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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平县排水管网改造提升项目工程造价咨询预招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安平县排水管网改造提升项目工程造价咨询已由
安平县行政审批局 以
《安平县行政审批局关于安平县排水管网改造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安审批投资(2025)66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安平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建设资金来自
县财政多方筹集解决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安平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总投资20772.04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17589.13 万元,建设规模:项目对安平县主城区内为民街、新盈街、红旗街、网都街、和平街、东马路、裕华路、圣姑路(长安街—新盈街段及网都街—和平街段)、长安街等9条道路的排水管网进行改造提升,改建管径DN1000排水管38252m,并对拆除所涉及的透水砖路面122559.38平方米及3577处混凝土排水井进行恢复。建设地点: 安平县主城区内。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完成竣工结算及审计。
2.2招标范围:
本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包括不限于:工程量清单编制或审核;招标控制价编制;施工图预算的编制或审核;施工过程中的动态投资控制:包含方案测算、工程方案变更测算及审核、工程签证、洽商的计量及审核,工程进度款审核,材料及设备价格等咨询服务、过程结算审核、竣工结算审核。配合竣工决算、配合完成政府评审、审计工作、配合招标人处理合同争议、索赔及其他相关工作等。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83.77 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并具有相应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能力的人员、相关资格证书和相关设备。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资格(土木建筑专业或安装工程专业)及高级职称证书。项目其他造价人员: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资格(土木建筑专业或安装工程专业)且不低于3人。
3.1.3信誉要求: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日评委现场查询为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4其他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或微型企业招标,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和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服务期限内,所投标造价人员,需驻场办公,不得随意更换。 。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04-11 09:00 至
2026-04-16 09:00 (北京时间,下同),
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hsggzy.hengshui.gov.cn/) 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05-08 09:00 ,递交地点/交易平台为
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hsggzy.hengshui.gov.cn/) 。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河北省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平台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1.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方式,即投标文件编制分为商务标和技术标,商务标采用“明标”方式编制,技术标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商务标、技术标均须分开制作。对能够显示投标供应商名称、标识的内容,应放入商务标部分。技术标部分不得出现与投标供应商相关的词句、语言或任何标识、暗示。本项目实行分散评标。2.供应商须在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http://hsggzy.hengshui.gov.cn/)完成市场主体网上注册。尚未完成市场主体网上注册的供应商,请登录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及时进行网上注册,注册信息填写完整后,按市场主体注册核验流程要求,完成注册登记、资料验审,采取网上在线验审方式,注册验审服务电话:0318-6991060。外地供应商可就近选择河北省内任意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资料验审。3、本项目属于预招标项目,存在无法实施的未知风险,参加预招标项目的投标人投标时应当提交已知风险承诺书。按照《衡水市利用国债资金工程建设项目预招标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衡数政规【2024】2号)文件规定执行。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数据电文方式向河北东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联系人:张冬冬 ,联系电话: 0318-2032158 。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安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
0318-7860057
电子邮箱:
apxjgk@163.com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0元
13.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安平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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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东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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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 |
安平县和平街18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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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衡水市桃城区红旗大街1409号未来资产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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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编: |
05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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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05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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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
王东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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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张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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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话: |
0318-7612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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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电话: |
0318-2032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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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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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件: |
apzfjxm@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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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HBDCZ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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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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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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