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煤总医院宝鼎康养中心、精神科膳食厨房对外承包项目
攀煤总医院宝鼎 康养中心、精神科膳食厨房对外承包 项目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攀煤总医院宝鼎康养中心、精神科膳食厨房对外承包项目,项目业主为川煤集团泽润公司攀煤总医院,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攀煤总医院宝鼎康养中心、精神科膳食厨房对外承包
2.2 项目地点:攀枝花市西区福乐巷34号攀煤总医院宝鼎康养中心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3招标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3.4投标申请人须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 《营业执照》,并保证其实际经营场所、主体业态、经营项目等事项与许可证载明内容完全一致;
3.5招标完成后,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租房合同和康养中心、精神科膳食供应合同,中标人必须在30日内完成租房合同约定的经营场所相关证照的办理并投入使用。如中标人无法按约定时间完成,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终止合同;
3.6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人, 需在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https://www.tfygcgfw.com/) 完成该项目报名手续 (开标时,未在天府阳光平台完成报名手续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4.2除在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完成该项目报名手续外,投标人应于2026年4月17日至4月24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00时至 11:30 时及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派本单位人员到攀枝花市西区福乐巷34号攀煤总医院综合保障部,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件)购买招标文件(未按该条要求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 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单位介绍信及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且复印件加盖鲜章);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鲜章)
-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鲜章);
- 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鲜章);
- 企业诚信证明。
以上资料留存加盖投标人单位鲜章的复印件以及盖投标人单位鲜章的介绍信及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4. 3 招标文件及 资料 每套售价 ¥ 150 元( 不含天府阳光平台服务费 ),售后不退。
4. 4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 6 年 5 月 11 日 9时 3 0分,地点为:攀枝花市西区福乐巷34号攀煤总医院机关楼二楼小会议室。投标人代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带上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备查。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https://www.tfygcgfw.com/ ) 上发布 。
7. 联系方式
- 招 标 人: 川煤集团泽润公司攀煤总医院
- 地 址: 攀枝花市西区福乐巷 34号
- 邮 编: 617000
- 联系人 及电话 : 彭先生
- 0812- 5996324 13882377536
2026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