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关于攀枝花市2026年拍卖第1期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项目时间 2026-04-03
招标类型 招标公告-竞价公告
所属地区 四川省・工程建筑 环境保护 园林景观 水电燃气 能源化工

攀枝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关于攀枝花市2026年拍卖第1期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4-03 17:11:45    来源: 攀枝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浏览次数:  &nbsp   原文链接

                                                       攀枝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关于攀枝花市 202 6 年拍卖第 1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受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攀枝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将以拍卖方式出 2 (幅)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拍卖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

编号

宗地

位置

宗地

面积

主要规划条件

出让年限

(年)

竞买保证金

起拍价

增价幅度

2026—D1#

位于 东区流沙坡

出让面积 152007.68平方米(约228.01亩)

用地性质:一类工业用地( 100101),容积率≥1.1;建筑系数≥40%;绿地率≤20%;主体建筑高度≤36米。

竞得人必须严格执行《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D1#宗地规划条件》

类工业用地 2 0年

1323

万元

6613万元(约29万元/亩)

100

2026—X1#

位于攀枝花格里坪化工园区

出让面积 55732.

28平方米(约83.60亩)

用地性质:三类工业用地( 100103);容积率≥0.6;建筑系数≥30%;绿地率≤20%。

竞得人必须严格执行《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X1#宗地规划条件》

 

三类工业用地 50年

 

703

万元

3512万元(约42万元/亩)

50

万元


二、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202 6 D1 #

1.  宗地有两个及以上意向用地者通过竞买资格审查,将设定出让底价

2 . 产业准入 :淀粉及淀粉制品制造( 1391 );投资强度控制指标≥ 160 万元 / 亩,项目竣工投产后年亩均税收≥ 20 万元 / 亩。项目建设必须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24 年本)》《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 2022 年版)》,严禁建设限制类、淘汰类,不得新增钢铁产能项目、高污染高耗能产业及违背国家产业政策的工业项目,危险化学品产业、新(改、扩)建尾矿库选址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岸线距离要求。

3 . 成交价款缴纳方式:竞得人必须于成交之日起 30 日内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含竞买保证金)。

4 .开竣工时间:竞得人必须在成交之日起 365 日内开工建设,开工后 730 日内竣工。

5 .宗地以现状地形提供,所产生的弃土、弃方、挡墙、放坡等各种工程由竞得人按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实施,费用自理;宗地内地面残留附着物的清场由竞得人自行解决,费用自理;宗地开发建设中的挡墙、支挡、放坡等工程措施不得超出用地范围,并确保周边场地、周边建筑物、市政管网设施、城市道路的安全,挡墙或围挡要按照全国文明城市的点位要求,落实常态维护。东区政府负责宗地外水电气等基础设施配套,以保障宗地的开发建设。

6 .宗地内水、电、气及其配套设施与宗地外管网的连接,以及宗地地下管线、地下工程设施等的拆迁、搬迁、避让等,由竞得人自行解决,费用自理。宗地外市政管网污水,符合《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及地方排放标准要求,经处理达标后接入市政排水设施。宗地内地上电力线路如需迁建,由东区政府负责搬迁,竞得人须无条件配合;如不迁建,竞得人应在项目方案设计时,结合城市建设统筹考虑、统一设计并确保其公共性,且须按照《城市电力规划规范》(GB/T50293—2014)及电力部门要求,妥善处理好与宗地外电力设施的关系及高压走廊范围、安全间距等问题,涉及所有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7 .竞得人应做好地块的地质勘查、地块开发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防治等相关工作,配套建设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设计、施工和验收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进行,产生的所有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8 .竞得人必须仔细阅读并认可《拍卖文件》中所有内容。按照《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攀枝花市推进工业用地“标准地”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攀办发〔2021〕62号),竞得人必须在土地成交后的5个工作日内与东区政府或指定的管理部门签订《工业项目建设投资协议》;在土地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凭建设投资协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履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同时严格按照《工业项目建设投资协议》的约定履行相应的权利义务。竞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延期签订《工业项目建设投资协议》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也不得以任何理由延期缴纳土地成交价款;逾期不签订合同的,终止供地且不得退还保证金;已签订出让合同不缴纳出让价款的,依法收回土地。

