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宁县景城片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供水管网改造)工程EPCO定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时间 2026-04-15
招标类型 招标公告-公开招标
所属地区 安徽省・工程建筑 水电燃气 农林牧渔 建材装饰 环境保护

浙江筑脸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休宁县齐云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休宁县景城片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供水管网改造)工程 EPCOHJXGC2026G011)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于 20260414090000秒在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休宁县分中心开标、评标,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对 定标候选人(按照投标文件送达时间先后排序) 进行公示。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定标候选人为 :

/标段

定标候选人一

定标候选人二

定标候选人三

投标人

名称

安徽中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上宸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安徽冉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华茗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黄山水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安徽中班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休宁县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

地址

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昱西街道置地广场 2501A(联合体成员: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申花路 99号运河财富中心 91401室)

黟县碧阳镇黟县茶城二期 N18/19/20号商铺(联合体成员: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中宙溪上铭城 1334室)

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滨江西路 27号(联合体成员: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阳湖镇帅鑫工业园内兖溪村村民委员会二楼 201室、黄山市休宁县海阳镇滨江路 (休宁兴润供水有限责任公司院内 )

资料公示

安徽中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上宸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安徽冉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华茗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黄山水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安徽中班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休宁县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

投标报价

10030503.88

9947401.49

9968177.09

工期

设计施工工期 260日历天,运营合作期限为 15年。

设计施工工期 260日历天,运营合作期限为 15年。

设计施工工期 260日历天,运营合作期限为 15年。

质量标准

①设计质量标准 :设计应符合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含地方文件要求),且符合现行相应行业最新的设计规范,并经招标人审核合格。②物资及设备质量标准:物资和设备质量需符合设计图纸及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③施工质量标准 :施工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④运营期限及运营要求:满足项目实际及需要,实现项目正常运维,详见运营要求。

①设计质量标准 :设计应符合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含地方文件要求),且符合现行相应行业最新的设计规范,并经招标人审核合格。②物资及设备质量标准:物资和设备质量需符合设计图纸及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③施工质量标准 :施工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④运营期限及运营要求:满足项目实际及需要,实现项目正常运维,详见运营要求。

①设计质量标准 :设计应符合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含地方文件要求),且符合现行相应行业最新的设计规范,并经招标人审核合格。②物资及设备质量标准:物资和设备质量需符合设计图纸及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③施工质量标准 :施工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④运营期限及运营要求:满足项目实际及需要,实现项目正常运维,详见运营要求。

主要标的,名称,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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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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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承诺业绩、信誉、荣誉

设计单位业绩:婺源县太子桥段管网改造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设计采购项目;

设计负责人业绩:浦潭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水管道工程设计;

设计单位业绩:大关县城(靖安新区)排水防涝设施建项目工程设计;

设计负责人业绩:淄博市先创区污水治理工程工程总承包(标段二);

设计单位业绩:龙子湖区部分道路雨污分流改造设计服务;

设计负责人业绩:祁门县金东片区山水名门雨污分流工程施工图设计;

运营单位业绩:休宁县海阳镇新塘村供水管网运营及维护;

项目经理 (总监或其他负责人 )

姓名:

项目总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胡菲

设计负责人:王中维

项目总负责人、施工负责人: 项鹏

设计负责人:陈晨

项目总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郑建民

设计负责人:蒋跃

相关证书名称:

项目总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设计负责人:给水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

项目总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设计负责人 ; 给水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

项目总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设计负责人:给水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

证书编号:

项目总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皖 2342021202188369

设计负责人: G3300167119

项目总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皖 1342025202600437

设计负责人: G3300257097

项目总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皖 2342018202176301

设计负责人: 233201002071220926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工程设计市政行业 (给水工程 )专业乙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工程设计市政行业 (给水工程 )专业乙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工程设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详见附件:评标情况一览表

招标人

名称

休宁县齐云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休宁县万安镇齐云山东大道 16-1号(华美达酒店西侧城投大楼 13层)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丁先生 0559-7518352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浙江筑脸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黄山市屯溪区利港尚公馆 2号楼 1107

项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王晓莉 0559-2324200

公示时间

2026 0415-20260420

异议受理及投诉方式

异议受理单位和电话:浙江筑脸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0559-2324200     项目负责人:王晓莉

投诉受理单位和电话 : 休宁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0559-7519315

备注: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对评标结果及上述所有定标候选人情况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依法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提出,逾期或者不符合法定规定的,招标人一律不予接收。

2 、依法向招投标监管部门提交的投诉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依法需要先提出异议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提出异议。

3 、上述异议、投诉可依法通过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交。


                          招标人:休宁县齐云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浙江筑脸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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