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伦旗库伦镇人民政府耕地出租公告

项目时间 2026-04-23
招标类型 招标公告-竞价公告
所属地区 内蒙古・智能通讯 办公文教 交通运输 电力电子 机械设备

库伦旗 库伦镇人民政府耕地 出租公告

一、 基本情况

转让人: 库伦旗库伦镇人民政府

具体位置: 库伦旗库伦镇人民政府 办公楼

交易中心:通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库伦旗分中心(库伦旗库伦镇栋梁新区水务局 二楼

  1. 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合计耕地 84.16亩,其中:

    1、 哈尔稿加油站北侧耕地 24.89亩 出租位置: 土地 周围是 林地

    土壤情况:沙土

    机电井情况:没有机电井

    2、 哈尔稿营子南侧耕地 59.27亩 出租位置: 土地 周围是 林地

    土壤情况:沙土

    机电井情况:没有机电井

    三、交易方式、流转期限及价格

    网上挂牌竞价的方式来交易,流转期限 2026年4月 23 日至 2026年12月31日止。

    1、起始报价为 25248 元,报名保证金( 3787 .00元);增价幅度每亩为10.00元,每次增价为 841.60 元。

    2、本次资产租赁期为十年,租金支付方式为每两年期初一次性支付该两年度的租金。

    四、受让人须具备的条件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报名。

    五、交易方式、确定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在挂牌期限内只有一个人参与报价,且报价不低于挂牌起始价的即为竞得人。如果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报价,且报价不低于起始价,报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六、报名、报价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 间: 2026年4月 24 9:00开始至2026年 5 11 17:00结束。

    (二)报价及竞价时间:所有报名成功者需使用数字证书( CA锁)登录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价、竞价,在报价期内,意向竞买人在满足增价幅度的条件下可多次进行报价。意向竞买人提交的报价,由交易系统记录,系统即时公布意向竞买人报价,不得修改或者撤回,网上报价时间 2026年4月 24 9:00 2026年 5 11 17:00。

    (三) 4分钟竞价规则:挂牌期内,须有一次有效报价(不限制报价次数),挂牌期结束后,2人及以上竞买人会进入4分钟限时竞价,如有新的报价,会重新倒计时4分钟,直至4分钟内无任何新的报价,竞价结束。

    (四)报名方式:本次公开交易采取网上申请报名的方式,以电子交易系统报名成功为准,不接受电话、口头、传真、电子邮件、邮寄和现场申请报名。

    (五)系统登录及 CA数字证书办理

    1.竞买报名

    按公告要求,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 http://219.159.12.165:8090/trade-engine/trade/index),通过数字证书(CA锁)登录系统后,浏览意向项目公告,点击“竞买报价”按钮进入网上挂牌报价界面进行报名。

    2.数字证书(CA锁)办理:

    1)现场办理。携带资料(具体资料需到通辽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

    https://ggzyjy.nmg.gov.cn/msym/tlsggzyjyw/ywjy/jylc/cabl/下载)到通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办理或到通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库伦旗分中心(库伦旗水务局二楼)办理;

    2)网上办理。登录网站

    https://ggzyjy.nmg.gov.cn/msym/tlsggzyjyw/首页“一网交易”,点击“CA办理”。

    咨询电话 0475-8910823、0475-8910906、17548558889、400-998-0000、13776577264;

    注:竞买方登陆系统时 CA锁需要进行互认,操作手册在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

    http://219.159.12.165:8090/trade-engine/trade/index首页“操作指南”查询。

    七、竞买保证金的缴纳金额和处置方式

    (一)交易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6年 5 11 17:00

    (二)参与竞标者需按标的价 15%缴纳保证金,其中: 哈尔稿加油站北侧耕地 (1120.00元) 哈尔稿营子南侧耕地 (2667.00元)

    (三)保证金处置:

    1.竞价成功,竞买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由出租方书面通知通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库伦旗分中心,将保证金退还竞买人原缴款账户。