9 .竞得人必须按照合同约定,按期向市、区两级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部门提交《建设项目动工申报书》和《建设项目竣工申报书》,如竞得人不执行申报制度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向社会公示,纳入疑似闲置土地进行清理调查。

1 0 .竞得人需按要求开展环评、安评、水保、涉河审批等工作,并严格落实有关要求,应严格按照有关环保、河道管理等法律法规要求办理有关手续。项目在建设期和运营期应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批复文件,落实各项环境保护设施、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全面稳定达标排放;竞得人必须无条件配合宗地内外各类管线施工;竞得人应按相关规范要求做好该宗地消防及绿色建筑节能设计,确保与周边建(构)筑物的安全距离。涉及边坡、挡墙的,应做好边坡、挡墙垂直绿化设计,确保满足相关要求和景观效果。附属绿化用地布局应按国家现行标准《城市绿地规划标准》(GB/T51346—2019)执行。竞得人改变用途用于其他开发的,政府将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重新按规定程序出让。

1 1 .该宗地的建设需按相关规定做好工棚搭建、排污、排土、降噪、降尘等措施,确保文明施工。因该宗地开发建设产生各种纠纷、矛盾等影响稳定的情形,由竞得人自行负责解决。该宗地施工过程中,造成的环境破坏,地质灾害以及周边既有建筑安全问题等,由竞得人自行负责。

1 2 .宗地位于东区流沙坡,由东区政府于成交之日将宗地交付竞得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 3 .其它相关要求详见拍卖文件。  

202 6 X 1 #

1. 宗地有两个及以上意向用地者通过竞买资格审查,将设定出让底价

2 . 产业准入 :无机盐制造( 2613 ),投资强度控制指标为≥ 360 万元 / 亩,项目竣工投产后年亩均税收≥ 20 万元 / 亩。项目建设必须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24 年本)》《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 2022 年版)》,严禁建设限制类、淘汰类项目,不得新增钢铁产能项目、高污染高耗能产业及违背国家产业政策的工业项目,危险化学品产业、新(改、扩)建尾矿库选址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规定的岸线距离要求。

3 . 成交价款缴纳方式:竞得人必须于成交之日起 30日内缴纳全部土地出让价款的50%(含竞买保证金),2026年12月30日前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

4 .开竣工时间:竞得人必须在成交之日起 365 日内开工建设,开工后 730 日内竣工。

5 .宗地以现状地形提供,所产生的弃土、弃方、挡墙、放坡等各种工程由竞得人按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实施,费用自理;宗地内地面残留附着物的清场由竞得人自行解决,费用自理;宗地开发建设中的挡墙、支挡、放坡等工程措施不得超出用地范围,并确保周边场地、周边建筑物、市政管网设施、城市道路的安全,挡墙或围挡要按照全国文明城市的点位要求,落实常态维护。西区政府负责宗地外水电气等基础设施配套,以保障宗地的开发建设,竞得人应自行办理接入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

6 .宗地内水、电、气及其配套设施与宗地外管网的连接,以及宗地地下管线、地下工程设施等的拆迁、搬迁、避让等,由竞得人自行解决,费用自理。宗地内地上电力线路如不搬迁,竞得人应在项目方案设计时,结合城市景观统筹考虑、统一设计并确保其公共性,且须按照《城市电力规划规范》(GB/T50293—2014)及电力部门要求,妥善处理好与宗地外电力设施的关系及高压走廊范围、安全间距等问题,涉及所有费用由竞得人承担;若需迁建,由西区政府负责搬迁,竞得人须无条件配合。

