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游仙区(涪江-韩家脊段)滨水空间城市生态修复建设项目监理

项目时间 2026-04-14
招标类型 招标公告-公开招标
所属地区 四川省・工程建筑 水电燃气 交通运输 农林牧渔 智能通讯

绵阳市游仙区(涪江-韩家脊段)滨水空间城市生态修复建设项目监理

发布时间: 2026-04-14 16:13:00    来源: 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浏览次数:  &nbsp   原文链接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绵阳市游仙区 (涪江 - 韩家脊段 )滨水空间城市生态修复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监理 绵阳市游仙区(涪江 -韩家脊段)滨水空间城市生态修复建设项目监理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绵阳市游仙区 (涪江一韩家脊段)滨水空间城市生态修复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绵阳市游仙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绵游发改法规 2025 337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绵阳市游仙区市政工程建设维护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争取上级资金及地方财政统筹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绵阳市游仙区市政工程建设维护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绵阳市游仙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绵游发改法规 2025 337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九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绵阳市游仙区  

2.2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位于游仙区韩家脊涪江左岸与芙蓉溪交汇处,项目建设总面积31061平方米,约46.59亩,新建绿道约2.1KM、岛头滩涂生态修复面积约7000平方米、社区绿地改造约9500平方米及配套停车场建设、新增充电桩、智慧系统及设施、完善给排水、强弱电、标识牌、河堤改造等其他配套工程建设。

2.3 招标范围:对本项目范围内的所有工程施工进行全过程监理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监理服务。

2.4 服务周期:施工工期+缺陷责任期字(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为止)。

2.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和现行合格标准。

2.6 标段划分:1 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具备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具备国家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

近年( 2023-01-01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 3年)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监理不少于 1 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单个合同项目总投资不少于 2000万元的市政工程监理或水利工程监理业绩

无业绩要求。

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 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市政公用工程) )执业证书, (业绩要求) ,须为 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 人人员)。

3.2本次招标 接受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牵头单位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投标时应具有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成员单位权利义务。含联合体牵头单位在内,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超过 2家,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缴纳投标保证金、合同签订等相关事宜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04-15 开始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 ·绵阳市)(网址:http://ggzy.my.gov.cn),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05-07 09:20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 提前发布招标计划

本次招标计划已于 2026-01-08 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 ·绵阳市)(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提前发布,已满30日。若招标计划末满30日,理由是: /                   。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 •绵阳市)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人: 绵阳市游仙区市政工程建设维护中心

    址: 绵阳市游仙区东津路 10号

    编: 621000

人: 李老师

手机号码 0816-2300256

    真: /

电子邮件: /

    址: /

开户银行: /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九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址: 成都市青羊区玉沙路 157号临街楼6层

    编: 610000

人: 张老师

手机号码 0816-6079776

    真: /

电子邮件: /

    址: /

开户银行: /

    号: /

 

          2026-04-14

 

注:

1)若 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 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 )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 资质要求。

3 )招标人对投标人的 类似项目业绩 要求 ,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 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当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绵阳市游仙区 (涪江 - 韩家脊段 )滨水空间城市生态修复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监理 绵阳市游仙区(涪江 -韩家脊段)滨水空间城市生态修复建设项目监理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绵阳市游仙区 (涪江一韩家脊段)滨水空间城市生态修复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绵阳市游仙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绵游发改法规 2025 337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绵阳市游仙区市政工程建设维护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争取上级资金及地方财政统筹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绵阳市游仙区市政工程建设维护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绵阳市游仙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绵游发改法规 2025 337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九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绵阳市游仙区  

2.2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位于游仙区韩家脊涪江左岸与芙蓉溪交汇处,项目建设总面积31061平方米,约46.59亩,新建绿道约2.1KM、岛头滩涂生态修复面积约7000平方米、社区绿地改造约9500平方米及配套停车场建设、新增充电桩、智慧系统及设施、完善给排水、强弱电、标识牌、河堤改造等其他配套工程建设。

2.3 招标范围:对本项目范围内的所有工程施工进行全过程监理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监理服务。

2.4 服务周期:施工工期+缺陷责任期字(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为止)。

2.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和现行合格标准。

2.6 标段划分:1 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具备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具备国家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

近年( 2023-01-01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 3年)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监理不少于 1 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单个合同项目总投资不少于 2000万元的市政工程监理或水利工程监理业绩

无业绩要求。

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 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市政公用工程) )执业证书, (业绩要求) ,须为 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 人人员)。

3.2本次招标 接受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牵头单位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投标时应具有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成员单位权利义务。含联合体牵头单位在内,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超过 2家,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缴纳投标保证金、合同签订等相关事宜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04-15 开始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 ·绵阳市)(网址:http://ggzy.my.gov.cn),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05-07 09:20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 提前发布招标计划

本次招标计划已于 2026-01-08 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 ·绵阳市)(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提前发布,已满30日。若招标计划末满30日,理由是: /                   。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 •绵阳市)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人: 绵阳市游仙区市政工程建设维护中心

    址: 绵阳市游仙区东津路 10号

    编: 621000

人: 李老师

手机号码 0816-2300256

    真: /

电子邮件: /

    址: /

开户银行: /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九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址: 成都市青羊区玉沙路 157号临街楼6层

    编: 610000

人: 张老师

手机号码 0816-6079776

    真: /

电子邮件: /

    址: /

开户银行: /

    号: /

 

          2026-04-14

 

注:

1)若 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 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 )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 资质要求。

3 )招标人对投标人的 类似项目业绩 要求 ,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 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当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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