    2.未竞价成功的意向竞买人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交易机构在确定受让人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退还意向竞买人原缴款账户。

    3.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的,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1)在被确定为最终竞买人后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法律文本的。

    2)被取消竞得资格的。

    3)未按照公告约定与出租方完成交接的。

    4)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交易规则的其他情况。

    八、资格审核

    (一)资格审核时,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竞买资格,缴纳的交易保证金按照相关规定处置:

    1.不具备竞买资格的;

    2.提供虚假材料的;

    3.提交的材料与报名申请信息不一致的;

    4.未按要求提交材料;

    5.委托他人代理但委托文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资格审核时,提交以下文件(上传的电子文件应当为相关文件 PDF格式的规范扫描件):

    1.法人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1)法人单位有效证明文件(营业执照、法人证书、统一社会代码证书等);

    2)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3)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委托人亲自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2.公民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1)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2)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委托人亲自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3.非法人组织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1)表明该组织合法存在的文件或有效证明;

    2)表明该组织负责人身份的有效证明文件(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3)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委托人亲自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九、成交确认

    1.资料审核通过后,竞买人应当登录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查询《成交通知书》,自《成交通知书》签发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成交确认书》。

    十、《交易合同》签订时间

    竞买人应当自签订《成交确认书》次日起 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交易合同》,签订《交易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确定亩数和边界。

    十一、支付成交价款

    成交价款应当自出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未按时缴纳全部承包款视为自动放弃、扣除保证金的同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十二、变更公告

    本次公开挂牌的事项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

十三、注意事项

(一)网上交易过程所涉及时间均以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数据记录时间以数据信息到达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的时间为依据。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应当在竞价开始前终止出租活动,并通知意向竞买人:

1.意向竞买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2.工作人员私下接触意向竞买人、足以影响出租公正性的;

3.应当依法终止交易活动的其他情形。

(三)竞买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出租方可取消其竞买资格,标的另行处置,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竞买人逾期或拒绝签订《交易合同》的。

2.竞买人逾期或拒绝支付价款的。

(四)竞买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竞得结果无效,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提供虚假信息或隐瞒事实的。

2.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竞得的。

3.其他违法违规的行为。

(五)意向竞买人在网上交易活动中实施的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意向竞买人自行承担。

(六)网上竞价不成交的,按规定由出租重新组织网上竞价。

(七)网上报名申请、报价、竞价程序按电子交易系统预先设定的程序进行,意向竞买人应当仔细阅读并熟知交易规则和有关文件后,参加网上交易活动。报名申请一经提交,即视为对交易规则、标的信息和条件,其他相关文件,标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风险提示等无异议并完全接受。

(八)因意向竞买人使用的计算机遭遇网络堵塞、病毒入侵、硬件故障或者遗失数字证书( CA锁),数字证书(CA锁)未年检、遗忘或者泄露密码等原因不能正常登录网上交易系统进行报名申请、报价、竞价的,后果由意向竞买人自行承担,网上交易活动不冻结。

(九)网上交易系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交易机构应会同网上交易系统开发维护单位和出租方及时采取补救措施,但不承担相应责任:

1.由于不可抗力。电源中断,黑客入侵、攻击和计算机病毒感染等因素,导致网上交易时间非正常变更,网络堵塞等,造成意向竞买人不能及时提交报名申请和报价、竞价的。

2.由于网上交易系统设计上的缺陷或者系统设备故障,引起交易无法进行、中断或出错。

3.由于电源中断,网络黑客入侵、计算机病毒感染等原因,造成电子交易系统形成的电子信息资料出现错误或丢失的。

4.因不可抗力、网络服务供应商问题或其他交易机构系统故障,造成电子交易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

5.系统技术管理单位或出租方核实的其他故障。

(十)出租方对本公告有最终解释权。

(十一) 所有耕地亩数及标的合计价,竞拍完成后 实际测量亩数为准。

十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库伦旗库伦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 包永清

联系电话: 13948953430

通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库伦旗分中心

联系人:梁志成

联系电话: 18648592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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