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恒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双阳区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服务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时间 2026-04-10
招标类型 招标公告-公开招标
所属地区 吉林省・智能通讯 政府采购 工程建筑 建材装饰 机械设备

项目概况                                                                

双阳区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04月23日 10: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采购计划-[2026]-00035号-HXZB2026017      

项目名称: 双阳区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1731055.2      

最高限价(元): 551490.8,592575.2,586989.2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 双阳区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服务一标段  
      数量:
      预算金额(元): 551490.8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 双阳区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服务(具体详见第五章服务采购需求)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 双阳区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服务二标段  
      数量:
      预算金额(元): 592575.2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 双阳区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服务(具体详见第五章服务采购需求)
      备注:
 
                  标项三 
      标项名称: 双阳区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服务三标段  
      数量:
      预算金额(元): 586989.2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 双阳区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服务(具体详见第五章服务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标项 1、2、3,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7年6月完成所有内容。

本项目(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吉林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和《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我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等。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吉林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和《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我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等。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吉林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和《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我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等。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3.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证书(专业范围须包含界线与不动产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能够提供本次采购项目服务的能力,在人员、设备、资金、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供应商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测绘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需为本单位在职员工,并提供社保证明,并且具备相应的能力及经验;
3.3供应商参加投标活动应当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和健全的财务制度的证明材料。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6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库〔2016〕125号)。
3.7近年(2023年01月01日至今)内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受贿犯罪行为。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0招投标过程中,供应商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供应商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供应商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1本项目可兼投不可兼中(如符合资格的某一投标人参与本项目两个及以上标段的投标,按评标结果确定的先后顺序,如在先完成评标的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如后续标段仍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中标候选人顺延)。;标项23.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证书(专业范围须包含界线与不动产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能够提供本次采购项目服务的能力,在人员、设备、资金、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供应商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测绘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需为本单位在职员工,并提供社保证明,并且具备相应的能力及经验;
3.3供应商参加投标活动应当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和健全的财务制度的证明材料。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6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库〔2016〕125号)。
3.7近年(2023年01月01日至今)内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受贿犯罪行为。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0招投标过程中,供应商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供应商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供应商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1本项目可兼投不可兼中(如符合资格的某一投标人参与本项目两个及以上标段的投标,按评标结果确定的先后顺序,如在先完成评标的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如后续标段仍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中标候选人顺延)。;标项33.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证书(专业范围须包含界线与不动产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能够提供本次采购项目服务的能力,在人员、设备、资金、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供应商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测绘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需为本单位在职员工,并提供社保证明,并且具备相应的能力及经验;
3.3供应商参加投标活动应当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和健全的财务制度的证明材料。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6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库〔2016〕125号)。
3.7近年(2023年01月01日至今)内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受贿犯罪行为。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0招投标过程中,供应商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供应商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供应商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1本项目可兼投不可兼中(如符合资格的某一投标人参与本项目两个及以上标段的投标,按评标结果确定的先后顺序,如在先完成评标的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如后续标段仍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中标候选人顺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年04月10日 2026年04月17日 ,每天上午 08:00:00至12:00:00 ,下午 12:00:00至16:00: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 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6年04月23日 10:00 (北京时间)        

地点: 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2026年04月23日 10:00 (北京时间)        

地点: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净月区管委会402开标室-02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长春市双阳区农村经济管理总站            

地 址: 吉林省长春市双阳区嵩山路695号农村经济管理总站           

联系方式: 176783687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吉林省恒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春市双阳区通阳路以北上和城36-1号楼104号            

联系方式: 1666430015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单一歌    

电 话: 16664300157   


初审:  曹丽竹  

复审:  李昕虹  

终审:  单一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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