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采云]新疆大学(三校区)教学区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检测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时间 2026-04-17
招标类型 招标公告-公开招标
所属地区 新疆・弱电安防 园林景观 办公文教 电力电子 建材装饰

项目概况

新疆大学(三校区)教学区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检测项目(二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平台后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6年05月09日 11:0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2026XJHY-ZFCGZB004(2)

项目名称: 新疆大学(三校区)教学区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检测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1264000

最高限价(元): 1264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新疆大学(三校区)教学区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检测项目(二次)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264000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新疆大学红湖校区、博达校区、友好校区的教学区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检测服务;具体详见项目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标项 1,一年(365天)。

本项目(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符合政府采购优先(节约能源、保护环境)采购政策及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的,依据规定给予评审优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供应商须在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的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https://shhxf.119.gov.cn)中备案。
(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
(3)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信誉,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以及未被列入新疆税务局失信惩戒企业名单。近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因围标串标、偷税漏税、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行为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记录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将拒绝其参本次招标活动;
(4)其他说明:(A)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B)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6年04月17日2026年04月24日,每天上午 00:00至14:00,下午 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平台后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 投标单位须办理CA数字证书,通过CA数字证书登陆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行下载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6年05月09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 将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对应位置(逾期未上传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开标时间: 2026年05月09日 11:00 (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安信CA服务热线0991-7810912;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  1、本公告在新疆政府采购网发布。
2、请各供应商随时关注本项目的变更、答疑、澄清文件。
3、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须登录政采云平台申请获取招标文件,并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同时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 
4、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供应商可前往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下载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进行咨询。
6、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CA在政采云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新疆大学

地 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胜利路666号

联系方式: 0991-85800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五星北路194号1栋1401号

联系方式: 13565957217、166991920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伟、李堰达、王文周

电 话: 13565957217、16699192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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