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济南车辆段设备设施管理系统手持终端购置采购公告

项目时间 2026-04-09
招标类型 招标公告-公开招标
所属地区 山东省・智能通讯 交通运输 原材料 机械设备 电力电子

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济南车辆段设备设施管理系统手持终端购置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2026-JN-WZ-02-26YY-114)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济南车辆段设备设施管理系统手持终端购置采购人为济南车辆段,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济南车辆段设备设施管理系统手持终端购置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1个包件:手持终端。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报价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单位,提供有效营业执照。
(2)投标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
(3)投标人应为一般纳税人,结算时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成交后不得转包。
(5)不接受有国铁集团公布的不良供应商行为的单位参加投标。
(6)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查询方式: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提供开标当月截图)
(7)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方式: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 creditchina.gov.cn/)查询。(提供开标当月截图)
(8)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应无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查询方式: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提供开标当月截图)
(9)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查询方式: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 creditchina.gov.cn/)查询。(提供开标当月截图)
(10)投标人的自然股东、出资人或实际控制人不属于济南局集团公司机关部门及采购人的一般工作人员,未聘任济南局集团公司机关部门及采购人的一般工作人员担任高级职务、业务代表。(提供承诺书)
(11)投标人须为设备制造商、经销商、代理商,经销商、代理商须提供授权书,授权书中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制造商的质保、售后、维修承诺等内容,所提供的产品须为全新且质量合格的成熟产品。
(12)投标人所投产品需配备专用APP,具备接入“机辆设备设施管理系统”并实现数据传输的功能,且在需要更新时可同步进行更新升级,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供应商须为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注册供应商。新用户请先登录国铁采购平台完成企业用户注册并通过初审。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6年4月9日 09:00至 2026年4月15日 16:30(北京时间)登录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4.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 0元,售后不退。缴费时应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包件号,在下载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采购文件。

5. 报价文件的递交

5.1 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 2026年4月27日 09:00,地点为 济南市天桥区成丰大厦6楼电子第一评标室(济南市天桥区天成路57号)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同时在国铁采购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济南车辆段

地 址: 济南市天桥区车站街103号

邮 编: /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 0531-82423584

传 真: /

电子邮件:/

网 址: /

开户银行:/

账 号: /


代理机构:济南中铁物资设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济南市天桥区成丰大厦6楼(济南市天桥区天成路57号)

邮 编: /

联 系 人:岳先生;徐先生

电 话: 0531-82425857;82424306

传 真: /

电子邮件:jtzb_zb1@163.com

网 址: /

开户银行:建行济南车站支行105451000651(银行联行号)

账 号: 37001615502050148195



8. 其他

8.1开具标书费发票联系人:孙女士,0531-82429806
*8.2电子版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1)在U盘根目录下以供应商名称新建文件夹。
(2)将分项报价表、电子版投标文件一并放入以供应商命名的文件夹内。
(3)未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7.3(2)要求递交的,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8.3本项目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
8.4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后无法参加投标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向采购人提供放弃投标书面说明(需注明项目名称、单位名称和弃权的包件号并加盖单位公章);无故不参加投标,且不出具放弃投标书面说明影响采购进度的,将纳入供应商年度评价考核。

2026年4月9日

相关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