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发燃机(株洲)有限公司园区物业管理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 航发燃机(株洲)有限公司园区物业管理项目 ,已由项目审批 /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00%;招标人为 航发燃机(株洲)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本项目位于株洲市芦淞区太子路 316号。总用地面积32817.0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9965.94平方米,其中科技楼1栋,综合楼1栋,综合厂房1栋。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1) 航发燃机(株洲)有限公司园区物业管理项目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第三章服务管理要求及服务规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并具有本项目服务能力;
2. 投标人截止开标时间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 200万元以上)罚款等行政处罚);
3. 投标人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 6 年 04 月 09 日 18 时 00 分 - 202 6 年 04 月 16 日 16 时 3 0分
获取方法:网上上传本公告第七项第一条要求的报名资料经审核通过后,电汇标书款至代理公司账户并在网上上传汇款凭证经审核通过后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 202 6 年 04 月 30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法:投标人必须在 投标截止时间 前将经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上传至中国航发网上商城电子招投标专区,并在此时间前现场递交单独密封的纸质版投标文件。
递交地址: 博智兴华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大街 219号华新国际大厦7楼C室)
注: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 6 年 04 月 30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 博智兴华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大街 219号华新国际大厦7楼C室)
七、其他公告内容
1 . 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将以下资料提交至中国航发网上商城电子招投标专区获取招标文件:
( 1 ) 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组织等相关证明);
( 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 3)近 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 书面 声明 。
注 :以上提供的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800元/套,售后不退。
报名联系电话: 024-67760776 18524249961
收款账户信息: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云峰街支行
开 账户名称:博智兴华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沈阳第二分公司
账 号: 21050140570100000033
行 号: 105221017208
2 . 本项目使用中国航发网上商城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程序,招标文件购买,投标文件制作、投标、开标、评标以及公示等工作均在中国航发网上商城电子招投标专区进行。 CA 数字认证证书请于中国航发网上商城电子招投标专区购买,否则无法进行线上开标。具体请参看中国航发网上商城电子招投标专区发布的相关指南,有关事项请与中国航发网上商城招投标专区联系,客服电话:400 810 8777。
3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 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航发网上商城电子招投标专区(http://ebidding.aecc-mall.com)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 责。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
九、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航发燃机(株洲)有限公司
地 址: 株洲市芦淞区太子路316 号
联系人: 梁奕
联系 电话: 18173385227
招标代理机构:博智兴华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大街 219号华新国际大厦7楼C室
联 系 人: 王玲
电 话: 185242499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