夹江县城区污水系统提质增效工程(一期)的招标文件

项目时间 2026-04-03
招标类型 招标公告-公开招标
所属地区 四川省・水电燃气 智能通讯 环境保护 工程建筑

夹江县城区污水系统提质增效工程(一期)的招标文件

发布时间: 2026-04-03 16:12:03    来源: 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浏览次数:  &nbsp   原文链接

夹江县城区污水系统提质增效工程(一期) (项目名称)勘察设计

 / 标段补遗文件 01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为保证夹江县城区污水系统提质增效工程(一期)(项目名称)勘察设计 / 标段顺利进行,现对该项目招标文件作出以下补遗:

1、现将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0.2招标代理服务费 支付标准: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下浮50%计取,单个项目计算取费不足8000元的,按照8000元计取,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 修改为: 支付标准: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下浮20%计取,单个项目计算取费不足8000元的,按照8000元计取,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

2、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 夹江县市政建设服务中心

 2026年4月3日

 

 




夹江县城区污水系统提质增效工程(一期) (项目名称)勘察设计

 / 标段补遗文件 01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为保证夹江县城区污水系统提质增效工程(一期)(项目名称)勘察设计 / 标段顺利进行,现对该项目招标文件作出以下补遗:

1、现将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0.2招标代理服务费 支付标准: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下浮50%计取,单个项目计算取费不足8000元的,按照8000元计取,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 修改为: 支付标准: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下浮20%计取,单个项目计算取费不足8000元的,按照8000元计取,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

2、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 夹江县市政建设服务中心

 2026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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