍楼、小石桥职工宿舍等20个小区。3、项目概况:红塔区消防小区等20个老旧小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涉改小区20个,约509户,约33栋楼,建筑面积约3.21万平方米。改造内容包括①小区内基础设施改造: 道路改造约36450平方米(4-8 米宽)、场地改造约26770平方米、DN300-400雨水管约2480米、DN300-400污水管约2390米、DN100-150给水管约3128 米、110供电线约13500米、110通讯线路约3560米、DN50-200燃气管约4380 米、约186盏照明设施、绿化改造约6430 平方米、约27套监控等;②公共服务设施改造:改造综合服务用房约1890平方米、机动车位约390个(充电桩约60个)、非机动车位约915个(充电桩约610个)、户外建设器材约40套、适老化改造约41处等;③楼本体改造: 屋面防水改造约11560平方米、外立面改造约28640平方米、更换外墙窗扇约1350平方米、结构加固约26600平方米、室内翻新约61500平方米、修缮改造约18900平方米、拆除建筑约7360平方米、新建建筑约9400平方米等内容。本项目设计概算总投资约13529.01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约11595.5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约1289.21万元;预备费约644.24万元。具体实施内容以招标人下达的工作联系函或工程指令为准,并按最终审批通过的内容进行实施。在本招标项目建设中招标人如有工程量及项目内容增减、变更情况,中标人应按招标人要求进行实施,不得要求招标人进行赔偿或起诉或引发其他纠纷或推诿扯皮。4、招标范围:完成与本招标项目相关的施工图设计工作;建安工程施工、工程材料设备采购及安装、验收、移交、存档备案以及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等(即交钥匙工程),以及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具体内容详见附件“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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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项目位于玉溪市红塔区各街道及乡镇,包含市消防支队、红塔区消防大队、消防小区、玉溪市红塔中学生活区、红塔区高仓中学教师生活区、玉溪第二中学生活区、北城卫生院生活区、研和中心卫生院生活区、北城街道荣昌街102号宿舍、春和街道科技路9号住宅用房、大营街街道职工宿舍、高仓街道办事处住宅、李棋街道职工宿舍楼、研和职工宿舍、小石桥财政所职工宿舍、小石桥村委会办公宿舍楼、小石桥职工宿舍等20个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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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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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合体要求: |
本招标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3)联合体牵头人应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 (4)联合体中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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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质要求: |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可是1家独立的法人单位,也可以是以2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2、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1)设计资质需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2)施工资质需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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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负责人资格: |
1、施工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不得有其他在建工程并作出相应承诺,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换。2、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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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绩要求: |
1、设计业绩:2023年1月1日至今在建或已完成1个房屋建筑工程或房屋建筑室外附属工程设计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原件扫描件。(由负责设计任务的单位提供)。2、施工业绩:2023年1月1日至今在建或已完成1个房屋建筑工程或房屋建筑室外附属工程施工业绩(或EPC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已完成工程提供)原件扫描件。(由负责施工任务的单位提供)。注:①设计业绩: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原件扫描件;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提供合同协议书原件扫描件。②施工业绩: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已完成工程提供)原件扫描件;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提供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已完成工程提供)原件扫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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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 |
1、投标申请人投入的专业(管理)人员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人员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件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和设计专业人员配备表。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一年度(新成立企业提供注册后最近连续年度且含成立年度的或相关情况说明)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附件(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3、拟投入主要仪器、设备、机械满足本招标项目工程总承包需求。4、信誉要求:各联合体成员单位均信誉良好,均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8号)的规定,牵头人应自拟格式在投标文件中自行承诺“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承诺”及“项目实施过程中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和实行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承诺”;牵头人自行承诺(含各联合体成员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牵头人自拟格式承诺以上内容,加盖联合体牵头人电子公章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若牵头人(含各联合体成员单位)如存在查证的以上相关记录,经判定影响其履约能力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5、云南省省外企业中标后,施工单位在“云南省建设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报送相关信息;设计单位在“云南省勘察设计咨询业管理信息网”注册填报相关企业(单位)信息和项目信息,生成电子出图专业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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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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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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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保证金金额: |
2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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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6-05-18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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