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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安县迎宾大道南延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1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文安县迎宾大道南延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已由
文安县行政审批局 以
文审批字〔2025〕14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文安县公路工程建设管理站 ,建设资金来自
县财政资金及专项债券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文安县公路工程建设管理站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总投资24536.2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0695.21万元,建设规模:本项目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设计速度为 60km/h,道路长度3987m,采用三幅路形式,设置双向六车道。具体横断面布置为1.5m绿化带+4m非机动车道+2m分隔带+0.5m路缘带+3X3.5m行车道+0.5m路缘带+2m分隔带+0.5m路缘带+3X3.5m行车道+0.5m路缘带+2m分隔带+4m非机动车道+1.5m绿化带,红线宽度40m。随道路工程同步实施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电力、电信、污水、雨水等市政管线工程。排水主管网:雨水管网9669米,管径400mm、500mm、1000mm、1500mm、2000mm不等;污水管网8414米,管径为400mm、600mm、1200mm不等;通信保护管长度4782米;电力保护管长度4780米;道路面积131726平方米;新建路灯235盏;道路附属绿化面积32206平方米,建设地点:河北省廊坊市文安县。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文安县迎宾大道南延基础设施建设,涉及道路长度为3987米,随道路工程同步实施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电力、电信、污水、雨水等市政管线工程,(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包含的全部内容)。本项目分为两个合同段,一标段:桩号K0+000~K2+187,总长度2187m。最高投标限价:9018.019717万元。计划工期: 365 日历天。质量标准: 合格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以及其他(其他相关资质条件)/资质。(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1)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如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1.3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按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相关规定要求)不少于2个;
3.1.4其他要求: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否则投标均被否决;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同时参与两个标段的投标,但同一投标人只能在一个标段中标。
3.1.5财务要求:
应提供 2024 年度或 2025 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且未经过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须提供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原件扫描件)
3.1.6信誉要求:
投标人和项目经理未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以开标当天投标截止后在“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结果为准) 。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04-16 09:00 至
2026-04-22 17:00 (北京时间,下同),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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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05-11 09:00 ,递交地点/交易平台为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7.1本项目为全省远程异地分散评标。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还应满足“双盲”评审相关规定。7.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工程施工属于建筑业。本项目预留给中小企业的比例为项目总金额的40%,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对于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投标人可选择以下其中一种方式参与:(1)如投标人不属于中小企业的,须明确将本项目适宜分包内容(分包部分不低于项目总金额的40%)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具备实施能力的中小企业(其中,分包给小微企业的部分不低于预留中小企业份额的60%)【需提供承诺函】;(2)如投标人属于中型企业的,须明确将本项目适宜分包的内容分包给小微企业,分包给小微企业的部分不低于项目总金额的24%。【需提供承诺函】;(3)如投标人属于小微企业的,是否采取分包不作强制要求。备注: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向河北威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联系人:梁栋,联系电话:18631178870。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文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
0316-5255579
电子邮箱:
waxzbb2024@163.com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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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文安县公路工程建设管理站
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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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威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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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 |
廊坊市文安县文安镇丰利路26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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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石家庄市长安区丰收路69号保利花园B区5-1-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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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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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0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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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
吴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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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梁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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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话: |
0316-52237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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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电话: |
186311788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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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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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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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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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hbwnxmgl@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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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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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中国民生银行石家庄建设北大街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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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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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1549606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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