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局集团公司济南供电段徂阳牵引变电所增设27.5kV动态补偿装置采购公告

项目时间 2026-04-20
招标类型 招标公告-公开招标
所属地区 山东省・原材料 市政设施 交通运输 工程建筑 电力电子

济南局集团公司济南供电段徂阳牵引变电所增设27.5kV动态补偿装置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2026-JN-WZ-02-26YY-123)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济南局集团公司济南供电段徂阳牵引变电所增设27.5kV动态补偿装置采购人为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济南供电段,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徂阳牵引变电所增设27.5kV动态补偿装置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徂阳牵引变电所增设27.5kV动态补偿装置 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一(所有包件明细均不得拆包)。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报价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应为一般纳税人(货款结算时提供增值税13%专用发票)。
3.1.2.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查询方式: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
3.1.3.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查询方式: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 creditchina.gov.cn/)查询。
3.1.4.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未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
查询方式: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
3.1.5.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查询方式: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 creditchina.gov.cn/)查询。
3.1.6.投标者投标文件中承诺:“投标人的自然人股东、出资人或实际控制人不属于济南局集团公司机关部门及招标人的一般工作人员,未聘任济南局集团公司机关部门及招标人的一般工作人员担任高级职务、业务代表”,评标时,发现投标人违反前述资格要求和承诺的,应取消其投标资格。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签订书面合同前,发现中标人违反前述资格要求和承诺的,应取消其中标资格。
3.1.7.报名供应商之间不得有关联关系。如经查实,视为串标、围标、按规定纳入供应商信用评价。
3.1.8.投标人不存在国铁集团信用评价、抽样检验或招标物资供应中因不良行为被限制投标且仍处于处罚期的情况。
3.1.9.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3.1.10.投标物资须具有由通过CMA认证或CNAS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3.1.11.须具有完备的售后服务保障体系,保证在接到用户服务需求后能够在24小时内赶到现场。
3.1.12.投标人应无中国铁路各集团公司大修、技改项目未按合同规定履约的行为。
3.1.13.投标人提供铁路局集团公司包括使用单位出具的用户业绩安全运行证明。若产品已在济南局内已成熟运用,未出现因设备质量问题被集团公司定责,可免提供产品业绩安全运行证明。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供应商须为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注册供应商。新用户请先登录国铁采购平台完成企业用户注册并通过初审。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6年4月20日 08:30至 2026年4月24日 16:30(北京时间)登录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4.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 0元,售后不退。缴费时应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包件号,在下载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采购文件。

5. 报价文件的递交

5.1 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 2026年5月9日 09:00,地点为 济南市天桥区成丰大厦7楼701谈判二室 (济南市天桥区天成路57号)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同时在国铁采购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济南供电段

地 址: 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车站街93号

邮 编: /

联 系 人:宋女士;技术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 0531-82425637;0531-82429783

传 真: /

电子邮件:/

网 址: /

开户银行:/

账 号: /


代理机构:济南中铁物资设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天成路57号

邮 编: /

联 系 人: 孙女士

电 话: 0531-82425856

传 真: /

电子邮件:846306480@qq.com

网 址: /

开户银行:建行济南车站支行 105451000651(银行联行号)

账 号: 37001615502050148195



8. 其他

物资需求明细详见附件。
备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无法参加投标的,须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后2日内向招标人提供放弃投标书面说明(加盖单位公章);无故不参加投标,且不出具放弃投标书面说明影响招标进度的,将纳入供应商年度评价考核。

2026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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