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璧县乡村振兴示范带提升(一期)项目(草菇种植示范基地)设计采购施工运营总承包EPCO
灵璧县乡村振兴示范带提升(一期)项目(草菇种植示范基地)设计采购施工运营总承包
EPCO
招标公告
(
招标
项目编号:
EP-LBGC2026015
)
1.招标条件
灵璧县乡村振兴示范带提升(一期)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灵璧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灵璧县乡村振兴示范带提升(一期)项目备案表
(项目代码:
2511-341323-04-01-720927)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安徽磬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安徽磬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设计采购施工运营总承包
EPCO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灵璧县杨疃镇
。
2.2建设规模:
基地位于杨疃镇红光村
,
占地
403.03亩,总建筑面积
107000
m
2
,包括:
400座种植温控菇房,配套建设其他辅助用房以及绿化、道路广场、给排水、供配电、消防等公用工程,总投资额约42711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约
38371.11
万元
。
2.3计划工期
及运营期
:
(
1)
730
日历天(含勘察设计周期
90日历天
)(
2)运营期: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合格,经招标人同意后进入
试
运营期
(试运营期
期限
1年
)
,试运营期
考核通过进入运营期(
运营期限
20年
)
,根据实际运营情况可以续签
。
2.4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勘察服务、测量(初测、定测)
、
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报审、施工图设计及协助招标人报审、设备材料采购、施工、直至竣工验收交付使用以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服务等完成本项目所有功能的设计采购施工以及后期运营服务
。
2.5标段划分:
不划分标段
。
2.6质量标准:
(
1)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现行规范及招标人要求。(2)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要求,达到合格标准;(3)设备材料采购安装标准:国家、行业、地方的相关规范、标准。(4)运营质量标准:合格标准
。
2.7
最高投标限价
:
(
1
)
建安工程费费率最高限价:
95
%
(以本项目建安工程费为计算基数);
(
2
)
勘察设计费
费率
:
40%(以计价格〔2002〕10 号《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中的工程设计收费标准为计算依据)
。
2.8其 他: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同时满足(
1)、(2)、(3)
资质
要求:
(
1)设计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或
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后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
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
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
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
或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后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或综合资质
),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3)运营资质要求: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1.2
项目经理
(
兼
施工负责人
)
、设计负责人
、运营负责人
资格要求
:
(
1)项目经理
(
兼
施工负责人
)
要求: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一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B类)证书,且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规定
,无在建工程(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
(
2)设计负责人要求:具备
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
3
)
运营负责人:须为投标人中负责运营任务单位的正式职工。
(
4
)
项目经理与设计负责人
不可以
为同一人。
3.
2
本
招标项目
接受
标段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
。
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牵头单位需是承揽施工任务的成员,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格式签订有效的联合体协议。
②联合体投标协议须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专业工作和责任,同一专业工程由一个单位承担的,按照承担单位资质确定资质等级;同一专业工程由两个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工程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单位的相应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按专业分工确定的联合体资质须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③如为联合体投标,则须由联合体牵头人获取招标文件,且投标保证金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
④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⑤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对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有异议的,应由联合体成员方共同或联合体牵头人按相关规定提出。
3.
3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
4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
5
投标单位应使用合法有效的注册人员投标,不得使用挂证人员,如有使用违规挂证人员应及时向有关部门移送使用违规挂证人员的注册建造师、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等证书投标问题线索,规范从业人员行为。
3.
5
其
他: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布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
2026
年
05
月
12
日
09
时
00
分。
4.2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4.3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ahsz.gov.cn/szfront/)网上下载。
4.3.1用ca锁登录如下地址http://60.171.247.212:8111/TPBidder/memberLogin 进入系统—》招标公告列表—》筛选项目类型为“工程”—》选中相应项目公告—》点击“文件下载”下载获取招标文件,也可以通过输入标段包编号,在关键字中搜索,找到需要投标的标段。
(
ca锁办理:企业办理企业信息库录入等相关业务请电话咨询CA办理机构,地址:宿州市政务中心五楼综合服务大厅,电话:0557-3030327)
注:联合体投标的,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保证金递交、投标文件的递交等事宜由联合体牵头人办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提交网址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05
月
12
日
09
时
00
分。
5.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
6.
投诉
异议受理及投诉方式可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宿政办秘〔
2025〕21等文件规定。
投诉受理部门
.
|
灵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建管股
|
0557-6038484
|
灵璧县钟灵大道
|
7.在线异议及投诉
投标人如果针对此招标文件存在异议,可登录电子交易系统
http://60.171.247.212:8111/TPBidder/memberLogin发起在线异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会在法定期限内做出答复。
如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登录电子交易系统
http://60.171.247.212:8111/TPBidder/memberLogin发起在线投诉,行政监督部门会在法定期限内做出答复。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
●宿州市)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安徽磬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
灵璧县平山路与钟灵大道交叉口西南角
联
系
人:
沈延庆
电
话:
13855748090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
安徽建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宿州市云集文化商业街
3#楼29层
联
系
人:
莫传城
、
王浩
电
话:
15555902015、
15212581211
电
子
邮
件:
ahjxgs2003@163.com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灵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
灵璧县钟灵大道
电
话:
0557-6038484
2026
年
0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