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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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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C530100202600289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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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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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先锋煤业开发有限公司大箐排土场生产防渗工程(202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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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6-04-24 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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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6-05-12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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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标地点: |
寻甸开标室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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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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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段合同估算价: |
18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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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招标内容: |
云南先锋煤业开发有限公司大箐排土场生产防渗工程(2026年)包括:地表水导排工程、防渗系统、渗滤液收集导排系统,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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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本项目为新建的生产防渗工程,按照《云南先锋煤业开发有限公司65/300万吨/年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2007版)《云南先锋煤业开发有限公司先锋露天煤矿扩建工程初步设计》(2024版)要求,先锋露天煤矿剥离产生的硅藻土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Ⅱ类,排土场需要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中第Ⅱ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进行防渗处理。规划建设的大箐排土场(2026年)防渗占地面积约10万㎡、设计排土容量约170万m3,排放硅藻土约200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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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计划工期(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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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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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质要求: |
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甲)级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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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拟派项目经理最低资格等级: |
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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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拟派项目经理专业: |
无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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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负责人资格: |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贰级(含贰级)以上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必须注册在本单位,未承担在建(待建)项目并作出承诺,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提供有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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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绩要求: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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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 |
1、投标人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甲)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贰级(含贰级)以上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必须注册在本单位,未承担在建(待建)项目并作出承诺,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提供有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4、财务要求:投标人需提供2023年至2025年连续三年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包含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资产负债表,投标人若为事业单位的,则不需提供利润表)。【说明:2025年财务报告未完成审计的,应当进行说明,并提供2023年及2024年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2023年成立的企业按成立后的年份提供。成立不满一年或2024年后成立且2025年财务报告未完成审计的,提供近三个月(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5、信誉要求: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 投标截止之日起前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6、本项目对失信被执行人,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执行。由招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给评标委员会。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处理方法和评标标准:按照《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号)、执行昆明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规范联合惩戒对象的通知》以及昆政务通〔2020〕9号《关于规范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运用的通知》等相关规定要求执行。(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截图提交评标委员会审查。)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须提供承诺书)。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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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缴纳保证金: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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