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局集团有限公司延安车务段2026年客运站查获危险品和限量携带物品清运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2026-XA-FW-01-KYK02 )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安局集团有限公司延安车务段 2026 年客运站查获危险品和限量携带物品清运服务采购项目招标人为西安局集团公司延安车务段,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运营维修。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延安车务段 2026 年客运站查获危险品和限量携带物品清运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包件名称 |
产品名称 |
单位 |
数量 |
使用单位 |
不含税最高限价(单价/元) |
服务周期 |
到货地点 |
保证金(元) |
|
|
包件1 |
延安车务段2026年客运站查获危险品和限量携带物品清运服务采购 |
延安车务段2026年客运站查获危险品和限量携带物品清运 |
项 |
1 |
延安车务段 |
66792.00 |
2026 年5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
延安车务段 |
1040 |
点击查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点击查看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点击查看
( 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格要求如下:
①资质要求:具有废物处理、废旧金属回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等废物处置经营许可证
②财务要求: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 , 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且财务状况良好。
③业绩要求:服务商应具有良好的销售业绩,提供( 2024 — 2025 年)废物清运项目的销售业绩不少于 2 份。
④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及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⑤其他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资格,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投标人公司成立 1 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非“三资”企业且无外商、港澳台商投资背景;投标人须提供在陕西省行政管辖区域内的固定营业场所证明,并提供产权证明或服务期内的租赁合同复印件,配合招标单位对营业场所进实地行考察。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4 .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5. 1 投标人须为国铁采购平台( https://cg.95306.cn/ )注册供应商。新用户请先 登录 国铁采购平台完成企业用户注册并通过初审。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 2026 年 4 月 1 日 18 时 00 分至 2026 年 4 月 7 日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 登录 国铁采购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 (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包件售价 100 元,售后不退。可通过银行电汇、网银转账方式支付, 缴费时应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包件号,在发售 / 下载 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招标文件,同时不具备参与本项目投标资格。
5.3 标书费发票开具方式详见供应商报名操作手册。
点击查看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6 年 4 月 23 日 14 时 30 分,地点为陕西省西安市友谊东路与兴庆西路十字西北角铁路局 7号高层裙楼二楼陕西国铁经营服务有限公司西安招投标代理分公司第四开标室。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点击查看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国铁集团采购平台(网址: https://cg.95306.cn/)上发布。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西安局集团公司延安车务段
地址:延安市宝塔区红庆路 147 号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 0911-2662493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国铁经营服务有限公司西安招投标代理分公司
地址: 西安市友谊东路与兴庆西路十字西北角铁路局7 号高层裙楼二楼
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 029-82324243 029-82324253 (服务费) 029-82324252 (保证金)
电子邮件: sxtxztb@163.com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铁路局支行
账号: 3700022009200071120
点击查看 9. 其他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日前,通过异议函件(纸质文件或电子邮箱)向陕西国铁经营服务有限公司西安招投标代理分公司提出。
异议函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等有效联系方式; (2) 异议事项涉及的项目名称、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 (3) 异议请求及主张; (4) 异议人应提供与物资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5) 异议函件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异议人应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并附相关的真实性证明; (6) 异议人已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并被受理的应一并说明。异议人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异议函件需由其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 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授权书、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 和授权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异议函件必须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受理异议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 029-82324243、 029-82324241
电子邮箱: sxtxztb1@163.com点击查看 (异议专用)
联系地址;西安市友谊东路与兴庆西路十字西北角铁路局 7号高层裙楼二楼(邮编: 710054)
西安局集团公司延安车务段电话: 0911-2662493
纪检监督电话: 029-82324171
2026 年 4 月 1 日