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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开发区广阳园区管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北区) 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廊坊开发区广阳园区管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北区)监理已由
廊坊市广阳区发展和改革局以
廊坊市广阳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廊坊开发区广阳园区管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北区)初步设计的批复、廊广发改[2025]16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河北广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
通过申请政府专项债券的方式解决,纳入区财政预算管理,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
河北广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总投资 14591.82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 11856.85 万元;建设规模: 总用地面积为4.4668公顷,本项目新建给水管网约1767.4米,为DN200及DN300聚乙烯PE100管;再生水管网约585.6米,为DN200聚乙烯PE100管;污水管网约1561.5米,为d500及d600II级钢筋混凝土管;雨水管网约1615.9米,为d800~d1500II级钢筋混凝土管;燃气管网约651米,为DE110聚乙烯PE100管;热力管网约1634米,为DN300预制直埋保温管;通信管网约1606.6米,为24孔内径110mm的PVC-U电缆保护管,配套道路1698.1米及相关市政基础设施,新建电力管网约6.95千米;雨、污水管网改造约5361.5米;路面拆除恢复道路长约7521米。广阳智谷产业园新建雨水管道长约377.5米,为d600Ⅱ级钢筋混凝土管;污水管道长约370米,为d500II级钢筋混凝土管;雨污管接驳井2处;更换老旧低压电缆,长度约1848米。建设地点: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河北广阳经济开发区。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 154.34万元;计划监理服务期:670 个日历天,从 2026 年 3 月 2 日起,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止。(实际监理服务期限以实际施工工期为准,至质量保修期满止。)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
施工全过程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
3.1.2财务要求:
应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且未经过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须提供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原件扫描件)
3.1.3信誉要求: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4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
(1)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2)本次招标允许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合同工程,应满足下列要求:投标人提供在建工程业主出具的同意书;招标人对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工程的具体要求 所监理建设项目应在同一主城区域,并经建设单位书面同意,且最多不得超过2项。(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
3.1.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投标人应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监理能力;专业人员人数应满足冀建质安函〔2023〕528号《关于做好当前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配备齐全。
3.1.6其他要求:
(1)投标人不存在禁止投标情形,未处于投标禁止期。(2)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分散”评标+“全省远程异地”评标。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还应满足“双盲”评审相关规定。(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该项目执行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需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中有关中小企业规定,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04-17 09:00至
2026-04-23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6-05-07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河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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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 向 河北瑞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提出,项目负责人: 殷志超 ,项目负责人电话: 0316-5909899 。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廊坊市广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市场监管股
电话:
0316-2028662
电子邮箱:
gyzjscg@163.com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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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河北广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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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瑞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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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 |
河北廊坊广阳经济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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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廊坊市广阳区华夏幸福城朗园1-1-1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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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编: |
06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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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06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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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
贾学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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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殷志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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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话: |
0316-28339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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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电话: |
0316-59098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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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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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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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hbrdz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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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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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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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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