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平县公安局视频监控维护项目
建平县公安局视频监控维护项目
的
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建平县公安局视频监控维护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辽宁政府采购网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0
5
月
08
日
09点
0
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H26-211322-00039
项目名称:
建平县公安局视频监控维护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号:
001
预算金额:
734000.00
元
最高限价:
734000.00
元
采购需求:
对公安联网所涉及的
1641个
摄像头(包括角度微调、镜头定期清洁、遮挡物定期清理)、摄像头杆、电路、网络链路等一切配套设施进行维护维修。
合同履行期限:
1年,服务期满后,中标方服务得到采购方认可,可延续1年。(具体时间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政府采购相关政策。
本项目(
是
/否
)接受联合体: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
、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年04月22日17时00分至2026年04月30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
方式:
线上
售价:
免费
五
、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6年0
5
月
08
日0
9点
0
0 分
(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
、开启
时间:
2026年0
5
月
08
日0
9点
0
0 分
(北京时间)
地点: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平分中心(建平县红山街道人民路
149段2号即西环岛农业发展银行东侧一楼)
七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八
、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
原则上统一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系统中进行,质疑供应商无法在系统中提出质疑的,可继续采取现场提交、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质疑。
2、质疑函内容: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
其他补充事宜
1.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技术咨询电话以辽宁政府采购网最新发布为准
。
2、辽宁政府采购网项目投标(响应)文件递交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递交。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递交投标(响应)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3、 响应文件开启时,供应商根据自身条件可派代表持实体CA锁或移动CA数字证书及电脑至现场进行解密,也可以由自家供应商工作人员远程进行解密。在采购活动开始时须用实体CA锁或移动CA数字证书解密电子文件。电子解密时间30分钟(因开标系统发生不可抗力产生延误解密时间的,采购人将延长相应的解密时长,其他原因不予延长解密时间)。
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
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请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和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发布的变更公告,如因未关注变更公告发生的任何问题,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十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建平县公安局
地址:
建平县红山街道泰安路
25号
联系方式:
138421490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天禾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朝阳市建平县家和小区院内物业楼
联系方式:
0421-7867111/15542096161
邮箱地址:
3766803369@qq.com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平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天禾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071302250920022949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女士
电 话:
15542096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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