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第十一中学高中部建设项目方案及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项目时间 2026-04-16
招标类型 招标公告-公开招标
所属地区 河北省・工程建筑 园林景观 电力电子 智能通讯 建材装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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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第十一中学高中部建设项目方案及初步设计 招标公告

招标编码: G1310002600372001

1.   招标条件

  廊坊市第十一中学高中部建设项目方案及初步设计   已由   廊坊市 广阳区发展和改革局     廊广发改〔 2025〕101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国有资金占比   0% 财政资金占比 100%

建设单位为   廊坊市第十一中学 ,招标人为   廊坊市第十一中学   ,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为   河北泰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廊坊市第十一中学高中部建设项目   方案及初步 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 投资   16686   万元;建设规模:   项目总建筑面积为 210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1949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1510平方米 ,建设地点: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廊坊市万庄镇南街村廊坊市第十一中学校内 ,建筑功能:   主要建设教学楼、综合楼、宿舍楼、报告厅、食堂及其他用房等,并购置学校所需设施设备。本项目高中部设置 8轨24班,每班50人,学生人数 1200人

2.2 本次招标范围: 为本项目完成前期数据采集、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

R   本次招标最高投 标限价 102.42 万元。

2.3 服务期限:

     个日历天,从                日起至                日止。

从招标人书面确认设计单位(团队)后 15 个日历天。

2.4 其他: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并具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 及以上 ,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 及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 自    /      /      /   日以来( □承接过/□完成过)        /       业绩;

3.4    /   

(二)拟派设计负责人

3.5 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壹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注 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 3.6 自    /      /      /   日以来以设计负责人身份( □承接过/□完成过)           业绩

3.7    /  

(三)其他

3.8 投标人及拟派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

  3.9 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勘察设计企业进冀信息报送”。

3.10 ①信誉要求:未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②财务要求:具有2024年度 2025年度 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 (近一年成立的公司且未经过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须提供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③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和“分散”评标。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还应满足“双盲”评审相关规定。④与招标人存在利益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投标人不得存在禁止投标情形,且未处于投标禁止期。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其相关附件和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   潜在投标人自行登录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   下载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 202 6 4 16 09 00 分至 202 6 4 22 17 00 分;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5 7 09 00 分;

5.2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其他:         /         

5.3 逾期递交至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6.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szj.hebei.gov.cn/zbtbfwpt/index)、河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 上发布。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上   河北泰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提出,联系人:   刘海凌 ,联系电话: 0316-2689918

9.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廊坊市广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市场监管股

联系电话:   0316-2028662  

电子邮箱:   gyzjscg@163.com  

10.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采用 “双盲”评审和“分散”评标。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还应满足“双盲”评审相关规定。

11.   联系方式

11.1 招标人:   廊坊市第十一中学   ,通讯地址: 廊坊市广阳区万庄镇万庄村南口 联系人: 孙建 ,联系电话: 0316-7161156 ,电子邮箱:   lhl_314@163.com  

11.2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泰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 廊坊市广阳区第五大街酒吧街二层 D9号 ;项目负责人:   刘海凌   ,联系电话:   0316-2689918   ;联系人:   刘海凌   ,联系电话:   0316-2689918 ,电子邮箱:   hbtrzb@163.com  

11.3.交易中心服务责任人信息: 高蓬   地址: 廊坊市市民服务中心 1号楼2层

电话: 0316-292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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