7 .竞得人应做好地块的地质勘查、地块开发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防治等有关工作,配套建设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设计、施工和验收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进行,产生的所有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8 .竞得人必须仔细阅读并认可《拍卖文件》中所有内容。按照《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攀枝花市推进工业用地“标准地”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攀办发〔2021〕62号),竞得人须在土地成交后的5个工作日内与西区政府或指定的管理部门签订《工业项目建设投资协议》;在土地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凭建设投资协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履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同时严格按照《工业项目建设投资协议》的约定履行相应的权利义务。竞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延期签订《工业项目建设投资协议》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也不得以任何理由延期缴纳土地成交价款;逾期不签订合同的,终止供地且不得退还保证金;已签出让合同不缴纳出让价款的,依法收回土地。

9 .竞得人必须按照合同约定,按期向市、区两级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部门提交《建设项目动工申报书》和《建设项目竣工申报书》,如竞得者不执行申报制度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向社会公示,纳入疑似闲置土地进行清理调查。

1 0 .竞得人需按要求开展环评、安评、能评、水保等工作,严格落实有关要求,并应严格按照有关环保、河道管理等法律法规要求办理有关手续。项目在建设期和运营期应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批复文件,落实各项环境保护设施、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全面稳定达标排放;竞得人必须无条件配合宗地内外各类管线施工;竞得人应按有关规范要求做好该宗地消防及绿色建筑节能设计,确保与周边建(构)筑物的安全距离。涉及边坡、挡墙的,应做好边坡、挡墙垂直绿化设计,确保满足有关要求和景观效果。附属绿化用地布局应按国家现行标准《城市绿地规划标准》(GB/T51346—2019)执行。竞得人改变用途用于其他开发的,政府将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重新按规定程序出让。

1 1 .该宗地的建设需按有关规定做好工棚搭建、排污、排土、降噪、降尘等措施,确保文明施工。因该宗地开发建设产生各种纠纷、矛盾等影响稳定的情形,由竞得人自行负责解决。该宗地施工过程中,造成的环境破坏,地质灾害以及周边既有建筑安全问题等,由竞得人自行负责。

1 2 .宗地位于攀枝花格里坪化工园区,由西区政府于成交之日将宗地交付竞得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 3 .其它相关要求详见拍卖文件。  

三、竞买资格

(一)在本市范围内欠缴土地出让金的以及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 ”中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失信主体不具备竞买资格。

(二)满足拍卖文件中规定条件的法人 自然人 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三)竞买人在竞买报名时需提交攀枝花市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局出具的 拖欠农民工工资 ”的证明文件。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拍卖文件的获取

1. 拍卖文件由攀枝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免费提供,竞买申请人可在获取时间内到攀枝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攀西科技城 8 B B808 ( 攀枝花市仁和区三线大道 69 号) B808 室免费获取。

2. 获取时间。

202 6 4 17 9 时至 202 6 4 23 15 时期间。

法定工作日:

1 202 6 4 17 9 -12 时、 13 30 分至 17 时。

2 202 6 4 20 日至202 6 4 2 2 9 -12 时、 13 30 分至 17 时。

3 202 6 4 23 9 -12 时、 13 30 分至 1 5 时。

国家法定节假日期间不提供相关服务。

获取时间内 到攀枝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B808 室)获取拍卖出让文件,向我中心提出书面竞买申请并缴纳竞买保证金。

六、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提交竞买申请资料的,经审查后将书面通知确认其竞买资格。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 202 6 4 24 1 0 时在攀枝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攀西科技城 9 B B901 (攀枝花市仁和区三线大道 69 号) 9 楼拍卖大厅举办。

八、竞买保证金的缴纳

竞买人在报名时须按攀枝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指定的银行账户存入。缴纳竞买保证金到账的截止时间为 202 6 4 23 15 时。

账户名称:攀枝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工行攀枝花分行

    号: 2302332119100116196

九、其他公告方式

本公告在以下网址同时发布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网站

http://landchina.mnr.gov.cn/

2 . 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http://ggzyjy.sc.gov.cn/

