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市虚拟电厂绿色示范 应用项目的招标文件
资阳市虚拟电厂绿色示范 应用项目的招标文件
发布时间: 2026-04-08 09:43:05 来源: 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浏览次数:   原文链接
资阳市虚拟电厂绿色示范应用项目 ( 项目名称 ) 设备采购第一批充电桩设备标段
补遗文件 01 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原招标文件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 4.2 付款方式:甲方在向乙方发出《供货通知书》后 20 个工作日内,支付该批次设备价款的 30% 作为预付款;相关批次设备到达现场并经甲方确认,且乙方提交该批次设备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 20 个工作日内,支付该批次设备价款的 40% ;该批次设备完成供货并经甲方验收合格,且相关检测、调试、平台对接达到甲方使用要求后 30 个工作日内,支付该批次设备价款的 30% 。
6.1 乙方未按期交付设备的违约责任:若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完成相应批次货物交付,每延迟一日,应按该批次应交未交设备价款的 1‰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延迟超过 15 日的,甲方有权解除该批次或全部合同,并要求乙方退还已收取的相应款项、承担因此产生的损失及重新采购差价等费用。
现将 4.2 付款方式修改为:甲方在向乙方发出《供货通知书》后 20 个工作日内,支付该批次设备价款的 30% 作为预付款;相关批次设备到达现场并经甲方确认,且乙方提交该批次设备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 20 个工作日内,支付该批次设备价款的 40% ;该批次设备完成供货并经甲方验收合格,且相关检测、调试、平台对接达到甲方使用要求后 30 个工作日内,支付该批次设备价款的 25% ,剩余 5% 作为该批次的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无息支付。
6.1 乙方未按期交付设备的违约责任修改为:乙方未按期交付设备的违约责任:若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完成相应批次货物交付,每延迟一日,应按该批次应交未交设备价款的 1 ‱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延迟超过 15 日的,甲方有权解除该批次或全部合同,并要求乙方退还已收取的相应款项、承担因此产生的损失及重新采购差价等费用。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作调整。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锦葶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6 年 4 月 8 日
资阳市虚拟电厂绿色示范应用项目 ( 项目名称 ) 设备采购第一批充电桩设备标段
补遗文件 01 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原招标文件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 4.2 付款方式:甲方在向乙方发出《供货通知书》后 20 个工作日内,支付该批次设备价款的 30% 作为预付款;相关批次设备到达现场并经甲方确认,且乙方提交该批次设备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 20 个工作日内,支付该批次设备价款的 40% ;该批次设备完成供货并经甲方验收合格,且相关检测、调试、平台对接达到甲方使用要求后 30 个工作日内,支付该批次设备价款的 30% 。
6.1 乙方未按期交付设备的违约责任:若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完成相应批次货物交付,每延迟一日,应按该批次应交未交设备价款的 1‰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延迟超过 15 日的,甲方有权解除该批次或全部合同,并要求乙方退还已收取的相应款项、承担因此产生的损失及重新采购差价等费用。
现将 4.2 付款方式修改为:甲方在向乙方发出《供货通知书》后 20 个工作日内,支付该批次设备价款的 30% 作为预付款;相关批次设备到达现场并经甲方确认,且乙方提交该批次设备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 20 个工作日内,支付该批次设备价款的 40% ;该批次设备完成供货并经甲方验收合格,且相关检测、调试、平台对接达到甲方使用要求后 30 个工作日内,支付该批次设备价款的 25% ,剩余 5% 作为该批次的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无息支付。
6.1 乙方未按期交付设备的违约责任修改为:乙方未按期交付设备的违约责任:若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完成相应批次货物交付,每延迟一日,应按该批次应交未交设备价款的 1 ‱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延迟超过 15 日的,甲方有权解除该批次或全部合同,并要求乙方退还已收取的相应款项、承担因此产生的损失及重新采购差价等费用。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作调整。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锦葶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6 年 4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