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丰县杨庙公共冷库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长丰县杨庙公共冷库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长丰县杨庙公共冷库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长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 关于 长丰县杨庙公共冷库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建议书的重新批复,发改双服〔 2025〕119号
1.4 招标人:长丰县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1.5 项目业主:长丰县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1.6 资金来源: 专项债
1.7 项目出资比例: 1 00%
1.8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长丰县杨庙公共冷库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6ACCGZ50042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6ACCGZ50042
2.5 建设地点: 长丰县杨庙镇
2.6 建设规模: 项目总用地面积 13760.00m2(约合20.64亩),主要新建1栋多层冷库,总建筑面积12875.68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0514.94m2,地下建筑面积2360.74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建工程、智慧冷库系统、设备购置及安装、 光伏发电系统并网、 室 外工程及配套基础设施工程等。
冷库:地上 2层,地下局部1层,地下室层高3.0~4.7m,建筑面积2360.74m2,主要包含消防水泵房及架空通风层;一二层主要层高为10.60m(含局部夹层),地上建筑面积10514.94m2,包含站台、穿堂、冷冻立库、冷藏间、柴油发电机房、配电房、制冷机房等。
2.7 合同估算价: 7534.556572万元
2.8 计划工期: 300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 本工程采用 EPC 模式,中标人须完成项目 内所有 设计、采购、施工等工作,主要建设内容为冷库、辅助综合楼 及 地下室等建筑、安装工程,以及给排水(包含雨水箱涵)、电气、消防、智能化、景观绿化、 室外停车位 等配套工程。设计任务包括但不限于按照招标人要求进行施工图设计、专项深化设计、提供设计变更及现场设计等技术服务;以及设备采购、工程施工安装、调试及试运行、竣工验收等所有工作, 配合完成施工图审查及工程报建工作。
2.10 项目类别: 工程总承包
2.11 质量标准:合格
2.12 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 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3.1.1.1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下列施工资质要求: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1.2投标人须满足下列设计资质之一:
①建筑行业(建筑工程) 专业 乙级及以上 设计 资质 ;
②建筑行业 乙级及以上 设计资质;
③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1.2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要求 :
( 1)项目经理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 二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 ,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 2)设计负责人要求:具备 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
( 3)施工负责人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 二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
( 4)项目经理 与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 与设计负责人不可以为同一人。
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 自 202 1 年 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 4000万 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工程总承包业绩或施工总承包业绩均可)。
3.1.4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
( 1)项目经理业绩要求: 无 。
( 2)设计负责人业绩要求: 无 。
( 3)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 无 。
3.1.5 财务要求: 无
3.1.6 信誉要求: 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7 本 招标项目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1)联合体成员方总数量不超过 3 家 ,其中承担本项目工程设计任务的单位不超过 1家,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方不超过 2 家。 联合体投标的,须由承担本项目施工任务的任意一方作为本项目联合体牵头人 。
( 2)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方须具备投标人资质要求3.1.1.1的施工资质,承担设计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方须具备投标人资质要求3.1.1.2的设计资质。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任一方承揽工程量占比不得低于施工工程量的30% 。
( 3)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3.1.6 信誉要求。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 2026 年 04 月 04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4.2 获取方式:
( 1 )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 2) 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 “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新版】(https: //jyxt.hfztb.cn/sso/)获取招标文件。
(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0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 0551-66223900、 0 551-66223899。 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 0551-627219 75 、0551-627219 78 )。
4.3 招标文件价格: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04 月 24 日 10 时 00 分,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新版】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三阶段) 。(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
8.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 2026 年 04 月 24 日 10 时 00 分。
8.2 开标地点:
( 1)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北城区)(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楼) 2楼 7 号开标室。
( 2) 本招标项目采用 “ 不见面云上开标大厅 ”方式开标。
9.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诉
9.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9.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11.1和11.2。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11.1 招标人
招 标 人: 长丰县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长丰县双凤经济开发区宇桥科技园区内
邮 编: 231131
联 系 人: 陈雪峰
电 话: 0551-62727158
11.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 合肥北城公共资源交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楼 5楼
邮 编: 231131
项目负责人 : 俞凡
电 话: 0551-62721975
11.3 电子 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新版】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 0551-66223900、0551-66223899
11.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 0551-66223830、0512-58188516
11.5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长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 址:长丰县水湖镇
电 话: 0551- 62725069
12.其他事项说明
12 .1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2 . 2《新版交易系统操作帮助(投标人端)》请在新版交易系统登录页面 https://jyxt.hfztb.cn/sso/查看。
13. 投标保证金账户:
徽商银行
户名: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1025201021000042188139994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长丰支行
中国银行
户名: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185755832949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长丰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