3 . 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

http://zgj.panzhihua.gov.cn

4 .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 ·攀枝花市)

http://ggzy.panzhihua.gov.cn/

十、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攀枝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攀西科技城 8 B B808 (攀枝花市仁和区三线大道 69 号)

联系电话: 0812 - 3378053

人:杨先生

 

          

          攀枝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2 6 4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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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受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攀枝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将以拍卖方式出 2 (幅)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拍卖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

编号

宗地

位置

宗地

面积

主要规划条件

出让年限

(年)

竞买保证金

起拍价

增价幅度

2026—D1#

位于 东区流沙坡

出让面积 152007.68平方米(约228.01亩)

用地性质:一类工业用地( 100101),容积率≥1.1;建筑系数≥40%;绿地率≤20%;主体建筑高度≤36米。

竞得人必须严格执行《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D1#宗地规划条件》

类工业用地 2 0年

1323

万元

6613万元(约29万元/亩)

100

2026—X1#

位于攀枝花格里坪化工园区

出让面积 55732.

28平方米(约83.60亩)

用地性质:三类工业用地( 100103);容积率≥0.6;建筑系数≥30%;绿地率≤20%。

竞得人必须严格执行《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X1#宗地规划条件》

 

三类工业用地 50年

 

703

万元

3512万元(约42万元/亩)

50

万元


二、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202 6 D1 #

1.  宗地有两个及以上意向用地者通过竞买资格审查,将设定出让底价

2 . 产业准入 :淀粉及淀粉制品制造( 1391 );投资强度控制指标≥ 160 万元 / 亩,项目竣工投产后年亩均税收≥ 20 万元 / 亩。项目建设必须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24 年本)》《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 2022 年版)》,严禁建设限制类、淘汰类,不得新增钢铁产能项目、高污染高耗能产业及违背国家产业政策的工业项目,危险化学品产业、新(改、扩)建尾矿库选址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岸线距离要求。

3 . 成交价款缴纳方式:竞得人必须于成交之日起 30 日内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含竞买保证金)。

4 .开竣工时间:竞得人必须在成交之日起 365 日内开工建设,开工后 730 日内竣工。

5 .宗地以现状地形提供,所产生的弃土、弃方、挡墙、放坡等各种工程由竞得人按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实施,费用自理;宗地内地面残留附着物的清场由竞得人自行解决,费用自理;宗地开发建设中的挡墙、支挡、放坡等工程措施不得超出用地范围,并确保周边场地、周边建筑物、市政管网设施、城市道路的安全,挡墙或围挡要按照全国文明城市的点位要求,落实常态维护。东区政府负责宗地外水电气等基础设施配套,以保障宗地的开发建设。

6 .宗地内水、电、气及其配套设施与宗地外管网的连接,以及宗地地下管线、地下工程设施等的拆迁、搬迁、避让等,由竞得人自行解决,费用自理。宗地外市政管网污水,符合《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及地方排放标准要求,经处理达标后接入市政排水设施。宗地内地上电力线路如需迁建,由东区政府负责搬迁,竞得人须无条件配合;如不迁建,竞得人应在项目方案设计时,结合城市建设统筹考虑、统一设计并确保其公共性,且须按照《城市电力规划规范》(GB/T50293—2014)及电力部门要求,妥善处理好与宗地外电力设施的关系及高压走廊范围、安全间距等问题,涉及所有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7 .竞得人应做好地块的地质勘查、地块开发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防治等相关工作,配套建设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设计、施工和验收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进行,产生的所有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8 .竞得人必须仔细阅读并认可《拍卖文件》中所有内容。按照《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攀枝花市推进工业用地“标准地”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攀办发〔2021〕62号),竞得人必须在土地成交后的5个工作日内与东区政府或指定的管理部门签订《工业项目建设投资协议》;在土地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凭建设投资协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履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同时严格按照《工业项目建设投资协议》的约定履行相应的权利义务。竞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延期签订《工业项目建设投资协议》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也不得以任何理由延期缴纳土地成交价款;逾期不签订合同的,终止供地且不得退还保证金;已签订出让合同不缴纳出让价款的,依法收回土地。

