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v class="content-title">民富道(兴华四支北路-津港大道)工程1标段施工资格预审公告</div>

项目时间 2026-04-09
招标类型 招标公告-公开招标
所属地区 天津市・工程建筑 水电燃气 交通运输 农林牧渔 建材装饰

招标备案号: JS1201112026044006
招标项目编号: I12000054050001H5006
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民富道(兴华四支北路-津港大道)工程 已由天津市西青区行政审批局以津西审投投资【2026】20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天津市西青区基础设施建设服务中心。 建设资金为28013700元, 资金来源为区财政投资28013700元, 出资比例为区财政投资100.00%,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建设规模为 464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磐宇咨询有限公司 天津市西青区基础设施建设服务中心 的委托,现对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民富道(兴华四支北路-津港大道)西起兴华四支北路,东至津港大道,规划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全长约464米,规划红线宽16米,设计车速为20km/h。随路同步实施排水、给水、燃气、再生水、照明、交通设施、绿化等配套工程。总投资额2801.37万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西青区大寺镇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共分 1 个标段。
本次招标标段为:
一标段:标段名称:民富道(兴华四支北路-津港大道)工程施工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规模464米,包括道路工程:规划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全长约464米,规划红线宽16米,道路面积约7424平方米;排水工程:管道最大管径为d1200mm;给水工程、再生水工程:管道最大管径DN300;燃气工程:新建单排DN200中压管道,最大压强为0.4MPa(约为4公斤/平方厘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给水工程、燃气工程、再生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设施工程、绿化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所发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中全部内容。本标段投资额2087.81万元。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评审。

2.4
计划工期要求: 2026年06月15日 至 2027年01月15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 一标段:
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资格: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本项目应配备人员:(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2)副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3)其他项目部成员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5、其他资质要求:(1)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的要求,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取消其投标资格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各申请人均可对上述标段进行投标确认




4、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和方式(北京时间)
4.1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时间:2026年04月09日11时00分00秒至2026年04月16日16时00分00秒
4.2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方法:通过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服务平台 https://ebid.tjggzy.cn:8052 网址处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5、申请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申请文件方式: 网络递交
5.2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 2026年04月24日09时30分00秒 ,申请人应于当日 09时30分 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至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服务平台 https://ebid.tjggzy.cn:8052



6、定标方式
本项目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是。



招标人: 天津市西青区基础设施建设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王洪震
办公地址: 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镇柳口路8号
邮政编码: 300380
联系人: 王政凯
电话: 022-27924668
传真: 022-27924668
招标代理机构: 天津磐宇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靖
办公地址: 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16号美年广场2号楼309门
邮政编码: 300200
项目负责人: 张帆
电话: 13132141896
传真: / 日期:2026年04月09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 公告 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申请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 天津市西青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市西青区基础设施建设服务中心
受理负责人: 王政凯
电话: 022-27924668
传真: 022-27924668
受理单位地点: 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镇柳口路8号

天津市西青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受理负责人: 杨涛、周庆瑜
电话: 27941227
传真: /
电子邮箱: xqqzjw37@tj.gov.cn
受理单位地点: 天津市西青区中北科技产业园一区4号楼(开源路与九川道交口,中北科技产业园智能大厦对面)西青市民中心四楼建设工程招标科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投标投诉专区: http://ggzy.zwfwb.tj.gov.cn/ztbts/index.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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