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1国道徐州铜山区三堡至大彭段建设工程汉王养护工区施工项目G311-XNH-YHGQ标段

项目时间 2026-04-23
招标类型 招标公告-公开招标
所属地区 江苏省・工程建筑 交通运输 园林景观 智能通讯 水电燃气

311国道徐州铜山区三堡至大彭段建设工程汉王养护工区施工项目

G311-XNH-YHGQ标段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311国道徐州铜山区三堡至大彭段建设工程汉王养护工区施工项目 施工图设计已由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苏交建许字〔 202 5 00232号 批准 项目 发包人 徐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地方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徐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G311汉王养护工区位于311国道徐州铜山区三堡至大彭段K63+350处,按新建二类养护工区标准建设,占地面积25亩,建筑面积800平方米。其中:办公区面积515平方米,机械仓储区面积285平方米,绿化率约15%。该工区主要承担区域内G311等普通国省道日常养护工作。

2. 2 标范围

本次招标共划分为 1个标段,即G311-XNH-YHGQ标段;招标内容为上述标段范围内的土建安装、室内外装饰、装修、给排水、供配电、场区填土、景观、道路、围墙、预留预埋、外水外电接入、智能化建设等工程的施工以及为实施上述施工所必须的临时工程及缺陷修复等。 本项目造价约人民币 1320万元。

2. 3 计划工期

135日历天 ,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令为准。缺陷责任期: 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要求

3.1.1资质要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

1 投标人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 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3 )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以上资质;

4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等级评定中被评为 C级及以上。

3. 1. 2业绩要求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 联合体牵头人

企业自 20 21 1月1日 (系统交工验收时间 /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以来, 承担过至少一项 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 8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新建或改建或扩建工程)的施工 项目

3.1.3项目经理资格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牵头人)

  1. 具有 建筑工程 专业 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质;

    2 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

    3 202 1 1月1日 系统交工验收时间 /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以来 至少 担任 一项 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 8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新建或改建或扩建工程)的施工 项目 项目经理(含副职)。

    3.1.4项目总工资格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牵头人)

    具有 建筑 工程 相关专业 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以上证件在投标截止日须在有效期内。

    拟投入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社保系统打印的本单位人员缴费明细或其他能够证明上述人员参加 本单 位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社保缴费时间段应为 投标文件 递交当月的前一个月开始往前连续 3个月或以上(不含 投标文件 递交当月的前一个月)。如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 “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补充通知》(建办市函〔2019〕92)规定的不认定为“挂证”6种情形等特殊情况,应提供符合上述特殊情况和其他能够证明其上述人员为本单位自有人员的有效证明材料。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不得有在岗项目 。按下列原则认定(下述主要人员指项目经理、项目总工):

    ①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已在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任职,包括在已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签定合约的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的,应当视为有在岗项目;

    ②未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拟投入本项目中的主要人员在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撤离的可撤离 证明 ,视为无在岗项目;

    ③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虽然项目尚未交工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旦中标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可撤离 证明 ,视为无在岗项目:

    a.工程已经完工,经项目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主要人员基本完成职责,非投标人原因尚未进行交工验收的;

    b.工程中标后半年内非中标人原因无法开工或停工半年以上无法复工等情况。

    3.2 根据《关于落实政府采购工程预留份额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 2025 65 号)等有关规定,本项目严格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要求。投标人须按以下规定执行:

    1 )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均不属于中小企业的,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将不少于合同总金额 30% 的份额分包给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承担份额承诺书》。

    2 )投标人为联合体,且联合体中包含中小企业成员的,应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各成员承担的工作内容及合同份额;中小企业成员承担的合同份额与另行分包给外部中小企业的合同份额合计不得低于合同总金额的 30% 并提供《中小企业承担份额承诺书》。

    3.3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可独立参加投标,也可以联合体的形式参加投标,但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 不得超过 2家 ,联合体各方不 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 标段 投标。 投标人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须在 “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备案。 本项目禁止转包,禁止违法分包。

