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水北调配套工程石津干渠供水保障维修改造项目勘察设计(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 招标公告名称: | 南水北调配套工程石津干渠供水保障维修改造项目勘察设计(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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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公告编号: | E130100094900388400100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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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水北调配套工程石津干渠供水保障维修改造项目勘察设计(重新招标)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南水北调配套工程石津干渠供水保障维修改造项目勘察设计 已由 河北省水利厅 以 冀水南调〔2026〕4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河北省水务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河北省水务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河北省南水北调配套工程石津干渠作为河北省四条大型输水干渠之一,承担着30个县(市、区)60余个供水目标的生活、工业等供水任务。根据《河北省南水北调配套工程石津干渠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石津干渠田庄至大田庄段规模为Ⅰ等,军齐干渠为Ⅱ等,大田干渠为Ⅱ等。本项目建设规模7552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石津总干渠、军齐干渠、大田干渠巡护路维修改造,总干渠隔离网栏、边坡框格受损段维修改造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 0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04-03 09:00 至 2026-04-09 17:3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6-04-24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昊禹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hbhaoyu.com.cn) 上发布。 8.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采用“双盲”、“分散”评审,投标文件由商务标和技术标两部分组成,其中商务标为明标,技术标为暗标。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储雨晴,联系电话:022-26154622。 9.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受理单位:河北省水务中心,联系人:薛女士,联系电话:0311-80990088-2703;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储雨晴,联系电话:022-26154622。 10.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河北省水利厅 电话: 0311-85185610 电子邮箱: hbnsbdjhc@163.com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2.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3.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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