9 .竞得人必须按照合同约定,按期向市、区两级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部门提交《建设项目动工申报书》和《建设项目竣工申报书》,如竞得人不执行申报制度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向社会公示,纳入疑似闲置土地进行清理调查。

1 0 .竞得人需按要求开展环评、安评、水保、涉河审批等工作,并严格落实有关要求,应严格按照有关环保、河道管理等法律法规要求办理有关手续。项目在建设期和运营期应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批复文件,落实各项环境保护设施、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全面稳定达标排放;竞得人必须无条件配合宗地内外各类管线施工;竞得人应按相关规范要求做好该宗地消防及绿色建筑节能设计,确保与周边建(构)筑物的安全距离。涉及边坡、挡墙的,应做好边坡、挡墙垂直绿化设计,确保满足相关要求和景观效果。附属绿化用地布局应按国家现行标准《城市绿地规划标准》(GB/T51346—2019)执行。竞得人改变用途用于其他开发的,政府将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重新按规定程序出让。

1 1 .该宗地的建设需按相关规定做好工棚搭建、排污、排土、降噪、降尘等措施,确保文明施工。因该宗地开发建设产生各种纠纷、矛盾等影响稳定的情形,由竞得人自行负责解决。该宗地施工过程中,造成的环境破坏,地质灾害以及周边既有建筑安全问题等,由竞得人自行负责。

1 2 .宗地位于东区流沙坡,由东区政府于成交之日将宗地交付竞得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 3 .其它相关要求详见拍卖文件。  

202 6 X 1 #

1. 宗地有两个及以上意向用地者通过竞买资格审查,将设定出让底价

2 . 产业准入 :无机盐制造( 2613 ),投资强度控制指标为≥ 360 万元 / 亩,项目竣工投产后年亩均税收≥ 20 万元 / 亩。项目建设必须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24 年本)》《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 2022 年版)》,严禁建设限制类、淘汰类项目,不得新增钢铁产能项目、高污染高耗能产业及违背国家产业政策的工业项目,危险化学品产业、新(改、扩)建尾矿库选址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规定的岸线距离要求。

3 . 成交价款缴纳方式:竞得人必须于成交之日起 30日内缴纳全部土地出让价款的50%(含竞买保证金),2026年12月30日前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

4 .开竣工时间:竞得人必须在成交之日起 365 日内开工建设,开工后 730 日内竣工。

5 .宗地以现状地形提供,所产生的弃土、弃方、挡墙、放坡等各种工程由竞得人按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实施,费用自理;宗地内地面残留附着物的清场由竞得人自行解决,费用自理;宗地开发建设中的挡墙、支挡、放坡等工程措施不得超出用地范围,并确保周边场地、周边建筑物、市政管网设施、城市道路的安全,挡墙或围挡要按照全国文明城市的点位要求,落实常态维护。西区政府负责宗地外水电气等基础设施配套,以保障宗地的开发建设,竞得人应自行办理接入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

6 .宗地内水、电、气及其配套设施与宗地外管网的连接,以及宗地地下管线、地下工程设施等的拆迁、搬迁、避让等,由竞得人自行解决,费用自理。宗地内地上电力线路如不搬迁,竞得人应在项目方案设计时,结合城市景观统筹考虑、统一设计并确保其公共性,且须按照《城市电力规划规范》(GB/T50293—2014)及电力部门要求,妥善处理好与宗地外电力设施的关系及高压走廊范围、安全间距等问题,涉及所有费用由竞得人承担;若需迁建,由西区政府负责搬迁,竞得人须无条件配合。

7 .竞得人应做好地块的地质勘查、地块开发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防治等有关工作,配套建设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设计、施工和验收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进行,产生的所有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8 .竞得人必须仔细阅读并认可《拍卖文件》中所有内容。按照《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攀枝花市推进工业用地“标准地”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攀办发〔2021〕62号),竞得人须在土地成交后的5个工作日内与西区政府或指定的管理部门签订《工业项目建设投资协议》;在土地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凭建设投资协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履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同时严格按照《工业项目建设投资协议》的约定履行相应的权利义务。竞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延期签订《工业项目建设投资协议》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也不得以任何理由延期缴纳土地成交价款;逾期不签订合同的,终止供地且不得退还保证金;已签出让合同不缴纳出让价款的,依法收回土地。

