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原县农村供水保障项目水厂净水设备及套海水厂输水主管道改造工程招标文件预公示

项目时间 2026-04-06
招标类型 招标公告-公开招标
所属地区 内蒙古・水电燃气 环境保护 建材装饰 机械设备 农林牧渔

五原县农村供水保障项目水厂净水设备及套海水厂输水主管道改造工程招标文件预公示

一、项目概况

更新水源地至套海水厂输水主管道,更新套海镇锦旗村配水主管道,新建套海水厂至五原高铁站输水主管道。对联星、景阳林、天吉泰、锦旗、永旺、套海等6座水厂的净水设备核心部件(滤料、膜元件、水箱等)进行更换。(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二、公示目的

为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确保招标文件的公平、公正、科学和可操作性,现对《五原县农村供水保障项目水厂净水设备及套海水厂输水主管道改造工程招标文件》(草案)进行公示,公开征求潜在投标人及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三、公示文件

本次公示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招标公告(草案)

2.投标人须知(草案)

3.评标办法(草案)

4.合同条款及格式(草案)

5.工程量清单(草案)

6.技术标准和要求(草案)

7.投标文件格式(草案)

四、获取方式

潜在投标人及社会公众可自即日起登录以下网站免费下载查阅招标文件草案: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mg.gov.cn)

五、意见反馈

1.反馈对象:所有反馈意见请提交至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

2.反馈要求:意见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可签字)。意见应具体明确,指出招标文件草案中的具体条款、页码或内容,阐述修改理由及依据,并提出具体的修改建议。请注明反馈单位的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

3.反馈渠道:

电子邮箱: 15391069768@136.com

邮寄地址:内蒙古顺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五原县隆兴昌镇景观南门)

邮编:015000(请在信封上注明“招标文件意见反馈”)

4.反馈截止时间:2026年4月9日18 :00时前。

六、公示期

2026年04月07日至2026年04月09日。

七、重要声明

1.本次公示的招标文件为征求意见草案,并非正式招标文件,不构成招标要约。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汇总、研究,但不承诺采纳所有意见。最终发布的正式招标文件以届时发布的招标公告及文件为准。

3.本次公示及意见征集活动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具有约束力,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保留对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和修改权。

4.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招标文件草案有异议,应严格按照本公告要求在公示期内提出。逾期未提出或未按要求提出的异议,视为无异议。

5.正式招标公告将在公示期结束并完善招标文件后另行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顺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邬磊

电话:15391069768

电子邮箱:15391069768@136.com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五原县隆兴昌镇景观南门

招标人:五原县水利局

联系人:刘飞

电话:0478-7965388

九、发布媒介

本公告在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mg.gov.cn)上发布。

十、发布机构和时间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顺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发布时间:2026年04月06日

相关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