    3. 4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 5 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 未在 “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 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 6 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 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 江苏交通招标投标 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 “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 )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 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由投标人自行在“电子交易平台”下载。

    4.3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及“徐州市交通运输局门户网站”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徐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址: 徐州市泉山区王陵路 68号

    人: 田秀娟

    话: 0516-85703055

    招标代理机构: 徐州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址: 徐州市淮海西路 207号

    项目负责人: 王春雷

    人: 周悦悦

    话: 0516-85797030 18811939611

    电子邮箱: xzjty_ztb_y@163.com 点击查看

    行政监督机构:徐州市交通运输局

    址: 徐州市淮海西路 207号

    话: 0516- 85909755

    10.其他

1、投标人应及时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和补充“主要人员业绩”、“单位业绩”中的“项目简介”、“工程简介”且需体现“规模”、“投资”、“技术标准”、“主要人员职务”等相关内容,以能充分体现出投标人填报的主要人员业绩、单位业绩的规模和合同内容等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2、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通知(苏交规〔2024〕6号)第三十四条(三)款规定,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资格审查和评分所要求反映的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按照《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24〕6号)第三十三条规定提供相关网页截图作为补充证明材料,并须保证所提供的网页截图与相关系统查询内容保持一致,否则补充证明材料无效。《投标报表》中的相关信息已能完整体现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或评标办法中相关评分项目的,无需重复提交补充证明材料。

(注:第三十三条 从业单位参加公路水运建设项目投标,在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建立了从业单位和主要从业人员信用信息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中可以不再出具信用信息相关证明材料,仅需提交由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汇总的表格;从业单位和主要从业人员信用信息在部建设市场信用系统录入的,或者政府相关网站公布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中可以提供相关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

3、请各投标人及时到有关部门更新“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的数据,企业备案信息将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公示栏内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从业企业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4、关于人员职务的认定以“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人员业绩信息的“职务”一栏备案内容为准,“职务详述”一栏中备案的内容评标时不予认定。如“投标报表—表 4 拟投入本标段主要人员经历表”中项目经理、项目总工“项目职务”为“一般人员(****)”的,评标时只作为“一般人员”认定,括号中的职务不予认可。

5、本项目预约开始时间2026年4月23日,预约截止时间2026年4月30日17时30分。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上午9:30。开标地点: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227开标室(徐州市新城区新安路5号,市规划馆南侧)。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投标文件公开开标。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或逾期解密的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人无需参加现场开标,自行解密加密的投标文件,解密开始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上午9:30,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上午10:30,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的,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

7、投标保证金如采用银行书面保函形式缴纳,银行保函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半小时递交到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227开标室(徐州市新城区新安路5号,市规划馆南侧)。

8、本项目招标文件由《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项目专用本和补遗书等组成。《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由投标人自备。

9、招标人不统一召开投标预备会议和组织现场踏勘。考察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安全自负。

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及时与招标代理进行沟通,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15天前提出,招标人将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5天前统一书面澄清。

10、开标活动由招标人(招标代理)主持,并全过程向所有投标人网络直播,请投标人在开标前提前下载腾讯会议客户端(电脑 PC端、安卓系统、IOS 系统均可),并进入远程会议。

腾讯会议号: 738 105 314

11、 请各投标人务必注意,本项目招标评标工作采用暗标制,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评审,施工组织设计编制要求如下:

1)文本字体原则上不超过四号字,所有文字均采用黑色字体,不得使用彩色字体(图片除外)。

2)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内容、文字、图片、表格等,均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单位简称、单位LOGO、相关人员名称、相关人员正面或侧面照片等能够直接或间接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信息。

3)页面仅可设置页码,不得添加页眉、页脚及其他任何具有标识作用的标记或内容。

4)涉及主要材料与设备照片(如有)不得体现与投标单位相关的任何信息,生产厂家、联系电话等敏感信息须做遮挡处理。

未按上述要求编制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请各投标人予以高度重视。

12、投标人投标预约中若对系统操作有咨询事宜,可联系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6666-101。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相关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