9 .竞得人必须按照合同约定,按期向市、区两级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部门提交《建设项目动工申报书》和《建设项目竣工申报书》,如竞得者不执行申报制度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向社会公示,纳入疑似闲置土地进行清理调查。

1 0 .竞得人需按要求开展环评、安评、能评、水保等工作,严格落实有关要求,并应严格按照有关环保、河道管理等法律法规要求办理有关手续。项目在建设期和运营期应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批复文件,落实各项环境保护设施、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全面稳定达标排放;竞得人必须无条件配合宗地内外各类管线施工;竞得人应按有关规范要求做好该宗地消防及绿色建筑节能设计,确保与周边建(构)筑物的安全距离。涉及边坡、挡墙的,应做好边坡、挡墙垂直绿化设计,确保满足有关要求和景观效果。附属绿化用地布局应按国家现行标准《城市绿地规划标准》(GB/T51346—2019)执行。竞得人改变用途用于其他开发的,政府将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重新按规定程序出让。

1 1 .该宗地的建设需按有关规定做好工棚搭建、排污、排土、降噪、降尘等措施,确保文明施工。因该宗地开发建设产生各种纠纷、矛盾等影响稳定的情形,由竞得人自行负责解决。该宗地施工过程中,造成的环境破坏,地质灾害以及周边既有建筑安全问题等,由竞得人自行负责。

1 2 .宗地位于攀枝花格里坪化工园区,由西区政府于成交之日将宗地交付竞得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 3 .其它相关要求详见拍卖文件。  

三、竞买资格

(一)在本市范围内欠缴土地出让金的以及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 ”中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失信主体不具备竞买资格。

(二)满足拍卖文件中规定条件的法人 自然人 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三)竞买人在竞买报名时需提交攀枝花市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局出具的 拖欠农民工工资 ”的证明文件。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拍卖文件的获取

1. 拍卖文件由攀枝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免费提供,竞买申请人可在获取时间内到攀枝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攀西科技城 8 B B808 ( 攀枝花市仁和区三线大道 69 号) B808 室免费获取。

2. 获取时间。

202 6 4 17 9 时至 202 6 4 23 15 时期间。

法定工作日:

1 202 6 4 17 9 -12 时、 13 30 分至 17 时。

2 202 6 4 20 日至202 6 4 2 2 9 -12 时、 13 30 分至 17 时。

3 202 6 4 23 9 -12 时、 13 30 分至 1 5 时。

国家法定节假日期间不提供相关服务。

获取时间内 到攀枝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B808 室)获取拍卖出让文件,向我中心提出书面竞买申请并缴纳竞买保证金。

六、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提交竞买申请资料的,经审查后将书面通知确认其竞买资格。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 202 6 4 24 1 0 时在攀枝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攀西科技城 9 B B901 (攀枝花市仁和区三线大道 69 号) 9 楼拍卖大厅举办。

八、竞买保证金的缴纳

竞买人在报名时须按攀枝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指定的银行账户存入。缴纳竞买保证金到账的截止时间为 202 6 4 23 15 时。

账户名称:攀枝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工行攀枝花分行

    号: 2302332119100116196

九、其他公告方式

本公告在以下网址同时发布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网站

http://landchina.mnr.gov.cn/

2 . 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http://ggzyjy.sc.gov.cn/

3 . 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

http://zgj.panzhihua.gov.cn

4 .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 ·攀枝花市)

http://ggzy.panzhihua.gov.cn/

十、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攀枝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攀西科技城 8 B B808 (攀枝花市仁和区三线大道 69 号)

联系电话: 0812 - 3378053

人:杨先生

 

          

          攀枝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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